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而優則賣貨的“三德子”,最近因為直播間宣傳的“德子土雞”,引起網友質疑,認為該產品實際外包裝商標為“德子土”,涉嫌虛假宣傳。
在《康熙微服私訪記》中出演“三德子”的知名演員趙亮,在息影后,選擇了養雞和從事餐飲行業,2021年的報道顯示:最高的年養雞量達到了13萬只,還幫助很多農民實現了致富。
之后,“三德子”搭上直播賣貨的風口,僅在2024年,三德子公司年度銷售額在7000萬元左右,共銷售“德子土雞”約100萬只,以此粗算的話,一只雞的均價大概是70元左右。
“三德子”公司銷售的土雞大多重量在2.4斤以上,如果按照70一只雞計算的話,每斤將近30元,如果是真的土雞的話,30一斤確實不算貴,如果只是圈養的雞的話,那就真的是太貴了。
值得一提的是,此類事件其實并不鮮見,企業為追求短期利益,利用商標玩文字游戲,故意誤導消費者,經常使用這一招。
如 “德子土雞” 事件中,成都三德子好甄選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將注冊商標 “德子土” 與 “雞” 字并列使用,營造出 “德子土雞” 的效果,讓消費者誤以為是 “德子” 牌 “土雞”。
千禾味業的 “千禾 0” 醬油,也讓消費者本能地將 “0” 與 “零添加” 劃等號,實則是利用商標設計給消費者暗示性認知。
盡管趙亮的回應是:“之所以將‘德子土’‘德子土雞’等商標都注冊,是為了防止他人搶先惡意注冊,因為陸續有其他公司模仿三德子商標注冊。”但還是避免不了被質疑。
這類混淆概念的商標,是企業試圖通過非正當方式獲取競爭優勢的體現。比如 “德子土” 商標事件,正是通過這種擦邊方式,可能使消費者對其產品品質產生錯誤認知,從而在市場競爭中獲得一定優勢,擠壓了正規企業的生存空間。
對于違反商標使用規定、誤導消費者的企業,商標局可能會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依據《廣告法》:如果企業利用混淆概念的商標進行虛假宣傳,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可能也是考慮到輿論影響和避免處罰等問題,4月初,“三德子”公司已對所有產品包裝進行更新,取消舊版中“德子土雞”字樣,僅保留注冊商標“三德子”作為品牌名。
從“德子土”到“千禾0”的商標亂象,不僅折射出國內知識產權保護“立法嚴、執法弱”的困境,更顯示出如今的企業為了牟利和營銷,已經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
尤其是在網絡直播帶貨、短視頻營銷等放大效應下,也許能很快收割粉絲獲益,但也可能一夜之間被掀翻,“三德子”也許是好心,好東西確實應該值高價,但如果真的別有用心,就值得商榷了。(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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