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社保體系里,“視同繳費” 是一項有著特定歷史意義的政策。對于早期沒繳納社保的老干部,其工作年限能視同繳費,目的是保障他們退休后的生活,肯定他們以往的工作貢獻。但與之形成鮮明反差的是,廣大交了幾十年公糧,還參與建水庫、出義務工的老農民,卻沒能被納入視同繳費的范圍,這其中的公平性問題值得我們好好探討一番。
干部視同繳費的政策背景
老干部能享受視同繳費政策,有著特定的時代背景。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前,我國實行的是企業養老制度,個人不用繳費,退休后由企業發退休金。隨著社保制度改革,為了保障那些在早期為國家和企業作出貢獻的職工退休后的生活,1995 年國務院發布通知,明確在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從歷史角度看,這一政策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對特定歷史時期工作群體貢獻的認可與保障。而且,職工和企業存在明確的雇傭關系,通過工資代扣等形式繳納社保,方便管理和核算。
農民的巨大貢獻不可磨滅
農民交公糧,為國家糧食安全和工業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在過去相當長的時間里,農業是我國的基礎產業,農民們辛勤勞作,把收獲的糧食按規定上交公糧,有力地保障了城市居民的糧食供應,也為工業發展積累了原始資本。同時,農民參與建水庫、出義務工,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付出了大量的人力和時間,改善了農業生產條件和農村生活環境,這些貢獻都是實實在在且不可磨滅的。從公平性角度來講,農民理應享受類似 “視同已交” 的待遇。
實操難題阻礙農民納入視同繳費
不過,如果把農民交公糧簡單類比為社保繳費,會面臨不少實操上的難題。社保繳費和待遇之間存在精算平衡關系,要考慮人口壽命、經濟發展等諸多因素,可公糧繳納缺乏這樣的精算基礎。而且,要是貿然將農民交公糧納入 “視同已交”,會對現有社保基金收支平衡造成沖擊,可能影響其他參保人員的待遇。再從歷史情況看,農民的收入受自然因素影響大,像遇到自然災害,農作物歉收,農民收入銳減,這時強制他們繳納社保并不現實。此外,與職工有明確的工作記錄不同,農民交公糧、出義務工等大多缺乏系統的官方記錄,這也給視同繳費的認定增加了難度。
農民交公糧、建水庫、出義務工等對國家和社會的貢獻不應被忽視。雖然目前將其納入視同繳費面臨諸多挑戰,但從公平和保障農民權益的角度出發,或許可以探索一些其他方式來體現對農民歷史貢獻的認可和補償,比如在現有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中給予適當傾斜,或者通過財政補貼等方式提高農民的養老待遇,讓廣大農民也能共享國家發展的成果,安享幸福的晚年生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