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輪印巴沖突,巴基斯坦使用從中國引進的殲10c戰斗機,擊落了印度從法國引進的陣風戰機。巴基斯坦和我國關系密切,早在上世紀60年代,我國就對巴基斯坦進行了武器援助。1965年,巴基斯坦使用我國援助的殲6戰斗機,擊落了印度的“獵人”戰機。
第一,第二次印巴戰爭爆發。印度和巴基斯坦曾經都是英屬印度的一部分,1947年,英國最后一任印度總督蒙巴頓提出印巴分治方案,印度和巴基斯坦分別取得了獨立。兩國獨立后,因克什米爾問題大打出手,到1949年劃定了停火線。
第一次印巴戰爭,以巴基斯坦的失利告終,印奪取了克什米爾地區三分之二的土地和四分之三的人口,巴基斯坦僅得到克什米爾三分之一的土地和四分之一的人口。1965年8月,第二次印巴戰爭爆發,這場戰爭印巴雙方陸軍勢均力敵,而巴基斯坦空軍取得了很大的優勢。特別是巴基斯坦使用我國援助的殲6戰斗機,擊落了多架印度獵人戰斗機。
第二,當時印巴空軍實力對比。第二次印巴戰爭,巴基斯坦空軍完全是以弱勝強,因此當時的印度空軍實力強悍。在美蘇兩大陣營的軍事援助下,印度建立起當時南亞最強大的空中力量。印度空軍擁有750架先進戰機,包括超音速的米格-21、對地攻擊能力卓越的"蚊蚋"戰斗機,以及英國制造的"獵人"戰斗機。
而巴基斯坦方面,只有141架戰機,主力機型仍是二戰時期的F-86"佩刀"和F-104"星戰士"。巴基斯坦的戰斗機主要是美國在50年代援助的。早在1955年,美國就和巴基斯坦簽訂了《共同防御援助協定》,對巴基斯坦進行了武器援助。
但到了60年代,美國不希望印度完全倒向蘇聯,開始拉攏印度。1965年第二次印巴戰爭爆發后,美國對印度和巴基斯坦都實行武器禁運,雖然看似公平,但實際上這種措施對依賴美式裝備的巴基斯坦造成的打擊更大,導致巴基斯坦武器缺乏零件。因此在第二次印巴戰爭爆發初期,巴基斯坦一度非常被動。
第三,中國援助。1960年代初,面對美國不斷拉攏印度,巴基斯坦感到被西方盟友背叛。1962年中印戰爭結束后,中巴關系迅速升溫。1963年,我國和巴基斯坦簽訂《中巴邊界協定》,標志著雙邊關系實質性突破。
1965年第二次印巴戰爭時期,正是中國航空工業的關鍵轉型期,沈陽飛機制造廠成功量產殲-6戰斗機。這種最大速度1.35馬赫、配備三門30毫米機炮的戰機,恰好彌補了巴基斯坦空軍缺乏高空高速攔截能力的短板。1965年,首批12架殲6秘密交付巴基斯坦,改變了這場戰爭的走向。
1965年9月11日,印巴空戰中,巴基斯坦第23中隊指揮官薩達爾·哈桑駕駛殲-6創造了單日擊落兩架"獵人"式戰機的紀錄。當時哈桑利用殲-6的加速優勢,在垂直機動中搶占高位,以俯沖攻擊的方式連續擊落兩架試圖轟炸拉合爾鐵路樞紐的印度"獵人"戰機。這種被稱作"鷹擊戰術"的戰法,后來成為巴空軍對抗印度戰機的標準操作程序。
時任巴空軍司令努爾·汗評價:“中國戰機改變了空戰規則。”9月14日,印巴錫亞爾科特空戰中,中國戰機大顯神威,4架殲6在15分鐘內擊落5架印度戰機。據統計,整個第二次印巴戰爭期間,巴基斯坦使用殲6戰機,總計擊落了15架敵機。殲6因在第二次印巴戰爭中的卓越表現,推動了中國航空武器的出口。1965年到1975年間,中國向17個國家出口了超過600架殲6,創造了大量外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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