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寧縣法院李俊法庭借助流動法庭車,成功調解一起拖欠葡萄苗貨款糾紛,有效化解了當事人之間多年的矛盾,維護了鄉村和諧穩定。
案情回顧
原告戰某系李俊鎮常年經營葡萄苗木銷售的經營者。被告任某在靈武市某林場承包經營近千畝土地從事鮮食葡萄種植產業,因日常生產經營需要雇傭肖某為其從事日常葡萄苗木采購、種植養護等工作。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某和肖某多次從戰某處購買葡萄苗,在結清部分貨款后,二人仍拖欠戰某葡萄苗款143140元,經多次催要未果,于是戰某將任某和肖某起訴到法院。
調解過程
庭審時,因二被告拖欠貨款多年,法庭上原被告雙方多次劍拔弩張,承辦法官安冉一邊安撫雙方的情緒,一邊翻閱雙方的相關證據,發現雙方爭議的焦點集中在二被告從原告處購買葡萄苗的數量及單價計算上。因在其中五筆收貨記錄上是否存在重復計算的問題上,雙方意見不一,于是,安冉法官決定將法庭的流動法庭車開到現場辦案。
在靈武市某林場,承辦法官、原被告雙方當事人一同在葡萄種植現場進行勘測,逐一核對證據并現場組織雙方當事人在流動法庭車上繼續開庭,經過調解,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積壓數年的糾紛就此圓滿化解。
近年來,永寧法院持續加大巡回審判力度,發揮流動法庭車的“移動法庭”作用,切實把司法服務送到群眾身邊,讓當事人體驗到流動法庭的便捷。
來源:永寧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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