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氣漸升,道路兩旁籠上了一層薄紗似的熱浪。
一群人腳步匆匆,走進鄰水縣法院訴訟服務大廳。領頭的劉某眉頭緊鎖,不知道怎么開口尋求幫助。
工作人員趕忙上前詢問。原來,他們六年前受雇于楊某,從事拌混凝土、運土方等體力勞動。工程完工后,楊某卻以“在包某處承包工程,對方未支付工程款”“公司還拖欠其相關費用”等理由推脫,拖欠工資長達四年。2025年1月23日,縣農業農村局出具證明,證實劉某等14名農民工未收到工資,而楊某對此依舊無動于衷。
“錢雖不多,但都是大伙兒的辛苦錢。我們找過包工頭,也找過公司,每次都說‘再等等’,唉……”劉某攥著泛黃的工單,聲音哽咽。
“您先別急。”工作人員遞過一杯溫水,“把具體情況再跟我們說說,工資之前結算過嗎?”
劉某用袖子抹了把臉,從皺巴巴的塑料袋里掏出一疊紙:“沒結算過,這是農業農村局的證明,還有下欠工資的花名冊,都在這兒。”
工作人員仔細翻看材料,鋼筆在重點處劃出沙沙的聲響。
“你們可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工作人員耐心向劉某等人釋法明理。
“那是否還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我們這筆工資拖欠時間太久,擔心對方不支付。”
“只要符合規定,就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可以有效防止義務人轉移、隱匿財產,降低時間成本,提高訴訟效率。”
隨即,14名農民工提交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
訴訟服務中心立即啟動綠色通道,將案件材料優先移送審查。經審查,法院認為該案符合訴前保全條件,于當日作出訴前財產保全裁定,并依法凍結楊某名下銀行賬戶及存款。
“沒想到這么快就把楊某的財產凍結了,法院給我吃了一顆‘定心丸’!”劉某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為從根本上化解矛盾,法院聯合縣農業農村局成立調解小組,共同開展先行調解工作。
調解室里,空氣凝重。調解員率先打破了沉默,試圖尋找突破口。
“工資是農民工的血汗錢,不管有什么困難,按時支付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楊某你要是處在他們的位置,心里也是不好受的。”
“同樣,楊某手上的工程是從包某處承包的,包某沒給他錢,他發不出工資,確實不是故意拖欠。現在將大家組織在一起,就是為了事情能夠盡早解決。”
調解員做著雙方的思想工作。
“我確實還欠付楊某工程款,是我不對。”包某低下頭說道,“這樣,我去湊,這兩天給你們拿出來。”
見雙方態度有所緩和,調解員趁熱打鐵:“大家看,楊某、包某是有誠意的。我們今天就把還款計劃、各自應承擔的責任用白紙黑字寫清楚。”
隨即,工作人員現場起草調解筆錄。
經調解,包某同意代楊某支付農民工工資,并達成調解協議:包某于2025年4月23日前支付劉某等14人的勞務費等費用共計39506元,其欠付楊某的相關款項在支付上述勞務費后予以抵扣。
最終,包某按照約定履行了協議,14名農民工的辛苦錢終于都要回來了。
一周后,14名工友帶著錦旗走進法院。
“錢……都到賬了,這都要感謝你們。”一位年近7旬的農民工三步并兩步迎上去,緊緊握住法官的手。
“我們只是做了分內的事。”
這一刻,窗外蟬鳴漸起,14名農民工的腳步比第一次來時輕快了許多。
文 稿 | 黃思靜 廖悅 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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