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代表訴訟,一般是指當公司怠于通過訴訟追究公司機關成員責任或實現其他權利時,由具備法定資格的股東為了維護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這些成員責任或實現這些權利之目的,依據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訴訟。
網友咨詢:
隱名股東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嗎?
王東律師解答:
隱名股東是指為了規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義設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義出資,且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中,均記載為他人的實際出資人。隱名股東并非工商登記或股東名冊記載的股東,如果想要提起股東代表之訴,需要先通過公司內部程序或股東資格確認之訴顯名化,以確認自己的股東身份,在未顯名前,不能直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
王東律師補充:
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目的在于限制公司的監事、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利,防止小股東和公司的權利與利益受到侵害。在我國股東代表訴訟制度中,符合條件的股東需要履行一定的前置程序,用盡公司內部救濟,才有權提起代表訴訟。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執行職務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會或者董事會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股東有權為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九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前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前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監事會或者董事會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股東可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全資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前條規定情形,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全資子公司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依照前三款規定書面請求全資子公司的監事會、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王東律師
安徽震一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1998年從事法律工作。
2021年獲“淮南第五屆十佳律師”。
2016年至今任安徽省X縣委、X縣政府,市運管處等法律顧問。
2012年公安部督辦李強特大制毒販毒案;2015年“8.19東方煤礦爆炸案”繆XX辯護人。
2019年“4.16六安涉黑案”畢X辯護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