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5月21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言)公司負債,8名股東卻將全部股權轉讓給注冊資本僅為5萬元的公司,且該公司控股股東是一名年近90歲的高齡老人。法院認定,這8名股東存在利用股權轉讓的形式,逃避債務的故意。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海淀法院)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對類似的涉股東出資責任糾紛案件進行通報,并公布8起典型案例。
2023年修訂的公司法在完善公司資本制度和公司治理結構,加強股東權利保護,強化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董監高責任等諸多方面進行了制度創新。為更好地發揮司法裁判對商事活動的規范引導作用,持續規范股東行為、加強產權平等保護、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海淀法院對股東出資責任類糾紛審理情況進行了梳理分析,并結合該類糾紛的主要類型及特點提出了針對性的對策建議。
北京海淀法院 康大成/攝
海淀法院副院長張弓表示,在審判實踐中,股東出資瑕疵責任引發的案件類型最常見的為股東出資糾紛、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兩類,此外還涉及發起人責任糾紛、股東資格確認糾紛、請求變更公司登記糾紛、新增資本認購糾紛、公司決議效力糾紛、公司減資糾紛等。
基于上述案件類型,海淀法院對妥善化解股東出資責任類糾紛提出幾個方面的對策建議。
在股東層面,法院建議股東強化出資責任意識,避免責任邊界模糊。張弓表示,股東應當理性認繳注冊資本,避免盲目高額認繳出資,導致形成出資加速到期的風險,同時規范出資流程,謹慎代持股權。
而在公司層面,法院建議公司完善治理結構,強化治理主體責任履行。張弓表示,公司應制定精細化章程,明確出資時間、方式及逾期后果等來強化契約約束。董事會對于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及時催繳,公司建立標準化財務流程和檔案管理制度、獨立的財務審計制度等。
對于債權人來說,需要強化風險預判,主動防控減少損失。法院債權人在交易前重視盡職調查,利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核查目標公司的注冊資本認繳、實繳情況,審慎評估其履約能力和償債實力,在交易中發現股東抽逃出資或公司資不抵債時,及時調查、保存證據,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當天發布的8件針對涉股東出資責任糾紛不同情形的典型案例,在介紹案例裁判規則的同時,也圍繞修訂后的公司法的實踐適用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股東強化出資責任意識、公司完善內部治理體系、強化債權人風險預判等提供有針對性的裁判指引。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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