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5月24日,坐落在臺灣省臺北市(現臺北直轄市)中華路的美國駐臺“大使館”,被上萬臺灣同胞直接拆為平地。
5月24日,被群眾破壞的美國大使館
臺北群眾從清晨起,包圍美國駐臺機構,高呼“美國佬滾出去”,“美軍是魔鬼”,憤怒的群眾搗毀了美國駐臺機構與美國新聞處。
被破壞的美國大使館內部
這一運動從24日下午一直延伸到25日凌晨一點,這場臺北同胞的大規模反美運動被稱為臺北反美事件,也稱為五二四事件或劉自然事件,它表明了臺灣同袍對美帝國主義的深刻仇恨。
臺北反美事件
背景:劉自然之死
1957年3月20日晚,臺灣一個國民黨官員劉自然在參加友人婚宴返家途中,于十一點在臺北市陽明山美軍宿舍群區內駐臺美軍陸軍上士羅伯特·雷諾公寓(陽明山管理局中正路一段6巷B1,現址為湖山路一段6巷3號)外遭槍擊。
臺北市警察局陽明山分駐所留守警員莊春水接獲報案電話,急忙向外事組組長韓甲黎報告:
韓組長,美軍眷社區B-1發生事情,趕快去。
臺灣陽明山美軍宿舍外觀
據媒體報導,劉自然身中兩槍,除正面一槍為近距離射擊胸部外,腹部亦有一較遠距離射擊造成之創口,于離該公寓約50米斜坡處面向公寓、呈仰姿身亡;嫌犯為羅伯特·雷諾,報案者是雷諾家女傭姚李妹。
韓甲黎逮捕雷諾并做完筆錄后,欲將雷諾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駐臺美軍憲兵稱雷諾是美軍顧問團團員,具有外交豁免權,阻止移送。之后,美軍軍事法庭對此案進行審理,雷諾聲稱有人偷看其妻洗澡,才開了第一槍打中劉自然;雷諾與其妻聲稱,在雷諾要其妻告訴姚李妹報案之后,雷諾看到劉自然手持武器向他走近,才開了第二槍;一住在附近的士官也作證,兩次槍響之間間隔了35秒到一分鐘。但是,臺北市警察局稱,劉自然身處燈光之中,被近距離射擊,且尸體并不在雷諾所說的地點。
5月20日,美軍軍事法庭在美軍顧問團位于臺北市信義路海軍輔助通信營區的團本部開庭,陪審團由五名上校和三名士官組成,全部為駐臺美軍憲兵。軍事法庭于5月23日宣布,雷諾的誤殺罪不成立,無罪釋放。
一時之間,全臺輿論嘩然。
事發過程
1957年5月24日,劉自然的遺孀奧特華投書《聯合報》:
我憤慨,我痛哭,我抗議,我控訴!可是我是一個孤苦伶仃的弱女子,我只有向社會呼吁、向政府請求:請你們伸出援助的手,為先夫伸冤,為國人爭人權!
上午10時,奧特華身著黑色喪服,由表兄陪同到美國“駐臺大使館”(臺北市中正路1842號)大門前抗議,舉著一塊用中、英文書寫的“殺人者無罪?我控訴,我抗議”看板。
12時,記者至現場采訪,奧特華通過廣播哭訴,群眾前往圍觀。13時,有人大喊“雷諾已經坐飛機走了”,群眾當場義憤填膺。
越來越多臺北市民在美國大使館附近圍觀。下午1時半左右,聚集民眾開始朝美國大使館丟擲石頭。
14時30分左右,聚集民眾人數增至六千人,并高喊“殺人償命”、“打倒帝國主義”,開始以石頭、磚塊、木棍攻擊美國大使館;隨后,有人翻越圍墻進入美國大使館并砸毀汽車、家具,燒毀文件,并毆打館員。
大批群眾撕下美國國旗,破壞美國大使館新聞處,并包圍美軍協防臺灣司令部,甚至對警察車輛縱火,沖入派出所。
事發之后,臺北市警察局姍姍來遲,使得美國大使館陷入混亂之中長達十個小時之久。
損壞后的“大使館”墻上的抗議牌子
后續
1957年5月24日晚間,臺北發布戒嚴令,下令臺北市警察局與憲兵司令部臺北憲兵隊驅散群眾;在清場過程中,3人死亡,38人受傷,111人遭到逮捕。
5月25日,美軍顧問團致電美國國防部,表示有證據顯示該事件是“早有預謀的安排”。同日,美國大使藍欽向臺灣當局提出抗議,對外的負責人葉公超代表政府道歉并同意賠償一切損失,在美國的臺灣負責人董顯光則向美國國務院提交道歉照會。
卡爾·L·藍欽
1957年5月26日,蔣介石于士林官邸召見藍欽,并道歉。不久后,參謀總長、臺北衛戍司令部司令、憲兵司令部司令、臺灣省政府警務處處長等人先后遭到撤職。
戒嚴時候遭到逮捕的111人中,71人被宣布無罪釋放,40人被判處6個月到1年有期徒刑。
編輯 | 臥闌聽魚
文獻資料 |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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