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銘】
直到昨天(5月21日),雄韜客仍然意難平。為何事而惱?安徽蕪湖市戈運龍律師,反“咬“財新記者。
在批斥戈運龍律師的同時,堅定狙擊監(jiān)委權蹂躪辯護權的違法行徑。
復盤這件事,雄韜客感到反轉得太快,一下子轉不過彎,丈二金剛摸不著頭。
5月19日,上網(wǎng)看到周澤律師在微信朋友圈發(fā)出戈運龍律師求助的帖子,接著看到斯偉江律師跟評的話,迅速在律與媒體圈引起熱議。很快,知道戈運龍律師向多名律師私信求助。進而,大致了解戈運龍律師求助情形。他自述出庭為涉嫌職務犯罪的鳳海飛辯護時,質疑辦案機關存在不當留置和刑訊逼供行為,被蕪湖紀監(jiān)委指控“詆毀司法機關”,由紀監(jiān)委發(fā)函給司法局擬處罰他停止執(zhí)業(yè)六個月至一年。這赤裸裸地暴露蕪湖紀監(jiān)委濫權迫害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雄韜客怒不可遏!瞬間,聯(lián)想到曾經獨家起底“廣州區(qū)伯”在長沙被票昌黑幕,旨在揭露公權小團伙設局陷害公民的危害性,并不在乎區(qū)人品如何。同理,雄韜客發(fā)點評帖支持戈運龍律師,打算當晚撰文。
實際上,戈運龍律師和蕪湖市司法局交流,并不順利:“結束了,我都要崩潰了,吵得一塌糊涂,讓我退出二審,把我都要逼瘋了,我都想從樓上跳下去。”
隨后,目睹周澤律師發(fā)長微博支持戈運龍律師。感嘆周澤確實是義無反顧幫助同行的好律師,名副其實。緊接著,太多的律師踴躍發(fā)帖,上網(wǎng)批斥蕪湖監(jiān)委非法干涉律師辯護權。此外,蠻多自媒體紛紛發(fā)文,也聲援戈運龍律師。 由于擔心行文壓不住怒火,雄韜客決定5月20日白天冷靜撰文亦聲援戈云龍律師。從而,公眾號“雄韜視線“翌日早晨陸續(xù)轉載周澤律師、韓旭教授與劉昌松律師的聲援文。
5月20日,據(jù)財新傳媒報道,5月14日下午,蕪湖市司法局約談戈運龍,稱市紀委監(jiān)委認為其法庭言論詆毀辦案機關及工作人員,擬對其停業(yè)六個月至一年,并要求其退出案件代理。戈運龍向媒體表示,司法局僅出示了紀委監(jiān)委的函件,但拒絕提供紙質材料或允許拍照留存。此事一經曝光,引發(fā)廣泛關注。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韓旭稱此為“令人錯愕”,痛心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未受保障。
在短短的一天之內,當媒體、自媒體、法學教授、律師同行等輿論紛起,使戈運龍律師擬受罰的事情陡轉,不處罰了。于是,他發(fā)朋友圈,予以說明。
然而,雄韜客沒想到,戈運龍律師反轉太快,快到迅雷不及掩耳盜鈴。還沒動筆,當天下午驚訝地看到網(wǎng)絡轉貼:戈運龍律師在微信朋友圈發(fā)文,“是我理解有誤,司法局僅僅是向我了解一下開庭情況,并未要對我處罰,相關部門也僅僅覺得我用詞不當,要注意庭審禮儀、注意情緒化表達而已,這些我都能接受。請大家不要放大,引發(fā)更大范圍的誤解!”并表示將繼續(xù)代理鳳海飛案二審。
霎那間,雄韜客厭惡戈運龍律師。立馬聯(lián)想到類似的不良情形:記者報道后,遭到采訪過河拆橋。他妄圖耍弄聲援的律師同仁、機構媒體和自媒體等公眾,機關算盡太“聰明”。他,能得逞嗎?“理解有誤”,他抖機靈,不要把公眾都當作呆瓜,他還有臉要“大家不要放大,引發(fā)更大范圍的誤解”,羞不羞愧?俗話說,公道自在人心。戈運龍律師的人設必定“翻車”,咎由自取。
自然而然,戈運龍律師糊涂說明被傳出后,再一次觸發(fā)各界反彈。
沒想到,戈運龍律師變臉比川劇還神速,居然威脅幫助他的財新記者黃雨馨撤銷報道;更出乎意料,他竟然威脅記者不撤稿就投訴。對此,雄韜客大跌眼鏡,實在不可理喻。身為律師的他,不要談職業(yè)道德,做人毫無底線!他不是背后“捅刀”,而是正面威逼,給律師職業(yè)丟臉。
另外,“雄韜視線”公眾號陸續(xù)轉載周澤、韓旭、劉昌松等法律專業(yè)人士的文章皆遭投訴河蟹。暈~
雄韜客以往做調查記者,謹慎行事、經驗豐富,幸運地未碰到背刺者。然而,時常看到一些同行遭采訪對象翻臉變卦,為之憐惜。
以前,一個求助的采訪對象投訴紅星新聞記者報道內容不實,侵犯其個人信息隱私和名譽。后來無意中被披露,投訴紅星新聞記者的“舉報材料”由爆料求助人的律師執(zhí)筆。該律師在幕后利用媒體當槍手迫使有關部門賠償爆料求助人,待輿論發(fā)酵后反過來幫助有關部門平息輿論刪稿。自此,那個居心不良的律師在媒體圈已經聲名狼藉。這種卑鄙律師,對傳媒人而言來齒冷心寒。
那個低劣律師知道慫恿委托人“舉報”紅星新聞記者理虧,躲在幕后操縱??墒?,戈運龍律師變本加厲,直接威脅財新記者投訴,令人出離憤怒。其人,的確無底線!
算起來,戈運龍律師要挾財新記者一事,中傷了律師與媒體之間的信任關系。他傷害最大的不是傳媒,而是今后受到司法監(jiān)察權力侵害的律師同行們。說起來,記者免不了會受到一定的傷害,令人感傷。
于是,中國政法大學知名教授羅翔特別發(fā)文為財新記者黃雨馨打抱不平::“今天有年輕的朋友遇到一件糟心之事,秉持愛心,為公義發(fā)聲,但被幫助者得到恩惠后卻倒打一耙,惡語傷人,令人心寒?!?/p>
戈運龍律師是不是以為記者采訪蠻簡單,僅僅采訪他一面之詞就發(fā)報道?實際上,記者必須真實、全面地采訪,立場客觀、中立。財新記者黃雨馨采訪他之后,還要找蕪湖紀檢委和市司法局核實,哪怕遭對方拒絕也要走這一步。一篇監(jiān)督性報道出爐,從記者報題、編輯部通過、記者扎實采寫,到編輯、主編、總編三審定稿,流程嚴謹,不能出差錯,實在不易。戈運龍律師誤以為刪除報道輕而易舉,將機構媒體的公信力扔到爪洼國。他撤稿不成就威脅報道不實來投訴黃雨馨記者,豈不是恩將仇報,戳記者的心窩子?財新傳媒不會受戈運龍律師任意擺布,侮辱自家記者,也不會將自身品牌踩到地。戈運龍律師,癡心妄想。
不過,雄韜客還是有點擔心黃雨馨記者受到精神傷害,希望其將采訪對象“捅刀子”當作家常便飯,哪個記者在傳媒路上都會遭遇風風雨雨,不必煩惱啦。今天(5月22日),通過劉昌松律師的文章,看到黃雨馨記者昨天(21日)回音,雄韜客釋懷啦:
“一覺醒來,受到許多朋友的關心和聲援,其中很多是媒體同行與律師,在此感謝大家。大家寬慰我別寒心,我不會的。羅翔老師昨天文章的話我很贊同:失望是因為有期盼,無論如何要保持愛心,對這個世界依然保持期盼。以后該做的工作還是繼續(xù)要做。
“采訪對象要求刪稿的不少見,最后倒打一耙,指責我們工作有問題,曲解他原意、報道失實的還真不多見,我可以拍著胸脯保證,采寫內容都有依據(jù),編輯修改也是字字斟酌,慎之又慎,花了很多心血。很感謝我的編輯們。做對的事,有很多同路人?!?/p>
行外人士要知道,記者采訪恪守真實為新聞報道的第一原則,全面、客觀是新聞專業(yè)主義推崇的準則,不得違背。戈運龍律師威脅財新記者刪除報道并欲投訴,踢到專業(yè)媒體機構的鋼板,偷雞不成蝕把米,貽笑大方。
實話實說,雄韜客與律師界打交道很多年,但沒見過戈運龍這么糟糕的律師:先私下求助同行,待自媒體與機構媒體報道聲援,涉險過關。隨后,他陳述“理解有誤”,自作聰明玩弄公眾,過河拆橋。還沒想到,他直接威脅記者撤報道投訴,突破做律師甚至做人的底線 。
難怪,很多律師同行和其它各界人士斥責戈運龍律師異化為反咬農夫的蛇。他不但傷害媒體,而且破壞律師形象,太出人意料。
所以,雄韜客特別心疼四川大學法學院博導韓旭教授。5月20日晚,他坦言:“我早上五點多起床為他(戈運龍律)寫(聲援)文章!” 他身處法學界,一直為涉法公共事件撰文發(fā)聲,監(jiān)督公權力并支持律師執(zhí)業(yè)。是次,他同樣身先士卒,照樣聲援。早先,雄韜客便認定韓旭教授真的是律師之友,這一次辛苦啦。并認為律師界白眼狼應該不多,韓旭教授莫失望。
雄韜客是非清楚、愛憎分明,認同韓旭教授的感受:有一種被騙感覺!這位(戈運龍)律師辜負了大家的熱情支援!贊同他的熾烈批評:“一個對幫助過他的同行、媒體和學者‘無情無義’‘忘恩負義’的人,怎么可以期待他是一名當事人信任的‘合格律師’呢? 在中國當下,做律師確實不易,我深表理解。但是,一個人可以‘無奈’,但絕不可以“無恥”。無恥的結果,必然是被世人所唾棄!”
亦贊同斯偉江律師的鮮明觀點:“戈律師居然威脅幫他報道的記者。媒體人說,‘他這么做,受傷害最大的不是我們媒體,而是后來的求助者,特別是律師同仁?!瘔毫χ?,成咬農夫的蛇了。有一說一,以后有這樣的事幫還得幫,但這樣的事迷案前,事后批還得批,揭還得揭。幫和批,都不是為一私的吶喊,為后來的遭難者,立一個警示?!?/p>
盡管氣憤戈運龍律師過河拆橋,雄韜客清醒地明白事發(fā)源頭在于蕪湖紀檢委涉嫌違法干預司法活動,蹂躪律師辯護權。根據(jù)《律師法》第37條規(guī)定,律師在法庭上發(fā)表的代理、辯護意見不受法律追究。但是,發(fā)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除外??季扛赀\龍律師出庭辯護語言,他符合這條法律規(guī)定,辯護合法。他理所當然想后律師在法庭上的言論豁免權,反之若此事處理不當,將引發(fā)律師辯護的“寒蟬效應”。所以,雄韜客堅定支持律師的法庭辯護權,夯實律師出庭辯護言論的界限。否則,司法系統(tǒng)內外權力肆意妄為,不利于法治中國的建設。
實際上,雄韜客等各界人士圍觀、發(fā)聲并支持戈運龍律師,不止于維護他的辯護權,更在意捍衛(wèi)司法權不受外在權力違法干預之公義。
而今,蕪湖市司法局抗住紀監(jiān)委顢頇的壓力,不胡亂處罰戈運龍律師,就是人們圍觀的力量,令人鼓舞。
包括雄韜客在內的人們圍觀戈運龍律師擬挨罰事件,并非只救一個戈律師,而是為了維護全體律師的執(zhí)業(yè)權利,進而匡扶社會正義。
雄韜客等圍觀人士不會因為因為這次“農夫與蛇”的現(xiàn)狀而灰心氣餒,今后遇到不平事繼續(xù)勇于圍觀并發(fā)聲。一切言行,皆為了國家法治和社會公正。
戈運龍律師繼受聘蕪湖市法學會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年初獲得二級律師高級職稱之后,連續(xù)兩年受聘市委政法委評查專家。據(jù)此,雄韜客忍不住發(fā)問,他威威脅財新記者刪除報道并打算投訴,是不是向蕪湖官方納投名狀?
戈運龍律師捫心自問,你對不對得起關注的媒體、律師與自媒體等公眾?你,會不會就忘恩負義之舉給公眾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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