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采取“協調審理+聯合重整”助企脫困
9個月讓7家新能源企業“重生”
“2023年3月7日進入重整程序,同年12月22日就重整成功,盤活7家新能源企業,僅僅用了9個月時間。”4月11日,在東港新農光伏電站7家項目公司廠區,提及企業的煥新,公司執行總經理劉樹國深有感觸地說,“在破產重整過程中,我們感受到了丹東市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也堅定了繼續投資的信心。今年,企業將投入1500萬元對項目進行技術改造升級,全年發電量預計可以從現有的3.4億千瓦時提高到3.8億千瓦時。”
東港新農光伏電站7家項目公司的前身是東港興堯新能源等7家公司。2016年,他們在丹東東港市新農鎮四家子村廉家壩水庫建設300MW裝機容量的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項目占地約9000畝,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水上單體漁光互補光伏發電工程。然而,由于經營不善,7家公司面臨破產。
“這7家公司是丹東本地具有代表性的新能源企業,年售電收入過億元。它們雖然負債高,但資產優良,為充分平衡各方權益,我們在審理中采取了‘協調審理+聯合重整’的辦法,助力企業脫困重生。”案件負責人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黃日宏介紹。
何謂“協調審理+聯合重整”?7家公司的經營管理同一、資產關聯密切,由于發電業務協同性強,若分別單獨重整,可能影響發電業務的開展,減損重整價值,不利于徹底化解風險。為此,破產重整案管理人團隊采用協調審理規則,創新重整模式,確定了招募共同投資人、聯合重整的方向,引入世界500強企業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所屬的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有限公司,在為7家公司保留相應資質和申領國補主體資格的同時,實現了債權人利益的最大化。
“作為原墊資總承包方和最大債權人,如果這7家公司破產清算,我們欠款追不回來,也會遭受巨大損失。是丹東中院和當地黨委政府的貼心服務,讓我們企業總部決定投資17億元,盤活了這個項目。”劉樹國補充道。
“協調審理+聯合重整”的大膽嘗試,為7家公司處置債務達26.63億元,盤活資產21億元,并成功引入17億元央企投資,救“活”了具有發展前景但一時遭遇困難的企業。“這一創新性舉措不僅對法律適用產生積極影響,更為丹東地區的企業發展營造了優質高效的營商環境。”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付金波表示。
來源:遼寧日報
(封面圖片來自網絡)
審核丨黃艷輝
編輯丨秀 姿
制作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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