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文
完善考核體系是解決基層減負的重要舉措,也是推進工作落實、防止不擔當不作為的重要措施。
雖然說基層面臨諸多考核壓力,有的甚至希望取消考核,但實際上這并不現實,必要的考核肯定還得要有。
天津市寧河區(qū)的考核思路或許值得學習借鑒,主要體現出三個方面的特點:
一是指標大瘦身。比如,刪除重復性、過程性、標準模糊的留痕類指標,調整后僅保留二級指標,指標精簡超過80%。將實體經濟發(fā)展、民生兜底保障等納入高質量發(fā)展核心框架,權重占比接近三分之二。
在這方面,就是要大幅精簡,不僅考核的部門要精簡,而且事項、指標更要精簡。精簡的原則就是突出“重點工作”指標,一般性工作不要對基層進行考核。
可以說,指標大瘦身,體現的是抓重點、抓結果,而不是陷入臺賬資料、拍照留痕當中,也不要體現某些“政績工程”“面子工程”。
因此,可以考慮從頂層設計考核條例,明確考核原則、重點和方式。
二是差異性考核。比如,區(qū)直部門主要考改革創(chuàng)新、深化攻堅,園區(qū)主要考經濟發(fā)展,街鎮(zhèn)主要考民生保障。
實際上,對部門還可以考慮在營商環(huán)境、矛盾化解、信訪維穩(wěn)等方面加強考核,一方面服務經濟發(fā)展,另一方面服務社會穩(wěn)定,并且回應基層事件“吹哨報到”的強烈需求。
差異性考核,其實體現的是目標科學化,而不是層層加碼式的目標任務。比如基層反映比較強烈的信訪維穩(wěn)工作,就不能只是將責任壓力傳導給屬地,不能只是“重穩(wěn)控輕化解”,而要按照有權處置的原則明確牽頭單位,真正做到實質性化解。
現在,有的地方雖然建立了“吹哨報到”機制,但基層吹的哨,往往指揮調度不動部門,而部門又是基層的上級,基層自身又解決不了,導致問題久拖不決,由小拖大。
三是將考核結果與干部選用結合起來。對排名靠前的班子成員優(yōu)先提拔使用;對排名靠后、攻堅能力薄弱的班子實施“一班子一策”動態(tài)調整機制。去年以來,調整領導班子成員369人次,新提拔干部81人次。
有人常說,一些干部的晉升重用與工作能力、工作業(yè)績沒有多大關系,你看看有幾個能力強、業(yè)績優(yōu)的得到了提拔使用。甚至在一些地方和單位,選人用人導向就是出現了問題,沒有注重干事創(chuàng)業(yè)導向,以至于劣幣驅逐良幣。
應該來說,考核就是要與干部的提拔使用緊密結合,不能搞成兩張皮,考核評先是考核評先的規(guī)則,提拔使用又成了另一套規(guī)則。
雖然說現在有的考核也并不一定公平公正,但如果與提拔使用相結合,也必然能夠倒逼考核的科學性、公正性,從而推動考核體系更加完善。比如就一定是注重硬指標,而不是軟留痕;就一定要注重看結果,聽民意,而不是憑印象,靠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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