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廣州為了進一步改善投資商住宿環境,推動廣州以新的姿態出現在改革開放中,市委第一書記梁靈光與香港的知名商人談判,希望他們出資興建中國大酒店和花園酒店,并簽定了意向書。
中間 梁靈光
然而,在推進中國大酒店建設過程中,卻出現了一個插曲:梁靈光被罵成了賣國,甚至要叫停建設,引起了不小的輿論風波。
只不過,梁靈光還是頂住了。他曾對工作人員講,現在管不了那么多了,只要有利于營造引資環境,能推進改革開放,一切都值得。
那么,到底發生了什么,梁靈光被罵成賣國了呢?一切還得從中國大酒店建設開始說起。
當時,這個項目由廣州市羊城服務發展公司,與香港新合成發展有限公司合作興建,具體投資方為香港的六個財團。
當時合同約定,建成后先還本付息,還完后所得利潤,由興建方和廣州市對半平分,15年后酒店無條件交給廣州市。一切條件談妥后,投資方加大馬力很快干了起來。
可就在施工期間,省委這邊突然出了一個文件,要求中國大酒店建設方出34%的管理費。按理說,收取施工方管理費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廣東省建委在收取費時,采用的辦法是國內施工方收20%,而香港的施工方卻要收34%,這就不公平了。
為此,施工方向廣東省建委提出了強烈抗議,這不公平。可是,省建委不予理睬,說這是規定不能更改。沒辦法,施工方只好找梁靈光申訴不公平,說如果廣東這邊強硬地必須收取34%管理費的話,那他們將暫停中國大酒店的建設。
梁靈光深知,此時正是香港經濟大蕭條的時候,能引來投資已經不錯了,如果把項目停下來,那將損失巨大。于是,他立即找省委溝通這件事,可沒有溝通下來。
梁靈光非常著急,便承諾將建設合同延長至20年,也就是說,在原來合作15年的基礎上,再與投資方合作5年,然后交給廣州市,這是市里可以決定的。
梁靈光在征得市里其他領導同意后,便把延長合作期限的想法和建設方講了,建設方聽后當然愿意,中國大酒店的建設才得以繼續。
可是,這個決定很快便被老百姓知道了,有些不明真相的人,開始罵梁靈光,說這就是賣國的行為,被投資方給嚇住了……
一時間,所有的壓力都集中到了梁靈光這里。但是,他深知無論如何中國大酒店的建設是不能停滯的,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把壓力都扛了下來,繼續推動相關建設。
不過,梁靈光也沒有閑著。那段時間,他多方奔走解釋,不停利用公眾場合或是會議期間給大家講道理。
他強調說,現在廣州的發展進入到關鍵期了,好不容易引來了一些資金推動建設發展。可如果我們不能營造一個好的環境,不能給投資方一個絕對的信譽,那就會影響我們改革開放的聲譽。
他解釋說,這次延長合作期,實際上也是宣傳我們改革開放的大環境是好的,是可以打消投資方顧慮的,對于我們來說也是一本萬利的。
梁靈光同時也講道,我們的改革開放剛剛起步,管理經驗、投資經驗也都不足,多合作多向人家學習,本身也不是什么壞事……
事實證明,中國大酒店以及花園酒店建成后,效益很快便顯現出來了,無論是外貿、外經還是旅游,都給廣東帶來了巨大的變化,尤其是經濟收益。
很快,廣州的酒店業跟著發展起來了,并靠著先進的管理理念和區位優勢,迅速地走在了全國同行業的前列,不但增加了廣州的稅收,更提供了大量的就業崗位,也讓廣州對外開放的形象更具象化了。
大家這才發現梁靈光頂著罵名,力主推進這個項目的用心良苦,不禁佩服他的眼光和膽識,也記住了他在廣州改革開放進程中的赫赫功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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