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爆料稱,天啦!房東被發函,要求補交13年的稅!
城中村里面,其實90%以上的房東都沒有交這個稅吧?目前康樂村有房東,被發紅頭催繳通知,要求他把2012-2025年,整整13年的租房收益繳納稅費!
這究竟是咋回事?
該網友上傳的出租屋綜合稅催繳通知可以得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廣州市個人出租房屋稅收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你戶至今未辦理登記和(未交少交)個人出租房屋稅收,請你于20255年5月21日前攜帶下列證件資料:
1.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承租方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4.承租方承租房屋用途說明原件(單位需加蓋公章)
5.出租方身份證或委托人身份證和委托書復印件
前往出租屋所在社區居委會辦理出租屋租賃登記手續,并按規定(繳納補交)2012年1月至202年5月的個人出租房屋稅收,逾期未辦理登記和繳納稅收,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針對此事,眾多網友迅速圍觀,議論紛紛。
有網友指出,正常出租走合同,開票的都要交稅,但一般租房的都沒有,既不開票也不交稅,只有公司租賃的要開票要交稅。
有網友評論,出租屋要交稅,這是基本常識,所有的房東都知道。只不過很多房東不申報,出租屋中心管不過來而已。現在要收,你當然得給。
有網友發帖,我被要求補交過,當初出租沒有上報,賣房子的時候,房管局要一個什么東西證明,那個證明一定要出租屋管理中心開出來,我當時補交三四千的稅才順利把房子賣掉。
有網友回復,你以為房東是傻呀,到后來房租一漲,到最后還不是租客來承擔,這不是變相提高房租嗎,普通人一點點的錢也要被榨干。
城中村的很多房東出于僥幸心理,覺得自己出租房子不需要交稅,既未備案租賃合同,也未申報租金收入,從而導致被要求補稅,但也有的房東提前就完成了備案租賃合同,申報租金收入,但他們往往會將自己需要繳納的稅金,轉移在租客的頭上,從而增加租客的負擔。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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