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宜興一商家多收3.6厘被罰99.99元
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屬實就該查處,不管舉報者是否“職業舉報人”
消費者購買商品結算時應收3.3264元,商家通過四舍五入實收3.33元。正因為多收了這0.0036元,商家被消費者舉報。宜興市監部門作出相應處罰:沒收商家違法所得0.01元,并處以99.99元罰款。商戶表示接受該處罰,并已繳納罰款。
2025年2月25日,一名消費者在宜興某商店購買散裝稱重食品油面筋,該產品單價39.60元/kg,稱重0.084kg,應收價款3.3264元。結算時,商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收取消費者3.33元,多收0.0036元。隨后,這一行為被該消費者投訴至宜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宜興市市監局太華分局負責處理此事。經過調查,確認商家多收0.0036元的事實。4月17日,商家將多收價款以0.01元退給消費者,但消費者并未接收。
宜興市市監局太華分局調查發現,商家在經營場所貨架上擺放散裝稱重食品油面筋進行銷售,未在銷售區域和包裝袋上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商家還存在其他稱重商品多收分以下價款,但多收價款無法計算。
宜興市市監局太華分局認為,事發后,商家能主動向消費者退還多收的價款,且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如實提供油面筋銷售記錄等材料。但因違背《價格法》第十三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宜興市市監局給予該商家警告、罰款99.99元,沒收違法所得0.01元。
對于這次處罰,該商店負責人董先生認為自己是遇到了職業打假人,對方提出賠付500元遭拒后才向有關部門舉報,隨后市監局介入。董先生稱該油面筋外包裝上都有相關合格證明,但由于食物較油,導致相關證明脫落。
宜興市市監局太華分局工作人員表示,不管舉報者是否為職業舉報人,若其舉報事情屬實,就該進行相應處理。該案例對很多商家來說都是一個很好的警示,秤上顯示小數點后四位數,到電腦上就自動省略到小數點后兩位數,這一點應當明確告知消費者,必須在征得消費者的同意后,才能“四舍五入”。(季娜娜)
來源:揚子晚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