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可(新京報傳媒研究院)
1.4 億流量,這個數字足以讓無數人眼紅,在流量經濟時代,它似乎等同于 “一夜暴富”“成名在望” 的入場券。可當這 “潑天富貴” 真正降臨,有人卻選擇報警求助——
01
流量成 “燙手山芋”
2024年11月,博主“大福在成長”發布了一則“失業后發現出門旅行并不快樂”的日常記錄視頻。視頻中,她坦誠分享了自己失業后的迷茫與焦慮,原本只是想在社交平臺上尋求共鳴,卻因視頻被多個營銷號搬運、二次剪輯,迅速登上熱搜,話題閱讀量突破1.4億,相關討論達數萬條。
這場突如其來的流量狂歡并未給“大福”帶來期待中的機遇,反而讓她陷入了一場現實噩夢。隨著視頻的廣泛傳播,她的真實姓名、工作經歷、社交賬號,甚至家庭住址都被網友扒出。熟人圈紛紛發來詢問,前同事的議論、親友的誤解接踵而至,更有甚者在評論區進行惡意揣測,失控的輿論演變成一場針對她個人生活的集體審判。
面對洶涌的網絡暴力,“大福”最終選擇報警,并在社交平臺發布聲明,要求搬運者刪除視頻、停止侵權。但即便如此,她的生活已無法回到從前,現實社交關系也因輿論壓力變得緊張。
這種“被動爆紅”與李子柒等專業博主的“主動經營”形成鮮明對比。李子柒通過長期的內容規劃、品牌塑造,逐步積累影響力,對流量走向有精準掌控。而“大福”的案例則屬于典型的“素人意外走紅”——當事人毫無準備,既沒有團隊應對輿情,也不具備處理大規模關注的心理承受能力。
02
媒體報道升級“傷害”
流量本應是機會,但對毫無準備的普通人來說,卻可能成為一場災難。
傳統新聞倫理強調“知情同意”,即記者或媒體在采訪、報道涉及個人隱私或敏感信息時,必須確保被采訪者或相關當事人充分了解報道的內容、目的、可能的影響,并在自愿的基礎上同意信息的公開使用。這一原則旨在保護個人隱私權,避免未經授權的信息泄露或濫用。
然而,在 “被動爆紅” 的情境下,這一原則常常被拋諸腦后。許多媒體為了追求流量和新聞價值,在未獲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過度聚焦素人私生活,將個人隱私當作博取眼球的素材。
此前,山東 “拉面哥” 因堅持15年以3元一碗的價格售賣拉面走紅網絡。然而,這波流量并未給他帶來積極改變,反而造成諸多困擾。大量蹭熱度的主播每日聚集在他家周圍,進行直播、跳舞、賣貨等行為,甚至出現 “求偶示愛” 等低俗舉動。現場人潮擁擠,導致他無法正常出攤,日常生活秩序被嚴重破壞。
△應圍觀者要求,“拉面哥”程運付在家門口做拉面。新京報記者 肖薇薇 攝
“拉面哥” 的遭遇并非孤例,此前 “大衣哥”“小馬云” 等素人走紅后,同樣面臨被過度圍觀、私人生活被嚴重干擾的問題。
當熱度消退,被流量裹挾的當事人往往留下一地雞毛。因此當新聞報道涉及到個人隱私時,媒體必須謹慎處理。過度聚焦素人私生活,可能助長網絡暴力,對被動爆紅的素人造成 “二次傷害”。
03
流量的出路
要解決原創作者對 “潑天富貴”的緊張心理,需要整個傳播生態共同發力。
平臺作為流量的主要分發渠道,肩負著重要責任。當前的算法推薦機制傾向于推送高爭議內容,這種 “流量至上” 的推薦邏輯,在一定程度上 “縱容” 了搬運行為。
為了獲取更多流量,一些營銷號不惜搬運他人作品、制造爭議話題。平臺加強原創保護的同時,應優化侵權投訴機制,降低投訴門檻,提高處理效率,讓原創者的權益得到及時保障。
媒體則需要加強自律,制定 “素人報道指南”,明確報道的邊界和尺度。在報道被動爆紅的素人時,要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避免過度消費,回歸新聞本質,關注事件背后的社會意義,而不是單純追求流量。
流量時代,每個人都是信息的接收者和傳播者。公眾應培養理性思維,不盲目跟風,減少 “獵奇式” 傳播。面對網絡上的熱點事件,要保持獨立思考,不輕易被輿論帶偏。當大家都能理性圍觀,網絡環境才能更加健康,被動爆紅的素人才不會成為網絡暴力的犧牲品。
校對 |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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