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親人因涉嫌詐騙罪被采取強制措施,家屬往往陷入恐慌與無助。這種情況下,理性應對比盲目行動更能保護當事人權益。結合《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司法實踐,廣東道從律師事務所為家屬提供以下專業指引:
一、冷靜核實案件基本信息
接到通知后,家屬首先應通過辦案機關確認當事人涉嫌罪名、案件階段及關押地點。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后應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但實踐中可能存在延遲。此時可要求辦案人員出具書面拘留通知書,明確涉嫌罪名和羈押場所。若家屬無法直接聯系辦案機關,可委托律師通過合法途徑查詢。
需特別注意,詐騙罪的認定需同時滿足虛構事實、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非法占有等要件。若當事人僅參與部分環節,或存在經濟糾紛等爭議,可能影響罪名定性。例如,借貸糾紛中若借款人有還款意愿但暫時困難,不構成詐騙;但若以虛假理由借款后揮霍一空,則可能被認定為詐騙。
二、第一時間聘請專業刑事律師
在偵查階段,律師的介入至關重要。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律師可通過會見當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詢,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并對證據收集提出意見。
選擇律師時,需考察其刑事辯護經驗及詐騙罪案件處理能力。
三、全面收集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
家屬應協助律師梳理與案件相關的證據,包括但不限于:
- 當事人身份信息:證明其年齡、職業、社會關系等背景;
- 涉案資金往來記錄:銀行流水、支付寶 / 微信轉賬憑證等,用于分析資金流向及用途;
- 通訊記錄:短信、郵件、聊天記錄等,可反映當事人與他人的溝通內容;
- 業務合同與憑證:若涉及商業往來,合同、發票等可證明交易真實性;
- 證人證言:了解案件情況的親友、同事等的證人證言。
需特別注意,若存在退贓可能性,家屬可在律師指導下與被害人協商退賠。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且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可不起訴或免予刑事處罰。例如,深圳某公司高管涉嫌合同詐騙案中,家屬在審查起訴階段主動退贓 80%,最終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四、妥善處理家庭財產與財務問題
詐騙案件可能涉及財產查封、凍結等強制措施。家屬需盡快厘清家庭財產權屬,區分個人財產與涉案財產。根據《刑法》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而合法財產不受影響。例如,若當事人用贓款購買房產,該房產可能被追繳;但若房產為婚前個人財產且未用于犯罪,可申請解除查封。
建議家屬及時咨詢律師,制定財產保護方案。例如,通過公證明確財產歸屬,或申請財產保全防止被錯誤執行。對于共同經營的企業,需注意合規經營,避免因案件影響正常業務。
五、關注當事人身心健康與家庭支持
被羈押期間,當事人可能承受巨大心理壓力。家屬可通過律師轉達關心,鼓勵其配合調查、如實陳述。同時,家屬自身需保持情緒穩定,避免因焦慮影響判斷。
在家庭內部,需統一應對策略,避免因意見分歧影響案件處理。對于未成年子女或老年親屬,應做好安撫工作,減少案件對家庭生活的沖擊。
六、警惕常見誤區與風險
- 盲目相信 “關系疏通”:實踐中,部分家屬因急于求成輕信 “花錢撈人” 承諾,最終陷入二次詐騙。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條,行賄罪最高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忽視程序權利:例如,對逮捕決定不服時,可通過律師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時,可申請重新鑒定。
- 擅自接觸被害人或證人:家屬直接與被害人協商可能引發敲詐勒索等新的法律風險,應通過律師或司法機關進行溝通。
結語
面對親人涉罪困境,家屬需在專業律師指導下,以法律為武器理性維權。廣東道從律師事務所提醒:詐騙罪案件的辯護需結合證據、法律、司法實踐多維度展開,早期介入、充分準備是爭取有利結果的關鍵。若您正面臨類似情況,可聯系我們(0757-83131775),我們將為您提供定制化法律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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