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層面公開通報河南省信陽市、羅山縣10名干部在學習教育期間違規吃喝、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經查,3月21日,河南省信陽市羅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獻林先后參加了縣委、縣委政法委召開的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部署會。
這邊周五剛開完會,李書記可能考慮到周末到了,大家思想上的弦繃得太緊,平時工作又那么辛苦,喊上領導和同志們聚一聚“放松放松”,也順便“溝通溝通一下感情”。
于是,次日中午,組織了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參加的人員除了縣委政法委的班子成員,還有縣公安局、檢察院的領導,以及市委政法委的領導。
其結果呢,誰也沒想到,5人喝酒有1人喝死了,這事就暴露了。一查,果真不得了。感情是沒有溝通上,反倒把參加宴請的人都給拉下水了!你說扯不扯?
但一點都不冤枉,沒一個無辜的——最反感把領導干部被查被處分定義為“倒霉”的論調,畢竟他們是有錯在先。誰都知道,出來混遲早要還的。古人也說了,自作孽不可活。所謂不作不會死,求錘得錘。
明知道從上到下都在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而且聲勢很大。中央還派出了指導組督導檢查,劍都亮出來了,動真格了,當開玩笑呢?竟然還心存僥幸,竟然一意孤行、一條道走到黑,這些領導不死誰死?
深究起來,次日中午吃飯,必定是前一天就開始“謀劃”邀集了。等于說這邊剛開會提完要求,而且作為主要領導發言稿中必定有“領導干部帶頭”之類的內容,那邊就“率先垂范”,給大家打個樣,親自充當“反面典型”。
真夠勇的!好一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唉!真是荒唐又諷刺!
應該說,這起事件性質極其惡劣。那已經不止是頂風作案,更顯然的是前一天還在大會上振振有詞,次日就開始啪啪打自己的臉,可謂十足的“當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兩面派”丑惡嘴臉。
而且,上梁不正下梁歪;上有所好,下必從焉,上有所惡,下亦從之。你上級領導說一套做一套,就已經不能服眾。你說的話下面的同志也不會再信了,粗話講跟放屁沒兩樣。所以你吃我也吃,你喝我也喝。
于是,政治生態一整個亂套,黨風整風乃至民風社風全被帶壞了。這也就是某些地區某個系統主要領導被查以后,要清除其余毒的原因。
話說回來,出現這起事件的根源,在于某些領導干部對紀律缺乏最起碼的敬畏之心,也在于某些執紀執法不能做到一視同仁,不能使違反者直接感受到紀法的剛性。
封建社會古語有云,刑不上大夫。在工作實踐中,時至處于社會主義制度下的今日,類似的情形屢屢有之。仿佛黨紀法規都是給基層給下面的同志設的,領導呢雖然嘴上說著,但自己心底一點都不相信,依然不知死活、我行我素。
不難看見,有這么一種不好的現象,那就是基層的同志犯了錯,哪怕是客觀原因占主要,往往要“從嚴從重”;某些領導違了紀,即便是主觀上的因素主導,那也可以“輕拿輕放”甚至放過。
試想,如果該起事件中沒有喝死人,沒有造成了嚴重后果,那么問題能暴露出來或者被發現嗎?暴露出來以后,能從嚴從重處理嗎?這些很讓人擔心,也發人深省。
另一方面,為了樹立好自己的“良好形象”,體現好自己的“忠誠干凈擔當”,以實現仕途的平步青云,某些領導還要“做戲做全套”,在公開場合在面對下面的同志和人民群眾時那發言那表態“擲地有聲”。
尤其對于其領導的同志,他們的確也做到經常敲打,而且反反復復嚴格要求,但沒人敲打他們或者敲打的力度不夠,他們呢反倒把自身置身于法度之外,主打一個充耳不聞、說到做不到,主打一個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不到。正可謂,嚴于律人,寬以待己。
抓好上述問題,關鍵在于抓好領導這個核心。是基層同志的權力大,還是領導們的權力大,這個比較一目了然;而因此所引發的違紀違法可能性的大小,也是眾所周知。所以,應該在誰身上下功夫、提更嚴的要求、實現更全面的監督,自然不必贅述。
從長遠看,在權責上的統一尺度,實現“紀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實踐“有紀(法)必依、執紀(法)必嚴、違紀(法)必究”,才能形成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更有利于調動廣大基層干部的遵規守紀自覺和工作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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