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個月。
2024年8月11日,河北發生騎行案。
牛皮爹帶著11歲的兒子瘋狂騎行。碼表顯示時速一度超37公里。
而對向開四個輪的,車速才52km/h。
一句話,騎行的能上天呢。
一幫子大人,沒人想到,11歲騎車上路,違背法律規定呢,還飆。結果把孩子飆在路中間,摔倒,對向車子根本來不及反應,直接碾了過去。
孩子沒了。
確實讓人心疼。
但責任明顯在孩子監護人。
司機才是無妄之災。
你開得好好的,就有人飛撲到你車輪底下。
司機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然后是逮捕,然后是取保候審……
坊間各種不樂意。
但司法程序還在繼續。又經過移送審查起訴、延長審查起訴、退回補充偵查、補查重報,4月20日,最終決定不起訴。
律師說:這一結果標志著歷時8個月的案件正式終結。司機不會再被提起公訴,也不會面臨刑事追責。這不僅是司機個人命運的反轉,更是情理法交融的教科書級裁決。
我覺得,要說教科書還有點早。
司機雖然免于刑責,甚至拿出20萬也給退回了,但,民事責任怎么認定的,公眾并不知情。要想做教科書,除了法理情,還有一個公眾知情權。
司機的三者險據說有三百萬。
據說死者家屬也簽了諒解書。
所以我們還想知道,司機方有無民事賠償?他自己沒出錢,難道又是保險公司做了冤大頭?
還有,這案子,這八個月,對司機和司機一家的影響怎么算?
終身陰影啊。
中國有各種拔苗助長。不管是應試的還是文化的,文體的還是競技的。不是剛有9歲圍棋少年因長期遭遇父親家暴而跟樓身亡的案件么?
中國孩子,正由于是孩子,沒有反抗能力,沒有反抗意識,溫水煮青蛙,從出生就被父母魔爪掌控,生是工具人——你的出生就是為了父母揚名立萬的。死也是工具人——死了還要被吃人血饅頭,讓父母發大財,成為什么偉大媽媽……
說到這里憋不住的想冷笑兩聲兒。
祝那個孩子一路走好。帶你上路的父親一定也很痛,但,當沒有風險的時候,父親可能就是最大的風險。
當意外吧。
人生無處不意外。
站在某種角度上,尚存的人,都算幸存。
能要求的只是,當意外發生時,無辜的人,還是不要被攀扯進來。法律固然要懲辦責任者,但法律更應該保護無辜者,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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