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的規費都由撈家交給豬油仔,誰不聽他的,就是跟我雷洛過不去。”
——五億探長雷洛傳
當你凝視深淵時,深淵也必將對你凝望。
在香港電影中,有個高頻詞經常出現,叫“保護費”。百科中對保護費一詞的解釋為:
是指黑幫的一種勒索行為,常見于買賣活動集中地如商場、商業中心和小販中心里。
曹先生是一名在街頭擺攤的小販,他怎么也沒想到,自己有一天也會遇到收保護費的。
和電視劇中收保護費只要錢的小混混不同,這名自稱是城管手下的人,上來就要一條“芙蓉王”香煙。
作為底層小攤小販,曹先生自然不敢多問什么,為了生存,只能選擇息事寧人。畢竟對方在收香煙前就放下狠話:“否則的話別想在這里擺攤!”
對方還稱,收這些煙都是打點城管關系的。
不得不承認,“關系”確實是個好東西,意思意思你們就有關系了;執迷不悟不開竅,那不好意思,他們就要讓你好好知道“關系”這兩個字怎么寫。
收香煙的人很聰明,為了規避風險,特地將這個行為定性為“代收管理費”。一條芙蓉王240元,每個月一天,看起來不是多大的數字。
可小攤販們每天的營業額才多少,一個月240,一年就接近三千。那么多攤販,有多少油水可想而知。
終于,忍無可忍,他決定舉報對方。
到這里,有意思的一幕出現了,城管方面說,調查組初步核實,該人員和執法局無關。
沒曝光,就必須要按月給煙;曝光了,就是沒關系。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怎么能不信,人家都說沒關系了,你還要怎么樣,你這分明就是自己交的,怪不得別人,要怪就怪你膽子小,當初為什么要給煙。
不過到這一步,也很簡單,既然和城管沒關系,那證明就是私人行為。按照法律條文來說,這就是典型的敲詐勒索,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凡事就怕認真,一旦認真起來也沒有解決不了的事。果然經過再次調查,事情水落石出:
經開區明湖辦事處涉事人員袁某某,涉嫌授意個別夜市攤販,向其他夜市商販收取香煙,已對袁某某停職調查,依法依紀從嚴從快處理。
好一個從嚴從快,之前收了那么久,毫無反應,如果不說我們還真以為是睡著了?,F在一曝光出來,馬上從睡夢中醒來,怎么能不“從嚴從快”呢!
問題是,這個袁某某敢這么做,究竟是誰給他的底氣?他這行為擺明了就是典型的吃拿卡要,嚴格意義上來說,和敲詐勒索沒有區別,結果通報中連個全名都不提,這恐怕有點說不過去吧?
還有那所謂的停職,處理是不是太輕了?不提全名,只是簡單的停職,我們只能惡意猜測,這難不成是等風頭過去了,為他后面復出做鋪墊?
這樣的人,如果復出了,后面能保證他不繼續犯事嗎?如果他后面恢復職務了,對當初舉報自己的攤販進行打擊報復,這個后果應當由誰來承擔?
商人怕領導,領導怕熱搜。
“你這叫求我辦事?你就拿這個考驗干部?”
之前某地城管就被曝出過類似的離譜操作,大搖大擺走進漁具店,上起來就伸手在商家要錢,店家給了根上千塊的魚竿還不行,只能卑微地跑去又買了兩條近千元的香煙。
哪怕這樣了,還是嫌商家“不懂事”,明里暗里還在向店家暗示,要弄個5000塊錢的紅包。
人家做小本生意的,一個月去掉房租水電等開支,才賺多少錢,結果動不動就是幾千幾千的要。
這哪是做生意,這分明就是ATM取款機。不過比取款機高級的是,這個不僅能拿到錢,還能拿到煙,拿到很多值錢的東西。
奪泥燕口,削鐵針頭,刮金佛面細搜求,無中覓有。
鵪鶉嗉里尋豌豆,鷺鷥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內刳脂油,虧老先生下手。
從人類的本性來看,其實也沒有什么善和惡之分,歸根結底都是自私和貪婪。
貪婪是生而為人自帶的本能,如果有人宣揚自己從不貪婪,那只能說這個人虛偽至極。
損己利人,是圣人,萬中無一。
不損人而利己,是本分的普通人。
損公肥私或損人利己,是奸惡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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