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的4月4號,江西贛州經濟開發區法院發布了一個判決,這個判決也一樣上猶縣農民胡顯青的妻子黃香蓮陷入了深深的疑惑當中,法院是判令了昏迷15年的丈夫償還萬元的一個借款以及利息。
支持這個判決的鐵證竟然是一張落款在2010年1月8號的一個借條,諷刺的是,當天胡顯青正躺在ICU的病房里面,因為腦出血深度昏迷了,左側偏癱,連翻身都無法做到。
原告朱才民和中間人劉源文當庭指認照片直言:根本就不是這個人!
真正的借款人實為同名同姓的前輔警胡顯青,此人早已經是債臺高筑,失聯多年了。
法院是僅憑身份證復印件和沒有經過驗證的借條定案,連當事人是否具備民事行為能力都沒有進行一個核實。
在5月24號的座談會上,贛州經濟開發區法院的院長向黃香蓮鞠躬道歉,承認了錯誤判決徒增訴訟之累,
中院也宣布撤銷這個原判決,追責相關人員,并且賠償黃香蓮的誤工費,交通費。
這個胡顯青從2010年癱瘓以后,全靠低保維持生活,黃香蓮為了自證清白,拖著病體奔走于醫院,法院,律所,甚至抵押了家中值錢的保單。
一審的時候法官以沒有申請筆跡鑒定,沒有駁回了質疑,卻無視被告方提交的醫院病程記錄和殘疾證明。
黃香蓮士反問:昏迷的人怎么簽字?法官僅僅是冰冷冷的回應:被告舉證不足。
這場官司讓這個貧困的家庭額外支出了2.3萬元,相當于是5年的低保收入。黃香蓮也是苦笑說:我們連飯都吃不飽,哪有錢請律師找證據。
數據顯示,2024年的全國民間借貸糾紛里面,17.3%的錯案是源于身份冒用,其中83%的是涉及了復印件定案。
在這個案件里面,被告人是多次質疑身份錯誤,法官卻沒有要求原告提供生物特征對比連基本的人證核驗終端都沒有使用。
微博話題#昏迷者被負債#閱讀量破了8億,正如網友說的:今天不為胡顯青發聲,明天受害者可能就是我們自己。
對于胡顯清這樣的一個事件,除了事后道歉,你認為還有什么更好的一個補償方式嗎?對于這個事情你有什么看法?
本文信源:
澎湃新聞《人在ICU昏迷,如何借錢打欠條?一審法院判他還錢》
央視網《人躺ICU居然寫欠條法院判還錢 官方通報》
中國新聞社《男子勝訴后稱“告錯了人” ,法院:一審錯誤》
騰訊新聞《江西贛州中院冤錯案糾正》
鳳凰網《人在ICU咋借錢?法院判決后才發現搞錯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