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廟案”被不少人視為江南紳士幻想破滅的標志,清廷用幾十名士子的人頭告訴他們,別想再過明末那種隨意抗糧欠稅的好日子了。那么金圣嘆在這個案子里,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自順治十六年為解決軍餉吃緊的問題,清廷決定加緊催繳各地積欠錢糧。為此朝廷任命朱國治為江寧巡撫,負責江南右布政使司(蘇州、松江、常州、鎮江和江寧府溧陽縣)下轄地區的錢糧征收。
注:明清兩朝地方欠稅并不是拒繳朝廷正稅,是民間對正稅之外加派的一種自然反抗。朝廷和民間也就此保有一種默契,即朝廷每加稅十分,稅民就相應拖欠三四分。
朱國治的鐵桿吳縣(蘇州府首縣)知縣任維初為完成任務采用暴力逼稅,凡欠糧不清者都要打二十到四十大板(為加強傷害,任要求行刑的竹板要先用人尿浸透)。不少人被打成重傷而且有一人被他當堂打死,搞得蘇州地區民怨很大。
在矛盾快積累到爆發點時,順治帝駕崩了。
順治十八年二月初二,蘇州府官衙搭起了靈堂,江寧巡撫朱國治、巡按張鳳起率蘇州府各級官員齊聚吳縣準備“哭靈三日”。吳縣的士子們在生員倪用賓的號召下聚集上千民眾,于二月初四在蘇州府官衙門前“跪遞揭貼”。
他們狀告知縣任維初在催征錢糧過程中濫用刑罰打死一人,而且倒賣國庫糧食、貪沒錢糧,搞得民怨沸騰。朱國治沒把他們的狀告當回事,反以“鬧擾哭靈”為由抓捕為首的五名士子。
順治十八年,大行皇帝遺詔至蘇,巡撫以下大臨府治,諸生從而訐吳縣令不法事,被系者五人。翌日,諸生群哭于文廟,復逮系至十三人。
《吏部考功司員外郎顧先生予咸墓表》
為朝廷求治反被下獄,這下蘇州府的士子炸鍋了。第二天他們齊聚吳縣文廟,向至圣先師哭訴不公和怨氣。在傳統的“清議”觀影響下,這事兒就上綱上線了。朱國治為壓住事態,一邊繼續抓冒頭的,一邊讓張鳳起公開審查揭帖里的事項。
注:“清議”原指東漢末年,官僚、名士和京師太學生對朝廷弊政(宦官專權)的批判和干預。因為這種半民間的運動,有助于朝廷和士紳這個群體緩和矛盾,并且不會危及皇權的統治,所以各朝都允許和支持(至少是明面上)同類活動的存在。
此時還沒金圣嘆的事兒,因為他不僅不在被抓的行列,也沒有直接參加“跪遞揭貼”和哭廟。他只是替士子們寫了那份著名的《哭廟文》,表達冤屈和控訴任維初。
如果事情就這么發展下去,朱國治大概率也沒功夫去找他的茬,但張鳳起審案效率太高了。
當天吳縣糧倉的總書(類會計)吳行之供認,按照知縣任維初的要求,確實賣了四百石糧食,得銀三百二十兩。有總書和賬目作證,任維初也無法抵賴。所以他爽快的承認了此事,但原因不是自己貪,是府臺“索饋急”。
不論任維初說的“索饋急”,是暗指上官索賄,還是上官急于向朝廷表現政績。對于位列“府臺”之中的朱國治來說,這都是能要他命的事,特別是被自己的政敵拿到朝廷一番添油加醋后。
朱國治馬上叫停了案件的審理,并且想到他正在負責的另一個催稅大案“江南奏銷案”。于是他決定借著朝廷專門打擊江南士紳的機會,把“哭廟案”包裝成江南士紳公然對抗朝廷的罪狀之一。
注:關于“江南奏銷案”筆者有圖文專門介紹,如有興趣可自行翻閱,這里就不展開說明了。
朱國治第二天就上奏朝廷,開始抹黑“哭廟案”并給這個案子上綱上線。
第一,朱國治表示兵餉之所以難以籌齊,全因蘇州府的巨額欠稅,而蘇州府又屬吳縣最為頑固,全縣上下堅決不繳。
第二,吳縣知縣嚴格催繳拖欠,當地民眾不僅不予配合,劣生倪用賓等人還通過游行、聚眾示威等手段施壓縣衙,妄圖逼迫官府放棄追繳。
第三,吳縣士子為達目的,肆意誣蔑朝廷命官。他們所訴之事,均為吳行之一人之詞,完全不可信。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 -- 扣大帽。朱國治覺得這幫士子心思歹毒,專門挑為先帝哭靈的日子搞事。這不僅是目無先帝的大不敬之舉,也表明他們根本不服大清的統治,心中仍然思念著前明,有謀反之念。
注:鄭成功組織的北伐軍,在順治十六年時曾包圍過江寧(南京),當時江南士紳普遍認為反清復明在望。這也是清廷在順治末期、康熙初期借三案(奏銷、哭廟、通海)大規模打擊、清除江南士紳的原因。
清廷收到朱國治的奏報后,命刑部侍郎葉尼等四人前往江寧會同朱國治重審任維初一案,這安排本身已經表明的清廷的態度 -- 朝廷認可了朱國治的看法。
所以將相關人犯、人證押赴江寧重審時,任維初一路是騎馬的,生員倪用賓、薛爾張、姚剛、王仲儒等十一人是戴著枷鎖走過去的。四月初八開審后,根本就不問倒賣公糧的事,只是嚴刑拷打眾生員,要求他們交待謀反罪行。
連審十幾天,眾生員雖然被打得死去活來,但無人承認謀反之事。朱國治也覺得他們人微言輕,不足以戴謀逆的帽子。于是他就看上了寫《哭廟文》的“大名士”金圣嘆,四月二十六日下令捕金圣嘆至江寧受審。
金到案后,雖然也沒有認罪,但朱國治認為已經可以結案了。他和葉尼聯名向清廷匯報了審理結果:任維初無罪,官復原職;金圣嘆、倪用賓、沈瑯、顧偉業、王仲儒、薛爾張、姚剛、丁瀾、張韓、來獻琪、丁觀生、朱時若、朱章培、周江、徐玠、葉琪、唐堯治、馮郅等十八人,聚眾鬧事、圖謀造反,擬斬立決。
五月末,清廷批復同意。金圣嘆等十八人,于當年七月十三日(立秋)在江寧三山街被斬首棄市。
雖然金圣嘆在這個案子之前,就因他那張缺乏“顧忌”的嘴在官府掛上了號。但具體到“哭廟案”他真的有些冤,不怪蘇州百姓說“天呀天,圣嘆殺頭真是冤”。
當年金圣嘆還能為自己的冤屈,臨刑時喊喊“疼”。但讓他沒想到的是,幾百年后又被蒙了一層冤,說他是率眾抗糧抗稅自己找死,喊都沒得喊了。
編者附:任維初雖然被判無罪,但當年還是被清廷解職(理由也是涉貪腐、酷刑)。第二年韓世琦接替朱國治任巡撫后,為平民怨以及給自己撈官聲,又把任維初拎出來算舊賬,當年斬于江寧三山街,他也算是個隨波逐流的犧牲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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