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河北知名網友“河北報哥”在社交媒體平臺舉報石家莊鹿泉區“綜合行政執法車”沒有掛牌上路執法。“河北報哥”稱,鹿泉區“未成年“公務車上班。網友調侃:這都還沒上“戶籍”的公務車上班真的辛苦了!
配圖照片顯示,一輛車身上有“綜合行政執法”字樣的車輛,在路上行駛,車上有戴口罩的司機,但是未掛車牌。
舉報內容發布后,沒想到因“特殊因素”舉報內容下架。而后收到平臺信息稱,“他的賬號因「多次侵犯名書/商書/肖像/隱私權」被jin yan七天”。
為此,“河北報哥”很氣憤,“舉報無牌綜合行政執法車上路執法,侵犯了“無牌綜合行政執法車”歸屬單位什么名譽/商譽/肖像/隱私權了呢?該無牌“綜合行政執法車”歸屬單位到底動用了什么力量,可以讓網友舉報內容輕而易舉的下架呢”?
面對舉報質疑,相關部門不是回應問題,而是動用特殊力量直接解決“提出問題的人”,簡直令人匪夷所思。“綜合行政執法車”無牌上路,不僅源于權力“任性”,也是官僚主義作風使然,執法豈能違法。
“河北報哥”還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所有上路行駛的車輛都必須進行登記并懸掛車牌,并且上路行駛的車輛都必須具備相應的行駛證、駕駛證和保險。綜合行政執法車輛也不例外。只有在具備了相關證件和保險的情況下,才能合法上路執法”。
“綜合行政執法”作為執法機關理應帶頭守法,雖說屬于特殊車輛,但也不可能成為法外之車。作為執法部門,更應該知法守法,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當地交警等相關部門對“綜合行政執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一視同仁依法查處,并敦促涉事公務車輛辦理上牌手續,杜絕無牌綜合行政執法車上路行駛;另一方面,綜合執法人員必須摒棄官僚主義做法,收斂權力的“任性”,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依法行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車輛如果故意遮擋號牌,其行為人將被一次性扣除9分,并處以200元罰款。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一次記12分,同時公安機關的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直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或補辦相應手續。
顯然,不管何種車輛無牌上路行駛都是違法行為,那么,“綜合行政執法車”又為何能置法律之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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