事業單位改革后,公務員和事業編人員混在一起工作,干的活一樣多,但公務員有車補,事業編卻沒有。
這么一看,車補好像失去了設計之初的意義,反而單純成了提供給公務員的福利。
車補原本是個“實用工具”
當初搞車補,說白了就是給公務員出門辦公用的。以前公車私用太嚴重,改革后取消單位公車,換成直接發補貼,本意是既省錢又方便工作。比如張三要下鄉跑個調研,自己開車或者打車,車補就能頂上油錢路費。這錢本來就不是白給的福利,而是干活用的“經費包”。
混編之后問題就冒頭了
可現在很多單位里,公務員和事業編坐在同一個辦公室,干著完全一樣的活。李四是公務員,每月卡里多出幾百塊車補;隔壁王五是事業編,天天和他一起跑社區、送材料,交通費卻得自己掏腰包。時間一長,大家心里難免嘀咕:這補貼到底是補工作,還是補身份?要是倆人干的活一模一樣,車補不就成了變相的“身份獎金”?
矛盾出在“身份定待遇”的老規矩
問題的根子還是事業單位改革沒徹底。公務員和事業編表面上都在一個單位干活,但背后的管理體系還是兩套:公務員走的是行政編制,車補是國家統一政策;事業編雖然也改革了,但很多地方的車補政策沒跟上。說白了,發錢不看干多少活、跑多少路,全看檔案袋里裝的什么編制。這種“認人不認事”的做法,放在混編混崗的現實里就顯得特別扎心。
車補變福利,傷害的是積極性
當補貼和實際工作脫鉤,負面影響就來了。事業編的同事可能會想:“反正跑腿再多也沒補貼,不如少干點。”公務員那邊也可能尷尬——明明大家一起加班,自己拿補貼反而像占了便宜。單位里容易形成“隱形分界線”,團隊合作打了折扣。更關鍵的是,這種差異會讓年輕人考編時拼命擠公務員崗位,加劇“編制崇拜”,和改革想打破“鐵飯碗”的方向其實是背道而馳的。
破局關鍵就四個字:對崗不對人
真要解決這事兒,得把發補貼的邏輯倒過來。別管是公務員還是事業編,誰經常往外跑就給誰發車補。比如窗口單位天天跑現場的人,不管什么編制都該有交通補助;坐辦公室寫材料的崗位,公務員也沒必要拿這個錢。現在有些地方試點“按崗位定補貼”,就是這個思路——把車補從“身份標簽”變成“工作成本”,這才算把錢花在刀刃上。
說到底,車補引發的矛盾就像一面鏡子,照出了事業單位改革中的“半吊子”狀態。改革不能只把人和崗位混在一起,待遇政策卻還留著編制的老黃歷。只有真正實現“干什么活拿什么錢”,讓每個干活的人感受到公平,車補才不會變成扎在人心上的小刺,改革也才算改到了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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