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巫溪法院依法對王某某涉嫌窩藏罪、妨害作證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巫溪法院以窩藏罪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以妨害作證罪判處拘役五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個月。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趙某甲因涉嫌介紹賣淫罪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后,躲藏至朋友王某某家中。王某某出于所謂的“哥們義氣”,在5月初至5月10日期間,不僅為趙某甲先后提供兩套房屋供其居住,還幫助其逃避警方追捕。
同年5月10日,王某某駕車搭載趙某甲外出時,在加油站偶遇熟人,遂停車閑聊。此時,城口縣公安局民警趕到,要求王某某交代趙某甲的下落。然而王某某不僅未如實供述,反而故意將民警誤導至趙某甲并未藏身的小區。同日,王某某因涉嫌窩藏罪被抓獲,但其到案后仍拒不交代趙某甲的真實去向。
2025年2月21日,案件審理期間,王某某為逃避法律責任,指使趙某甲的弟弟趙某乙(另案處理)前往監獄探視趙某甲時,轉告趙某甲編造“系自己偷偷上車,王某某并不知情”的虛假供述。然而,趙某甲并未按照王某某的要求作偽證。
法院判決
巫溪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某明知趙某甲系在逃人員,仍在2023年5月初至5月10期間先后為其提供2套房屋居住,幫助其逃避抓捕,情節嚴重,依據《刑法》第310條,構成窩藏罪;王某某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指使他人作偽證,干擾司法公正,依據《刑法》第307條,構成妨害作證罪。
鑒于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巫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律底線不可逾越:朋友之間互相幫助本無可厚非,但絕不能以“義氣”之名行違法之事。窩藏、包庇犯罪分子不僅無助于朋友,反而會讓自己身陷囹圄。
交友需謹慎:司法實踐中,部分犯罪分子專門利用熟人關系實施犯罪或逃避打擊。廣大群眾應提高警惕,避免因“人情”誤入歧途。
正確幫助方式:若親友涉嫌犯罪,應勸其主動投案,而非幫助其逃避法律制裁,否則自己也將會面臨刑事責任。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試圖挑戰司法權威、妨害司法公正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來源:重慶巫溪法院
最近巫溪有很多大小事
巫溪生物燃油桶////
5月17/18日有乒乓球比賽
馬上又要撿菌子,提前預訂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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