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回顧
近期,江灣鎮街道欣逸居委人民調解委員會搭建“三所聯動”平臺,成功調解了一起施工引起的相鄰糾紛。被申請人為上海某置業公司,該公司正在街道轄區建設某商品房項目,施工期間出現地表沉降現象,導致項目附近某酒店員工宿舍樓出現局部墻體開裂,影響員工正常住宿,酒店需為員工重新安排住宿,故雙方產生糾紛。酒店與該置業公司多次協商,但雙方就賠償金額一直未能達成一致,糾紛遲遲未能解決,欣逸居委調委會排查了解此事后主動介入,決定通過“三所聯動”化解糾紛。
1月22日,雙方來到居委“三所聯動”調解室進行第一次協調。酒店方提出兩個要求,一是要對開裂部位進行修復加固,二是在修復期間,置業公司需解決酒店員工的住宿問題或者賠償住宿費用。置業公司同意修復開裂部位,但因恰逢春節假期,施工人員不足,需要等到復工后才能安排,酒店方表示理解。但就員工住宿賠償問題,雙方分歧較大。置業公司認為開裂部位只涉及一個房間,對其余房間影響不大。酒店方認為,員工宿舍小樓共有三層,雖僅有一個房間的墻體開裂,但整棟樓的安全隱患短時間內無法排除,酒店方需要在近幾個月內為數十名員工另行安排住宿,故要求賠償,因金額差距過大,調解陷入僵局。
為了尋求突破口,也給予雙方一定的時間平復情緒、重新考慮,調解員表示此次調解到此為止,建議置業公司一定要按照協商的時間進行維修,態度要積極主動,律師也建議酒店方回去測算另行安排員工住宿產生的損失,其中需要考慮到春節期間部分員工返鄉的情況,如實測算金額后反饋給置業公司。
第一次調解會后,“三所”工作人員多次與雙方進行“背對背”溝通,促使雙方進行第二次調解。調解中,置業公司表示墻體開裂部位已于近期修復完畢,酒店方表示認可,同時看在置業公司能夠積極主動安排修復加固的良好態度上,酒店方降低了員工住宿賠償金,包括減免的過年期間員工返鄉的2個月費用。在調解員的勸說下,置業公司對賠償金額表示理解并同意,雙方達成一致,簽訂了人民調解協議。
近期,調解員對雙方進行回訪,酒店方表示經過一個月的使用,修復部位未產生重復破損,對修復情況表示滿意,置業公司表示會按照簽訂的書面調解協議執行,本次糾紛順利化解完畢。
二、法條速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小編心語
本案是一起項目建設施工引起的涉企相鄰糾紛,欣逸居委調委會優先督促置業公司落實修復義務,通過一方的實際履約來重建信任基礎,借此打破僵局,進而結合實際損失情況引導酒店方調整賠償訴求,最終順利化解糾紛。居委“三所聯動”專班及時介入,既保障酒店方合法權益,又為置業公司爭取緩沖空間,彰顯基層治理中法理情融合的調解智慧,將矛盾糾紛吸附在基層、消弭于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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