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劉嫚 發自北京 當前,但由于缺乏足夠的網絡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與未成年人網絡行為相關的案件多發,引發廣泛關注。5月28日上午,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e’起護苗·守護成長”——北京市未成年人網絡司法保護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任雪峰介紹,涉未成年人充值打賞類案件呈批量化趨勢,由未成年人網絡游戲充值、直播打賞行為引發的糾紛數量持續增長,涉案爭議標的金額最高達三百余萬元,遠超過了未成年人日常合理消費水平。
北京市舉行未成年人網絡司法保護新聞發布會。
涉未成年人網絡權益民事糾紛數量逐年增長
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標志著我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治建設進入了新的階段。
資料顯示,我國未成年網民規模已經突破1.96億,未成年人互聯網普及率已達97.3%。通過網絡學習知識、獲取信息、互動社交、休閑娛樂,已成為未成年人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任雪峰表示,但由于缺乏足夠的網絡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與未成年人網絡行為相關的案件多發。《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施行以來,涉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案件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利用網絡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手段多樣。有的被告人在網絡上以交友、選拔童星為“幌子”,將未成年人約至線下實施侵害;有的以談戀愛、檢查身體為由誘騙未成年人拍攝隱私照片、視頻;有的以游戲代練、賬號充值為誘餌,引誘未成年人轉賬匯款。此外,一些未成年人網絡安全意識薄弱、風險識別能力不足,容易受不法分子的蠱惑誤入歧途,利用網絡實施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
二是涉未成年人網絡權益民事糾紛數量逐年增長,案件類型多樣。案件中既有因游戲充值、直播打賞等引發的財產權益糾紛,也有因個人信息泄露、網絡欺凌等引發的人格權益糾紛,還有因未成年人進行網絡創作引發的知識產權權益糾紛,虛擬財產保護、網絡數據安全、平臺算法推薦責任等新類型法律問題也交織其中。
三是涉未成年人充值打賞類案件呈批量化趨勢。由未成年人網絡游戲充值、直播打賞行為引發的糾紛數量持續增長,涉案爭議標的金額最高達三百余萬元,遠超過了未成年人日常合理消費水平。此類案件多發生在家長未能有效履行監護職責、網絡平臺身份識別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也凸顯了強化家庭監護責任、完善平臺技術保護措施的重要性。
提升未成年人網絡素養,家庭教育是關鍵環節
“當前網絡環境下未成年人面臨的權益風險更加隱蔽、多元、復雜,司法作為權益保護最后防線的作用更加凸顯。面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迫切和現實需要,”任雪峰表示。
任雪峰介紹,北京法院堅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嚴懲利用網絡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財產權益的犯罪行為,堅決筑牢未成年人網絡安全保護司法防線,彰顯人民法院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堅定立場。堅持懲教結合,對主觀惡性小、社會危害性不大、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從輕減輕處罰,給予其改過自新的機會。對于犯罪前有長期沉迷網絡等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被告人,在依法懲處的同時對其開展心理和行為矯治教育,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針落到實處。
此外,任雪峰稱,北京法院還依法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網絡權益,對知曉網絡用戶侵害未成年人隱私權、名譽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網絡平臺,依法判令其與侵權的用戶承擔連帶責任。對未成年人向微信好友發送造謠受害人的不雅視頻、在朋友圈喊話好友圍觀的行為認定構成侵權,依法判決侵權人向受害人賠禮道歉。在未成年人游戲大額充值等案件中綜合考量網絡平臺和監護人的過錯程度,公平合理判定各方的責任,力促實現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網絡空間秩序和平臺經營發展的良性互動。
任雪峰表示,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北京法院在依法審理涉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案件的同時,持續深化與網信、教育、婦聯等部門的協同聯動,切實貫徹“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攜手破解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的難題,在加強法治宣傳教育、促推家庭教育、強化學校教育、推動協同治理方面通力協作,工作成效顯著。
“涉網絡侵害案件的未成年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家長監護缺失、家庭教育缺位、方法不當等問題。提升未成年人網絡素養,家庭教育是關鍵環節。”任雪峰介紹,法院在案件審理中持續加強對監護人職責的釋明與引導,對未能有效監管未成年子女網絡行為的監護人發出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家庭教育指導令、“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等300余份。探索“線上+線下”家庭教育指導模式,建設全國法院首個線上家庭教育指導平臺,實現與北京市教委“北京市網上家長學校”資源共享、互聯互通,幫助家長提升自身的網絡素養,教會家長如何給孩子們設定“未成年人模式”,如何更好地引導孩子安全用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