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日報”
5月23日,記者從榆林中心城區市政集中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會上獲悉,民營企業類供熱用戶收費標準每月每平方米擬下調1.1元。
榆林中心城區市政集中供熱由市供熱有限公司負責,供熱以熱電聯產為主,輔以燃氣鍋爐應急調峰,供熱開戶面積為3186萬平方米。根據此次價格調整方案,居民類用戶收費標準保持不變,仍執行3元/平方米·月。將非居民類用戶劃分為兩類,分別為民營企業類、機關企事業單位類。民營企業類用戶收費標準調整為5.2元/平方米·月(下調1.1元)。機關企事業單位類用戶收費標準保持不變,仍執行6.3元/平方米·月。
此外,推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改革后,用戶通過主動節能、合理調整溫度,居民用戶年可降低熱費支出5%—10%不等。企事業單位用戶年可降低熱費支出15%—20%不等。
市發改委工作人員表示,通過調整供熱價格結構,細化用戶類型,深入推進兩部制熱價改革,增強全社會節能意識,可切實降低民營企業用熱成本,實現政府、企業、用戶之間的三贏局面。
記者 鐘文玲
編輯 謝婷 校對 拓智慧 責編 李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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