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有可能成為愛情的墳墓,但也可能成為財富的諾亞方舟!這是某富豪通過技術性離婚成功后的感嘆。
甘薇官宣與賈躍亭離婚,同時否認資產進行了轉移。他們是否屬于戰術性資產隔離的因素,而在世人面前操作技術性離婚呢?最終可能也只有他們兩人知曉,不過甘薇否定了這一說法,沒有40億分配,也不存在轉移財產保全,她講述到說兩人長期分居感情已經淡薄了,所以兩人走到離婚,也是水到渠成的。
不過德先生仔細想想賈躍亭已經出國多年,國內的上市公司樂視文化以及資產該處置了也都處置了,資產該保全的也保全了。如果當年有過巨額的利益輸送,這幾年債權人和律師應該都追討了吧?甘薇在國內,也很難藏匿大宗不該得到的財產,所以此次真的不太可能存在為了財產而離婚,有可能真的是感情破裂,雙方自愿離婚的。
但是也有民眾好奇,從此賈躍亭應該不回國了吧?德先生認為,婚都離了,那回國的理由又少了一個。這回賈躍亭斷了念想,估計也不會再說回國的事兒了。當然他在美國搞的FF嗎,也就是法拉利未來也是一地雞毛,時不時就在破產邊緣。他偷偷弄出去的巨額財產,看來回國賠償損失的可能性不大。
其實在這些年,在那些富豪眼中,婚姻制度正被異化為精密的資產切割工具,技術性離婚真的是個好工具。在某些時刻,有著4大好處:
一、財產分割逃避責任:富豪們通過離婚進行財產分割,從而達到特定轉移財產,減少個人債務或規避法律責任。一般來說就變成一方成為失信人,另外一方仍然很有錢,至于是不是還生活在一起,一起花錢,就不得而知了。
二、資產轉移進行隔離:通過離婚將資產轉移至配偶或子女名下,以規避法律追責。反正富豪可以控制這些財產,如果經營不順利,那么最少這些財產無法被債權人執行,成功與否,富豪永遠是有錢人。
三、稅務規劃和出售股票: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特別鐘愛用離婚方法進行稅務規劃,以減少稅務負擔。近幾年出現了多少上市公司大股東離婚分財產,躲避禁售規定,以便順利套現,導致證監會多次修訂規則防范技術性離婚套現行為。
當然還有兩個典型的案例,有成功的也有失敗的。
第一就是已經出獄的“股神”徐翔以及他的夫人應瑩,從徐翔因涉嫌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罪名被捕入獄開始,妻子應瑩一直聲稱要離婚,將資產進行分割。但是因為涉及的違法違規資產,他們一直沒有離婚成功。徐翔在獄中也很配合,也愿意離婚。應瑩為此開始打官司,還舉牌子說要離婚。一直到徐翔出獄之后,也沒有離婚成功。
在徐翔被沒收的93.39億財產中,62%存在夫妻共有財產與違法所得混同,應瑩主張分割的60億資產。徐翔應瑩離婚訴訟歷時2550天,涉及青島、上海、香港三地司法沖突。他們被評價為典型的戰術性資產分割式離婚,但是就是沒有成功。
另外一個就是逃到國外的丁玉梅,與恒大許家印了。當時他們一邊對外公開否認 “技術性離婚”,但其實在恒大出事一年前,就偷偷辦理了離婚手續。有人估算丁玉梅通過離婚,最少轉移出去上百億乃至千億。現在債權人正在追討 的60 億美元的分紅和薪酬,僅僅是一部分。而丁玉梅還聲稱許家印仍欠她 42 億美元,而她的兒子則欠她 1.5億美元。
富豪們的 “技術性離婚” 無疑引發了外界對財產分割和法律責任的關注。無論是甘薇與賈躍亭的離婚,還是徐翔與應瑩的離婚風波,以及許家印夫婦的偷摸離婚,都在警示民眾:法律可以劃定財產邊界,卻難以約束人性對財富的貪婪,尤其是富豪是沒有啥道德底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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