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警界,曾有一位備受矚目的人物 —— 聶海芬。她頭頂著諸多榮譽光環,被稱為 “女神探”,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她的名字代表著破案的高效與精準。
然而,一起震驚全國的冤案,將她從神壇拉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這便是安徽叔侄張高平、張輝蒙冤入獄十年的 “5?19” 奸殺案。
這起案件猶如一面鏡子,映照出司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漏洞與偏差,也讓人們對所謂的 “神探” 有了更為復雜的認知。
聶海芬,1965 年 9 月出生,1986 年投身公安工作,并加入中國共產黨,后來擔任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預審大隊隊長。從警生涯中,她曾取得過一系列看似輝煌的成績。
據公開資料顯示,從 2001 年起,在刑事偵查預審工作實踐里,她成功破解 180 多起各類復雜刑事案件,追繳贓款達 800 多萬元人民幣,在省市級執法部門各項評估指標中名列前茅。
憑借這些成績,她受邀成為杭州市警察學校客座講師,甚至親自編寫教材。她還獲得過浙江省 “三八” 紅旗手、浙江省刑偵專家稱號以及杭州市 “三八” 紅旗手榮譽,兩度獲得表彰獎勵,兩次榮獲三等功勛。在很多人眼中,她是警界的傳奇人物,專業能力備受認可。
時間回溯到 2003 年 5 月 19 日,這一天,杭州西湖區的一個水溝里,一具赤裸的年輕女孩尸體被人發現。警方迅速展開現場偵查,初步判定這是一起性質惡劣的強奸殺人案。
由于案件影響重大,很快被列為督辦案件,警方壓力倍增,全力投入到案件偵破中。在排查過程中,安徽貨車司機叔侄張高平、張輝進入了警方視線。
原來,在案發前,他們曾搭載過死者王某。據他們講述,在行駛途中王某要求下車,之后便失去聯系,沒想到竟遭遇如此悲劇。
但警方并不這么認為,在沒有確鑿物證和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張高平、張輝叔侄兩人被警方鎖定為嫌疑人并抓獲。隨后,長達數天的連續審訊開始了。在那漫長的審訊過程中,叔侄倆從最初的堅決否認,到后來卻做出了有罪供述。
這一轉變背后的真相,成為案件關鍵爭議點。多年后,張高平、張輝堅稱在審訊過程中遭遇了刑訊逼供,而這也是導致他們被迫認罪的原因。
在張高平、張輝做出有罪供述后,聶海芬正式介入這起案件。她在重新梳理案件時,認為兩人的有罪供述情節高度吻合,并且張輝曾有前科,基于這些因素,先入為主地認定張高平叔侄兩人就是本案真兇。
更為離奇的是,與本案毫無關系的同監舍人員,竟對張高平叔侄做出指認,認定他們就是犯罪嫌疑人。這一情況在正常邏輯下顯得匪夷所思,背后是否存在某些誘導因素,至今仍疑點重重。
與此同時,杭州還發生了另外一起殺人案。出租車司機勾某將大學生晶晶(化名)殺害,警方迅速行動,很快抓獲勾某。經過審判,勾某于 2005 年被執行死刑。但當時誰也沒有想到,這起案件竟與 “5?19” 奸殺案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后來查明,從 “5?19” 案受害者王某指甲中提取的 DNA,與勾某的 DNA 高度吻合,作案手法也高度重合,種種跡象表明勾某極有可能才是 “5?19” 奸殺案的真兇。
然而,在當時的偵查過程中,這一關鍵線索被陰差陽錯地錯過了,張高平、張輝卻因自己的有罪供述被送上法庭。
2004 年 4 月 21 日,法庭上,張輝被判處死刑,張高平被判處無期徒刑。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一個關鍵證據被忽視。被害人指甲中遺留的皮膚組織 DNA 經檢測系另外一人,但法官卻認為該證據與本案無關而排除。
2004 年 10 月,浙江高院做出終審判決,判處張輝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判處張高平有期徒刑 15 年。就這樣,張高平、張輝叔侄開始了漫長的服刑生涯。但他們和家人從未放棄申訴,堅信自己的清白。
在獄中,張高平抓住一切機會,通過看電視和閱讀雜志收集冤假錯案報道文獻,自學刑法和 DNA 知識,夜以繼日撰寫申訴材料,甚至曾坦言若申訴不成功,愿意以死自證清白。這份堅持與執著,令人動容。
張高平叔侄的異常申訴情況,引起了新疆檢察官的注意。新疆檢察機關工作人員仔細審核二人案卷后,認定此案疑點重重。但作為異地檢察機關,要介入同行已經做出結論的案件,困難重重。不過,正義的追尋并未停止。
2011 年,在案件重新偵查過程中,警方對被害人指甲中遺留的 DNA 進行重新比對,發現正是已被執行死刑的出租車司機勾某。這一重大發現,讓案件重審有了轉機。
2013 年,浙江高院重新審理此案,認為本案證據鏈不全,缺乏間接證據證明張高平叔侄兩人是真兇,最終宣判張高平、張輝叔侄兩人無罪釋放。
在庭審過程中,檢察機關提交了警方在偵破過程中的諸多疑點。經法庭調查認定,警方在審訊張高平叔侄兩人時,存在對嫌疑人不在規定羈押場所關押、審訊的情形;首次審訊和首次有罪供述的審訊錄像不完整;
現場指認錄像鏡頭頻繁切換,不能排除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的情形。這些問題的暴露,直指案件偵查過程中的程序違法與不規范操作,也讓人們對當年案件的辦理過程產生深深質疑。
聶海芬在這起冤案中扮演的角色備受爭議。2006 年 4 月 13 日,中央電視臺第 12 頻道《第一線》欄目播出了一期名為 “浙江神探 —— 無懈可擊聶海芬” 的專題報道。
節目中,聶海芬分享了處理 “5?19 奸殺案” 的偵破過程,聲稱在沒有實物證據情況下,通過 “突擊審訊” 讓張氏叔侄承認 “犯罪事實”,獲取了看似 “無懈可擊” 的證據。
但實際情況是,張輝與張高平堅稱所謂 “突審” 就是刑訊逼供,且多方信息顯示,聶海芬并未直接參與對張輝、張高平的審訊工作。張高平的代理律師阮方民接受媒體采訪時明確指出,聶海芬在案件中僅起指導作用,未參與一線具體審訊程序。
張氏叔侄也否認曾受聶海芬審訊,張高平稱自始至終無女性審訊過他,張輝回憶只有在進行 DNA 鑒定采樣時,才有一名女警官采集過他的指甲和毛發樣本,看到聶海芬照片時,他們均確認從未見過此人。
盡管如此,聶海芬作為杭州市警方主要辦案人員之一,在缺乏關鍵物證和直接目擊證人證據的情況下,通過突擊審訊等方式最終取得 “證據”,導致二人被錯誤定罪,她在冤案形成過程中承擔的審核等重要職責無法回避。
這起冤案對張高平、張輝叔侄及其家庭造成了難以估量的傷害。十年青春歲月在獄中度過,他們失去了自由,錯過了太多人生重要時刻。即便最終獲得 220 萬元國家賠償,但逝去的十年時光永遠無法挽回。
出獄后的他們,生活也面臨諸多挑戰,與社會脫節多年,需要重新適應社會,心靈創傷更需漫長時間修復。而對于社會而言,這起冤案嚴重損害了司法公信力。
公眾對司法機關的公正與權威產生懷疑,法律本應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這樣的冤案卻讓人們看到防線可能出現的漏洞。
同時,也引發了社會各界對司法程序規范、證據審查等方面的深刻反思,促使相關部門加強制度建設與監督管理,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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