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相信這句警示語已深入人心,但總有人心存僥幸、“頂風作案”。現將周末查獲的八起酒醉駕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希望各位駕駛人引以為戒。
案例一:
2025年5月9日22時58分,陳某酒后駕駛晉M H***N小型轎車行駛至新絳縣橫橋大街路段時,被新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國道中隊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37 mg/ 100 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案例二:
2025年5月9日23時18分,牛某某飲酒后無證駕駛無號牌銀色綠駒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縣城孫家巷口時,被新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國道中隊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51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案例三:
2025年5月10日00時00分,馬某飲酒后無證駕駛無號牌灰色雅迪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新絳縣柳泉醫院口時,被新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國道中隊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50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案例四:
2025年5月10日00時25分,吳某飲酒后無證駕駛無號牌紅色愛瑪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新絳縣文廟口時,被新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國道中隊民警查獲,經呼氣時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40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案例五:
2025年5月9日22時35分,柴某某酒后駕駛晉MV***3白色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新絳縣旅游路口時,被新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古城中隊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26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帶至新絳縣人民醫院血液提取。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案例六:
2025年5月9日23時28分,常某某飲酒后無證駕駛無號牌白色豪爵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新絳縣旅游路口時,被新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古城中隊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50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案例七:
2025年5月10日01時21分,劉某某酒后駕駛無號牌白色斯波茲曼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新絳縣東天池口時,被新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古城中隊民警查獲,經呼氣時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220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帶至新絳縣人民醫院血液提取。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案例八:
2025年5月10日02時07分,韓某某飲酒后無證駕駛無號牌銀色雅迪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新絳縣北環路龍興派出所門口處時,被新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古城中隊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78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曝光不是目的,警醒才是初衷。新絳公安交警,將持續加大酒駕、醉駕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希望廣大駕駛人,繃緊交通“安全弦”,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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