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張愛玲曾說:“二十二歲了,寫愛情故事,但是從來沒戀愛過,給人知道不好。”四十多歲時,她又在信中說:“我們中國人至今不大戀愛,連愛情小說也往往不是講談戀愛。”
我們都讀過張愛玲的愛情小說、聽過張愛玲本人的愛情故事,但很少細想她對“愛情”對理解是如何形成的。
華 人學者潘翎在《真愛遺事》一書中將視線投射到二十世紀中國愛情觀的演變上,探索中國傳統中的“情”如何與西方浪漫愛交匯融合。在下文摘選的片段中,她以張愛玲的成長生活經歷和個人作品為線索,從“愛情”而非“文學”的角度重新觀察了張愛玲。
我們從中可以窺見張愛玲復雜的母女關系對她愛情觀的影響,也可以一瞥中國愛情觀的演變和張愛玲在其所處環境中的“非凡”。
下文選自《真愛遺事》,小標題為編者所擬,篇幅所限內容有所刪減,經出版社授權推送。
01.
張愛玲的母親黃逸梵,
是中國的娜拉
張愛玲在自傳體小說《易經》中談道,“愛情是神圣的”是她母親那一代“在剛發現愛情與西方世界”時的口號。
她的母親黃逸梵出生于1896年,確實是在五四運動對西方正熱情高漲之時長大成人的。黃逸梵既是舊時代的淑女,又是五四時代的新女性,“裹著一對三寸金蓮橫跨兩個時代”。
年輕時的黃逸梵
她是中國的娜拉,迫不及待地要離開她的丈夫。她確實曾經嘗試過兩次,第一次是在女兒張愛玲四歲、兒子三歲的時候;第二次幾乎是在法律剛通過的情況下,就和丈夫離了婚。
當她丈夫張志沂唯一的妹妹張茂淵決定去英國學習時,她找到了第一次逃離的機會,黃逸梵主動提出作為監護人陪同她去英國。這對姑嫂成了知心朋友,一起在英國游玩;她們還一起去法國阿爾卑斯山滑雪,盡管黃逸梵還裹著小腳。
這兩位中國新女性走得很遠——不只是空間意義上。
如果沒有繼承財富,獲得經濟保障,這樣的獨立自主是不可想象的。黃逸梵出身顯赫,祖父是貴族,她的小姑子更是如此。張茂淵的母親(張愛玲的祖母)是晚清名臣李鴻章的女兒。
兩個家族都是高門大戶,公認的門當戶對。張愛玲的父母在孩提時候就訂婚了。所有人都認為這是一對金童玉女,兩人都來自上層階級,據說她很可愛,而他“很秀氣”。
然而,這段婚姻如新娘所擔心的那樣變得不幸,除了吵架,張愛玲記不起父母一起出現的時候。母親后來鼓起勇氣對女兒說:“我常想他要是娶了一個對他很好的人,他不會是今天這個樣子。”
但黃逸梵不是這樣一個人。她不能容忍他賭博、吸鴉片、嫖娼,而這些都是他那個階層男人的特權。
實際上,如果張志沂擁有一份有收入的工作,可能會完全不一樣。然而,他是中國人所說的“遺少”,是封建帝制的遺產,接受過傳統的入仕教育,但在清朝滅亡后,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
于是,張志沂就在那里,作為一個已經不復存在的舊中國的殘留物,雖然年輕,卻早已過了保質期。張愛玲的短篇小說《花凋》中暗示,這些遺少中有某種發育不良、停滯不前的東西,她在她的故事中將其比作“酒精缸里泡著的孩尸”。
雖然張志沂繼承了家族的名望與財富,但他在未來將面臨家產減少與省吃儉用的問題。貧困的威脅一直存在,眼看著錢只出不進,想必讓人既恐慌又屈辱。
張愛玲關于父親的文字中最令人難忘的一句話是:“他這一生做的事,好也罷壞也罷,都只讓他更拮據。”他就是那個可悲的“花花公子”,而不是一個“出手闊綽的人”。
張志沂娶了一位姨太太,給她單獨安置了一間小公館,但后來隨著手頭日益捉襟見肘,他賣掉了那處別院,把她帶回家。她只待在自己的臥室里,照堂子的規矩在里間活動。
兩個燒鴉片的仆人侍候著她和張志沂,端來端去,不久在仆人的房間里就有人低聲說,這對夫妻中有一個會打針。這個消息傳到了張氏家族其他成員的耳朵里,提到張志沂現在不僅抽大煙、注射嗎啡,而且這位姨太太脾氣非常暴躁,有一次還用痰盂砸破他的頭。
親戚們謀劃一番,當即把她趕出家門。姨太太確實走了,卻是在滿載了一車張家的家具與銀器后才走的。
張志沂自己也很不舒服。頭破血流還不算什么,嗎啡造成的傷害更大。他差點死于藥物過量,打的嗎啡夠“毒死一匹馬了”。
就在這時,他的妻子和妹妹回到了中國。他的妻子已經離開四年,如果不是他同意她回家的條件,時間原本會更長。
她提出的條件是:第一,她將管理他的房子,照顧孩子,但不與他同床;第二,她可以容忍他到酒樓去,但決不允許他把妓女帶回家;她還堅持要讓他戒掉嗎啡,但等到真正實施起來時,他的戒斷反應十分嚴重,為了把他送進醫院,她找來他姐夫的司機和保鏢,幾乎是把他綁去了醫院。
為了重新開始,黃逸梵把家搬到了上海一棟英式的花園洋房里。黃逸梵旅英歸來,生活極為西式:花園,寵物狗,書籍,鋼琴,到處都是鮮花,圣誕節會放一棵布滿掛飾和蠟燭的圣誕樹。
“家里的一切我都認為是美的頂巔。”她女兒這樣寫道。她開始喜歡上了這個名字:英格蘭。
一切都終止于夫妻在金錢上的爭吵,二人抬高的音量和他拍桌的動靜把幼時的張愛玲嚇壞了。
時值1930年,時代變化之下,中國婦女有了提出離婚的權利,而在此之前,她們不具備這方面的任何自由。張愛玲對讀者說,離婚是一件“和家里有汽車或出了科學家一樣摩登的事情”。
的確,隨著1929至1931年《中華民國民法典》的通過,中國成為世界上離婚法最寬松的國家之一。“為什么她聽說中國的離婚法律比英國的還進步”,張愛玲這樣記述年輕時的自己。
她沒聽錯,當時中國的離婚法超越了其效仿的德國和瑞士的離婚法,也超越了同時期英國、法國和美國的離婚法,除了常規的離婚理由,還規定了“無過錯”前提下的雙方同意條款。
02.
張愛玲的虧欠感
使她與母親的關系更加復雜
黃逸梵啟程去法國,留下當時10歲的張愛玲,她再一次與母親分離。
但黃逸梵的世界并沒有立即消失,因為愛玲每次去姑姑的“立體主義”現代公寓看望她時,都能再次體驗那種感覺。她的母親和張茂淵十分親密,在她的心目中,媽媽姑姑是一體的。就像她喜歡母親房子里的一切一樣,在她看來,姑姑的公寓里也擁有她認為生活中最美好的東西。
姑姑的房子與父親的房子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張志沂(左二)、黃逸梵(左四)、張茂淵(左五)等在天津
父親的房間里是“永恒的午后”,陽光迷蒙,鴉片煙霧彌漫。愛玲知道他很孤獨,他正是在孤獨時才會對她溫暖起來。至于她,她覺得父親很可憐,有時甚至可笑。
他再婚時,她參加了他的婚禮。他顯得既難堪又尷尬,非要在所有人面前舉辦一場“又是伴娘又是婚戒的,只少了一頂高帽子”的歐式婚禮,這在她看來很可笑。
娶一位同樣嗜毒成癮的新妻子,意味著張志沂永遠不可能放棄自己的積習,也不可能改變原有的生活方式。深吸一口大煙,夫妻二人一起進入一種空虛而滿足的夢幻狀態。
日子一天天過去,鴉片的價格不斷攀升,他們不可能不知道錢也在煙霧中化為烏有。但他們這個階層禁止談錢——他們把這個問題留給新富們,所以他們會繞著這個詞打轉,而絕口不提這個詞。
她知道父親生活在財政壓力的恐懼中,十七歲的張愛玲在提出去英國學習的問題時,既緊張又害怕遭到拒絕。
她的母親已經決定讓她到倫敦大學攻讀學位,甚至將這件事寫進了離婚合同,到時候將由父親支付學費。現在被要求履行諾言,她的父親覺得受到了侮辱。
女兒可能會成為這位受過外國教育的母親的翻版,這讓他很生氣,更不愿出這筆錢。他的第二任妻子語氣尖刻地補充道:“你母親離了婚還要干涉你們家的事。既然放不下這里,為甚么不回來?可惜遲了一步,回來只好做姨太太!”
1937年,日本全面侵華。在某個被轟炸的一天,張志沂受到了敵意和暴力的折磨。
他的仇恨與日俱增:黃逸梵剛剛回到上海,而張愛玲舉止上的變化顯示了她更愿意和母親在一起,她已經去母親和姑姑合住的公寓過夜了。她的繼母借口張愛玲沒有征得自己的同意就去姑姑家過夜,對自己不敬,找碴兒狠狠地扇了她一巴掌,于是張愛玲也只好還擊。
“她打我!她打我!”繼母尖叫著跑上樓去找張志沂。“你打人我就打你!”她丈夫一邊喊一邊撲向女兒。她的頭在扇打之下左右偏轉,她踉踉蹌蹌地倒在地板上,拳頭和巴掌如雨點般落下。
當仆人們終于讓他平靜下來后,她跑到浴室檢查她的瘀傷,擦干眼淚。但是張志沂仍不解氣,再次闖進張愛玲的房間,朝她扔了一個花瓶。花瓶嗖的一聲從她耳邊飛過,離她的頭只有幾英寸遠,在地板上摔成了碎片。
如今什么也平復不了張志沂的心情,他妹妹更不可能。張茂淵第二天前來斡旋,他用鴉片煙斗打她,眼鏡都打碎了,張茂淵不得不去醫院接受治療。家丑不可外揚,這場風波并沒有訴諸警察。
張愛玲的父親幾乎等于把女兒監禁起來,在接下來的日子里,她覺得自己幾個星期就老了好幾歲。
她只想著逃跑——可是,守夜人聽從她父親吩咐,怎么能放她出來呢?與此同時,日軍的進攻毫不留情。飛機從頭頂飛過,她在陽臺上看著,推測是敵機。
她祈禱,要是他們投下一顆炸彈,引發大火,造成足夠劇烈的破壞,讓她逃出來就好了;或者如果這個要求太高的話,她希望他們擊中房子和里面的每個人。除了望天,她只能看見前院的景色。一棵高大的玉蘭樹開出極大的花,她想,像污穢的白手帕,又像廢紙。
她患痢疾病倒,父親又不給她吃藥,此時她如墮深淵,瀕臨死亡,她模糊地感到時間在流逝,不知道自己生活在哪年,在哪個朝代。
然而,她聆聽著大門的每一次打開或關閉,聽著生銹的門閂被拉開時發出的吱吱聲,聽著鉸鏈取下鐵門打開發出的鏗鏘聲,甚至在夢里也能聽到這些聲音。
六個月的監禁足以養精蓄銳,張愛玲計劃在大門看守換崗的時候逃走。
她溜出房間,走進夜色中。她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著,緊緊地抱著墻,一直走到門口,打開了門閂。在外面,在街上,一旦她拐過彎,她就會跑向有軌電車車站。
但就在這時,一輛黃包車出現了,載著她從父親的房子前往母親的公寓,她“任喜悅像逃竄的牛一樣咚咚地撞擊”。
張志沂
父親已經和她斷絕了關系,母親將不得不資助她在倫敦大學的學習,她現在已經通過了倫敦大學的入學考試。
張愛玲的虧欠感使她與母親的關系更加復雜——她與這位美麗、迷人、西化的女人很少見面,似乎只有后者在浴室鏡子前梳妝打扮或收拾箱子準備離開時才會看到她。
03.
困擾張愛玲的是
使她母親高興的事物
是多么微不足道
張愛玲很快意識到,她母親不愿待在上海的其中一條原因,就是要和她所愛的男人分開。
他顯然不是中國人,而是她在國外認識的人。“中國人不懂戀愛”是她母親常說的話,張愛玲曾在公開場合多次引用這句話,以及母親隨之附上的一句:“所以有人說愛過外國人就不會再愛中國人了。”
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在歐洲爆發,張愛玲的英格蘭之行泡湯了,于是她轉到了香港大學,她的學業成績十分優異,獲得了兩項獎學金。三年后,日軍占領香港,她的學業因為英國殖民政府投降日本而中斷。
1942年她回到上海,在那里,幾乎一夜之間,她發表的故事使她成為文壇新星。
媒體小報開始報道她的八卦,而她另一個重要的成名標志則是一個記者根據他看到的她的照片,把她的長相(尤其是發型)與好萊塢明星洛麗泰·揚作比較。
她出版的小說、新聞報道、電影劇本、信件、自傳和半自傳作品,以及根據她的故事改編的電影,得到了文學評論家和歷史學家廣泛而深入的研究,她受到了全國各地和其他華語世界讀者的狂熱推崇。
然而,我關注的不是文學,而是愛情,包括書寫愛情的作家和那位戀愛中的女性。二者不可分割,就像真實的自我和自傳的自我一樣。
23歲的張愛玲出生于五四運動一年以后,她可以在1934年以一種歷史的后見之明來總結這場運動,把它描述為一段“浮面的清明”時期,這并不完全公正。
她在一本英文雜志《二十世紀》上寫道:
有一時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氣象。大家都認真相信盧騷的理想化的人權主義。學生們熱誠擁護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戀愛。甚至于純粹的精神戀愛也有人實驗過,但似乎不會成功。
當然,張愛玲所說的“純粹的精神戀愛”是指被她的前輩們用不同的方式描述為“精神的”“柏拉圖式”或與“靈魂”有關的那種愛。
它與同樣從西方傳入的觀念相配,那就是愛情是“神圣的”。她認為它在中國的移植并不成功,而且她從母親那里得知,人們錯誤地把“自由戀愛”理解為性自由。
她自己說,“我們中國人至今不大戀愛,連愛情小說也往往不是講談戀愛”,聽起來像是她母親那句“中國人不懂戀愛”的變形。但張愛玲并沒有因此得出她母親的結論,即西方男人比中國男人更好。
即便如此,毫無疑問,張愛玲是以西方的標準來評判愛情和愛情故事的。
不管有多愛,都不要上床,這是她母親反復告誡她的。張愛玲想,她母親也太“道德”了,不在離婚前和任何一個她愛的男人上床,那她父親也不太可能被戴過綠帽子。
張愛玲的母親不斷強調,無論與男人多么相愛,都不應該發生性關系——“只要不越界,盡管去戀愛;一旦發生了肉體關系,那就全完了。”
直到很多年后,張愛玲才知道她母親“越界”過很多次。
年輕的張愛玲聲稱,她不會受母親追求愛情的過程中所做的一連串事情困擾。畢竟,張愛玲讀過喬治·伯納德·蕭伯納(他反對婚姻制度)和赫伯特·喬治·威爾斯(自由愛情的倡導者)的書。不,她討厭的是她母親對待那些追求她的男人的行為方式。
“困擾”張愛玲的是,使她母親高興的事物是多么微不足道。
“廉價的裙子”,接到英國或法國男朋友打來的電話,“她的聲音會變得安靜甜美”,呼吸急促,發出“少女般的竊笑”。
女人就那么低賤嗎?黃逸梵的羞怯讓張愛玲覺得很不對勁,無論是以新的標準還是舊的標準:一方面,這不是一個獲得解放的女人對男性喜好的回應;另一方面,在那些傳統的圈子里,一個女人僅僅意識到別人的注意就進行庸俗的調情,這會被認為是非常低級的表現。
她的母親要求將愛和欲望分開,但我懷疑張愛玲是否將黃逸梵說過一遍又一遍的這些話放在心上:愛和身體是兩回事,肉體的關系毀了一切。
04.
張愛玲的愛情觀
是夸張的
香港大學的一個同學曾經像女孩們經常談論的那樣問她,世界上是否有愛情這回事。“有。”張愛玲答道。
十幾歲時,她就想要那種在電影里看到的愛情。
不僅西方電影影響了她,小說也影響了她。她不僅閱讀英美作家的作品——有些與中國有關,如約翰·赫西、斯黛拉·本森、賽珍珠和薩默塞特·毛姆,還有許多與中國無關,如托爾斯泰和阿爾道斯·赫胥黎——而且整個《紐約客》都是她想象的源泉。
她的腦子里充滿了各種跨文化的聯想。
她在23歲以前沒有什么經驗。有一次,她買完東西回到姑姑的公寓,感到一時空虛:“二十二歲了,寫愛情故事,但是從來沒戀愛過,給人知道不好。”
1944年《雜志》月刊上登的張愛玲照片
二十三歲時,她經歷了初戀。她根據情人胡蘭成講述的一個真實故事,寫了一篇一頁的短文,取名為《愛》。
這篇短文圍繞胡蘭成的第一任妻子的母親展開,她是個妾。
故事講述了一個十五六歲的可愛的鄉村女孩,在一個春天的晚上,手扶著桃樹。一個她從未打過招呼、但住在對門的年輕人走上前來,輕聲說:“噢,你也在這里嗎?”他們站在那里,不說話,然后各走各的路。后來她被拐賣到一個遙遠的小鎮做妾,然后又被轉賣了幾次。
盡管經歷了這一切,那個春天的夜晚,那棵桃樹,那個年輕人的記憶在她腦中揮之不去,年老時仍歷歷在目。
張愛玲在故事結尾的幾句話帶有一種浪漫的宿命論色彩:
于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要遇見的人,于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里,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地問一聲:‘噢,你也在這里嗎?’
這幾行字指出了愛情的偶然性,這種相遇(于千萬年中,數千萬人里)是極端不可能的,但也揭示了它發生的必然性——如果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也許是命運的。
如果那個男孩當時沒有不早不晚地遇上她,事情的發展將會多么的不同,女孩的記憶將會失掉多少意涵。
愛情就像一個人在蜿蜒的山路上看到的突然而短暫的風景。對張愛玲來說,這既不是需要,也不是占有,更不是以任何婚姻或經濟支持的保證為條件——這里她打破了那個時代的常規看法。
她在《易經》中說:
在她看來,唯一真正的愛情是那種沒有結果的愛情,不以結婚和一生的支持為目標,不要求任何東西,甚至不需要陪伴。
這是一種高度理想化的觀點。
她的愛情觀也很夸張。
有一次,有人批評她寫的是男女關系,而不是戰爭和革命等更重大的主題,她辯護道:“我以為人在戀愛的時候,是比在戰爭或革命的時候更素樸,也更放恣的。”
在情感方面,她接著說,戰爭、革命同愛情是相似的,它們應該像愛情一樣,能夠滲透到人整個的生命中,不受任何限制。一次,有人問她如果要寫一部以愛情為主題的戲劇,她會如何表達。她回答說:“需要激情的愛,不要平凡的,公式化的愛。”
05.
張愛玲的非凡在于
用老式的散文
表達最現代的情感
五四運動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在張愛玲最受追捧的小說中,男人被認為是追求“精神戀愛”而不是肉體之愛的人,因為他似乎對與心上人的交談更感興趣,而不意于騙她上床。
這對男女是《傾城之戀》(1943)中的人物,我將會詳細討論這部中篇小說,因為它是一面鏡子,在中國人和西方人的眼中,愛情的倒影不盡相同。
1944年,張愛玲和同學炎櫻在姑姑家
這部被改編成電影、戲劇和電視劇的作品之所以如此受歡迎,不可忽視的一個原因在于,上海的女主人公白流蘇得到了她的男人,而張愛玲的小說中的女性很少能做到這一點;即使她們做到了,也要付出巨大的代價。
不可思議的是,白流蘇得到了范柳原,因為范柳原看起來是一個典型的不負責任的男人,他足夠富有,很多富家太太爭相把女兒介紹給他。然而,白流蘇這個外形平平的離婚女人卻最終成為范柳原的妻子。
為什么?在他們第一次獨自外出的晚上,白流蘇也很好地解釋了這一點。二人只是聊天,開玩笑,甚至互相爭吵,她評估了自己和范柳原未來成功的機會:
原來范柳原是講究精神戀愛的。她倒也贊成,因為精神戀愛的結果永遠是結婚,而肉體之愛往往就停頓在某一階段,很少結婚的希望,精神戀愛只有一個毛病:在戀愛過程中,女人往往聽不懂男人的話。然而那倒也沒有多大關系。后來總還是結婚、找房子、置家具、雇傭人——那些事上,女人可比男人在行的多。
她已經說到點子上了,自己卻不知道。
他想要的愛人是一個靈魂伴侶。簡而言之,他想要的是愛,而且是相互的愛,那種上一代人稱之為“靈肉一致”的愛。
他當然夠“洋”了——事實上是加倍的“洋”,因為他父母是馬來西亞華人,而他又在英國長大。如果其他華人覺得他有些奇怪,這是可以料得到的:盡管他認為自己回國后逐漸變得更像中國人了,但他仍然是西化的,因此對他們來說,他就像一個謎。
人們知道他繼承了一大筆錢,他們聽說或者認定這筆錢支付了他的衣著行頭以及中國花花公子慣有的消遣,即嫖娼、賭博和饕餮饗宴,卻不明白為什么“把女人看成他腳底下的泥”的范柳原會對一個離過婚的女人感興趣,一個28歲的女人對32歲的他來說肯定太老了。
白流蘇自己也理解不了他:為什么這個所有人都認定如此有吸引力的人,日復一日地帶她出去,卻連她的手都沒碰過?她不停地想,為什么他在她面前如此紳士,他是否戴著面具?直到她判定他追求的是精神之愛才不再疑惑。
張愛玲曾在已發表的評論中告訴讀者,她的故事是從白流蘇的視角寫的,因為白流蘇從來都不了解范柳原,她作為作者也不需要那么了解他。
自始至終,她追求的都是婚姻。她難以忍受的生活環境要求她這樣做。她的父親把家產都賭光了,她離婚后本想指望得到兄弟們的關照,可兄弟們用她的錢炒股,結果輸得一塌糊涂,迫使她不得不依賴家族接濟。
與此同時,她還得忍受嫂子們的影射、侮辱、蔑視和純粹的惡意,她們整天喋喋不休地提醒她,她的離婚給她自己和家庭帶來的莫大恥辱。
如果說在上海,離婚女人的生活是痛苦的,那么對于一個身無分文的離婚女人來說,痛苦是雙倍的。白流蘇希望再婚,既是為了獲救,也是為了得到更好的承諾。
然而她并不卑微,恰恰相反:在張愛玲的筆下,白流蘇令人敬畏,她沒有受過多少正規教育,卻能說會道。
家里的一位朋友徐太太主動提出充當中間人,邀請她去香港,在那里她將與范柳原相遇。白流蘇相貌可人(的確“美得不近情理”),她也很快就知道,她正是他喜歡的類型。范是個陳腐的男子,但也是個現代的西式華人,希望他的女人是個地道的中國人。
白流蘇低著頭,只穿了一件老式的旗袍,看起來不夠現代,不像上海人,甚至不像這個世界的人,但就他而言,這還不錯。兩人住在香港的同一家酒店,每天都見面。
她意識到這是一種求愛,但令她驚訝的是,他沒有提出任何性要求。
一天晚上,事情出現了轉機。電話鈴聲把她從睡夢中驚醒,她把電話放在耳邊,驚訝地聽到他說:“我愛你。”說完,他就掛了電話。他已經表白了,現在要求她對他說。安靜了不到一分鐘,電話又響了,這次他說:“我忘了問你一聲,你愛我么?”
她咳嗽了一聲,回答道:“你早該知道了,我為什么上香港來?”她隱瞞或回避了他想要的表白。
是的,他確實知道,她不愛他,只是想嫁給他。帶著這樣的想法,他回答道:“我早知道了,可是明擺著的是事實,我就是不肯相信。流蘇,你不愛我。”
他是對的,她確實不愛他,不是他這個近似洋人的人所理解的愛。“怎見得我不?”她問道,因為在她看來,她是愛他的——她想嫁給他,不是嗎?但他說的不是婚姻,而是愛情,在他的字典中,這兩者不是一回事。
的確,如果他是張愛玲的話,他可能會說出前述所引的她的言論:“唯一真正的愛情是那種沒有結果的愛情,不以結婚和一生的支持為目標,不要求任何東西,甚至不需要陪伴。”
他沒有解釋為什么他認為她不愛自己,而是引用了《詩經》中的一首古詩。他認為這首詩很傷感,因為詩中說“死生契闊——與子相悅”。
然而,“比起外界的力量,我們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們偏要說:‘我永遠和你在一起;我們一生一世都別離開。’——好像我們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白流蘇聽了很生氣,說:“你干脆說不結婚,不就完了,還得繞著大彎子,什么做不了主?”如果像范柳原這樣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人都不能自己做決定,那么還有誰能呢?
他對此的反駁是:她不愛他,也是她無法控制的事,這難道不是她做不了主的事實嗎?他沒有講明,但他的意思是,愛是一種擊中你的東西,不是你可以決定的東西。
任何一個認同“相互間的愛是婚姻的先決條件”觀點的人都會為她接下來的話感到震驚。她問:“你若真愛我的話,你還顧得了這些?”
范柳原當然驚呆了,難道要娶一個對他毫不關心、只會對他頤指氣使的女人嗎?他沒有那么傻。再說,“那太不公平了”,對她也不公平,把她綁在一段無愛的婚姻上。但他接著說:“也許你不在乎。根本你以為婚姻就是長期的賣淫。”
她被這些話激怒了,沒等他說完,就砰的一聲掛斷了電話。
我相信她從來沒有這樣想過婚姻,也沒有聽說過艾倫·凱。無愛的婚姻無異于賣淫,這是艾倫·凱的觀點,想必大家還記得,五四追隨者們對此深信不疑。范柳原并不是真的在說白流蘇是這么想的,她只是認為無愛的婚姻沒有錯,她幾乎認可了性與既得利益的交換。
兩人經常在一起,酒店里的人都把他們當成了夫妻。當有人稱呼她為“范太太”時,他開玩笑地對她說:“你別枉擔了這個虛名!”
人們認定他們上過床,她心想,事實并非如此,他還沒有得到她。既然還沒得到,他可能會以更好的條件回來找她。她決定返回上海,同時一直考慮著不能把自己表現得太廉價。她的親戚自然把她往最壞處想:一個賣了自己的女人,一個妓女,而且是兩次下海做妓女,卻似乎沒得到過男人的一分錢。
最后,范柳原派人去接她,她第二次去了香港,但沒有第一次所憧憬的希望,只有失敗的感覺。
在旅館房間里,他吻了她,雖然這是第一次,但對他們來說都不像第一次——兩人都曾多次想象過這樣的場景,他渴望這樣的場景,她擔心這樣的場景會發生。
作者用優美的、視覺化的、感性的文字描繪了這場性愛,就好像她在為電影中的一個場景編寫腳本,她用鏡子作道具,反射出接吻的情侶,他們燃燒的激情在冰冷的表面上融化。
讀到作者電影式的演繹,我想起了張愛玲自傳小說《小團圓》中的一段話。在這里,胡蘭成吻了張愛玲本人,他事后觀察道:“你仿佛很有經驗。”她笑著對他說:“電影上看來的。”
白流蘇成了范柳原的情婦,或者說“包養的女人”更合適,范把她安置在一所公寓里。接下來,故事戲劇性地展開,張愛玲再也沒有比這更出色的敘述了。
1941年12月8日,歷史以香港保衛戰的形式介入。就在偷襲珍珠港的同一天上午,日本軍隊開始炮擊香港,也就是故事標題中的“傾城”。
張愛玲本人就在那里,當時一顆炸彈落在她在香港大學的宿舍旁,她撤退了出來,所以她對范柳原和白流蘇掙扎于日軍圍攻下持續18天的機槍掃射和子彈橫飛的描述讀起來很真實。
這場戰爭使兩人只剩彼此。白流蘇不再猜疑,范柳原也不再調情。她對他變得親切,他對她也是一樣。
有那么一瞬間,他們害怕地蜷縮在一起,他伸手抓住了她的手,在那一瞬間,他們真切地看到了彼此。僅僅是一剎那的澈底的諒解,作者寫道,然而這一剎那夠他們在一起和諧地活個十年八年。
那晚范柳原給白流蘇朗誦的那首詩,其實就是一個伏筆——世間沒有必然,人類在“死生契闊”面前不過是一粒微塵。
在戰爭的災難中,人們失去依托,漂泊不定。張愛玲圍困期間在空襲預防中心做志愿者時觀察到,人們在焦慮中急于抓住一些堅實的東西時會選擇結婚。而這就是范柳原和白流蘇正在做的。
他的本意是讓她成為自己的情婦,但香港的失敗使她從被包養的女人一躍成為妻子——事實上,如果這是一場兩性之戰的話,她贏得了勝利。
1954年,張愛玲在香港拍攝的照片
但是愛情呢?張愛玲稱她的小說是一個愛情故事。
她以臺下胡琴的哀鳴聲作為故事的結尾,就好像這是一個傳統說書人的故事。在傳統的中國故事中,婚姻才是大團圓結局,而非“真愛”。沒有一個中國男主人公會問女主人公愛不愛他。
但《傾城之戀》是一部現代愛情小說,因此它有義務以愛的圓滿結束,就像作者和讀者在上海看到的幾十部好萊塢電影一樣。所以范柳原在求婚后說:“鬼使神差地,我們倒真的戀愛起來了!”——憑著角色的個性,他不經意地說了這句話。
白流蘇提醒他:“你早就說過你愛我。”他回答說,那不算,“我們那時候太忙著談戀愛了,哪里還有工夫戀愛?”即使白流蘇想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她也沒有問出口。
我猜,20世紀40年代的讀者也不理解他,但他們總能把這歸結到范柳原的外國身份上,作者明智而恰當地讓他在英國長大。不管作者自己將范柳原的話視作什么意思,它們都使《傾城之戀》成了一個愛情故事——與她說的那些不是愛情故事的中國小說形成鮮明的對比。
中國的評論家嚴厲地批評范柳原,認為他是玩弄女主人公的花花公子。比如胡蘭成就認為范柳原是一個頹廢者。
范柳原確實聰明機智,但對胡蘭成來說,自己的文化框架和這部小說完全不搭調,范柳原缺乏熱情,的確,“他的生命之火是已經熄滅了”。
胡蘭成說,結婚是需要虔誠的,而范柳原也缺乏虔誠,他之所以不向白流蘇獻殷勤,是因為他很狡猾。他還缺乏勇氣,而結婚是需要勇氣的。
他還說,范柳原太膽小,意志薄弱。人們把他和白流蘇看成是一對夫妻,這使他感到高興,因為結婚的假象,即使是一種偽裝,也彌補了他內心的空虛和厭世,因此他是值得同情的。他在電話里表白,并不是想惹白流蘇生氣,而是為了抒發自己的苦惱。
胡蘭成的觀點更多地揭示了他自己,相信也更能反映他所處時代背景下的中國男人,而不是范柳原或他的創作者。胡蘭成只能得出結論:范柳原想要白流蘇做妓女和朋友,而不是妻子。胡蘭成這種人也不會想到,范柳原想從白流蘇那里得到的可能是無私的愛。
如今,小說童話般的結局給人帶來一種熟悉的感覺:中國諺語充滿了“患難見真情”一類的說法,所以讀者會認為這樁婚姻是一個故事十分自然的收場,就像久經考驗的朋友、戀人通過“同甘共苦”“患難之交”而“同心同德”。
在范柳原和白流蘇之間,逆境加深了感情,這是中國讀者可以認同的;另一方面,如果你一定要稱之為真愛,他們在這方面也足夠現代了。
奇怪的是,張愛玲用一種以《紅樓夢》為代表的18世紀小說的白話風格來寫這篇文章和她所有的故事。這是她的標志性特征,完全是她自己的風格,她之所以成為一位非凡的小說作家,是因為她用老式的散文表達了最現代的情感。
張愛玲出生很晚,她已經把五四的反傳統理念拋諸腦后,認為沒有必要通過否定文言文來擺明立場。
在她的文本中,新舊語言交織碰撞,現代的“我愛你”就是新語言的一個典型例子。我們今天讀她的小說時,絲毫不會感到新舊語言之間的錯位,這是她寫作技巧的明證。
這某種程度上要感謝張愛玲同時生活在她父親和母親的世界里,這使得她的寫作與傳統既連續又斷裂。
本文摘編自
《真愛遺事》
副標題: 中國現代愛情觀的形成
作者: [英] 潘翎
譯者: 宋菁
出版社: 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
出版年: 2025-3
編輯|草草
配圖|圖片來源于網絡
主編 | 魏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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