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有網友爆料稱,近期,廣州某職業學院在校內通報了兩起教學事故,一起為一名老師上課遲到1分鐘,另一起為一名老師提前下課2分鐘。遲到早退一兩分鐘被認定為教學事故,引發關注。5月28日,話題“高校教師遲到1分鐘被認定教學事故”登上熱搜第一,引發網友廣泛討論。該高校工作人員答復媒體稱,如果被通報肯定是因為觸犯了學校的相關規定。“要是學校沒有教學秩序,每個人都遲到早退,一兩分鐘,兩三分鐘,不就亂了嘛。”
事件:
教師上課遲到、提前下課都被處罰
5月27日,記者從通報中看到,根據《廣州某職業學院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修訂)》的相關規定,經調查、核實,某教師在上月17日上午第1-2節2號教學樓301教室,擔任教學任務時,遲到1分鐘,根據辦法認定為一般教學事故。根據辦法,給予該教師當月扣除5個教學工作量,當學期績效考核總評扣10分。希望全體教師引以為戒、嚴格自律、汲取教訓,嚴格遵守學校有關文件規定要求,嚴肅工作態度、加強責任心,自覺維護教學秩序。
另一則認定書顯示,某教師在5月21日上午第3-4節在2號教學樓某教室,擔任《中華傳統文化》課程教學任務時,提前下課2分鐘。認定為一般教學事故,按文件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27日,記者聯系上該爆料網友,其自稱是廣州某職業學院的一線教學教師,近一個半月時間,學校已經通報了六七起教學事故,大部分沒有爭議,比如監考玩手機、上課時間放視頻過長等。
“但是遲到早退一兩分鐘,很難界定實質影響了教學質量。而且責罰過嚴,如果是老師一而再犯錯,那也沒話說,是單次就直接找老師簽字,認定為教學事故。”該教師說,扣5個教學工作量,相當于300元左右,還會額外扣10分,會影響評優秀和年底績效。
網友:
八成受訪網友稱“過于嚴苛,不太人性化”
該教師將通報發布到社交平臺后,引起不少網民圍觀,上百人在評論區留言。有網民表示支持,“遲到肯定算教學事故,不分多久”,“其實這在大部分學校都算教學事故,因為遲到一分鐘到教室,等正式上課至少5分鐘過去了”。但也有網民表示欠妥,“遲到肯定不對,但遲到1分鐘就通報,作為教學事故處理也有點過了”。
微博上一份超4000人的投票顯示,3927票認為遲到1分鐘被認定教學事故“過于嚴苛,不太人性化”,占比81.2%;650多票認為“校有校規,定了規定要執行”,占比13.6%,此外有255票認為“感覺都有道理,說不好”或“其他看法”。
回應:
學校認為此舉系保證教學秩序
5月27日,記者致電該學校教學科研部,工作人員表示,該學校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有對應的管理辦法,會按規章制度來,但不清楚通報詳情,表示將匯報后答復。當晚,記者接到該學校答復,工作人員稱如果被通報肯定是因為觸犯了相關規定,“要是學校沒有教學秩序,每個人都遲到早退,一兩分鐘,兩三分鐘,不就亂了嘛。作為學校,課堂秩序都保證不了,每個老師都遲到早退一兩分鐘,上下課鈴響還有必要嗎?”對于日常教學中如何監管教師遲到早退行為,《辦法》實施后,遲到早退現象有無減少,對教學秩序、課堂質量有無改進等問題,該工作人員并未答復。
爭議
高校教師上課一般遲到多久被認定為教學事故?
記者注意到,不少高校都對教學事故制定了詳細的認定與處理辦法。高校教師上課一般遲到多久被認定為教學事故?記者通過搜索軟件搜索“高校教學事故認定”關鍵詞,統計了前10個高校教學事故認定中關于遲到標準的認定。
這些標準中,大部分遲到在5分鐘以上會被認定為“一般教學事故”或“三級教學事故”,遲到時間更長則會被認定為“較嚴重教學事故”或“嚴重教學事故”。
對于五分鐘內的遲到,一般會認定為比教學事故低一檔的“教學差錯”或“黃牌警告”。如寧夏大學“無正當理由上課遲到、提前下課、中途離崗、監考遲到在5分鐘以內”,認定為“教學差錯”,處罰也沒有教學事故嚴重。
還有高校明確,雖然遲到5分鐘內不會被認定為教學事故,但一學期累計2次以上上課遲到、中途離崗及提前下課5分鐘以內,則會被認定為教學事故,例如安徽滁州技師學院。
遲到確實不對,但此次“教師遲到1分鐘被認定教學事故”引關注后,被不少一線教師質疑處罰過嚴。根據自身情況制定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是高校加強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舉措。不過相關規則在制定的過程中,一方面要嚴肅教學紀律,另一方面也要考慮處罰得當,這樣才能更好地提高教學質量。
高校嚴規之下,教育該不該“卡秒表”?
該高校的處罰力度大,范圍也比較廣,但任何處罰都不是最后目的,規定的執行也不能離開實事求是的原則。有網友認為,學校對上課遲到早退的教師,不妨調查一下原因,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人性化處理。對于沒有“合理解釋”的遲到自然要按規定嚴肅處罰,但是如果情有可原,還僵硬地套用規定,似乎也不妥當。
還有人認為,應該考察老師長期以來的上課表現,如果老師平時一貫認真負責,深受學生愛戴,從不遲到早退,也完全沒必要為這一次遲到1分鐘反應過度。網民建議值得高校管理者認真關注。更重要的問題是,嚴格的規定到底對學校教學秩序有沒有起到改善作用?有沒有真正提高教學質量?不管是寬松還是嚴格,最終的檢驗標準都應該是學生能否從中獲益,不能只是“為嚴而嚴”。
“遲到1分鐘即事故”的爭議,表面是考勤問題,實則是教育價值觀的碰撞。剛性制度固然能維護秩序,但若缺乏溫度,可能催生“消極教學”——教師為避險而照本宣科,學生為打卡而疲于奔命。
教育的終極目標,是培養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若管理僅聚焦于“卡秒表”,或許守住了形式,卻失去了靈魂。校方不妨在規則與人性間尋找平衡點:既以制度約束行為,又以信任激發責任,方能真正實現“以規則育人,以溫度留人”。
整合:黃亞嵐
來源:南方+、北京青年報、澎湃新聞
制圖:黃亞嵐(騰訊元寶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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