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在微信群中為孩子尋找影視通告資源,沒想到竟被騙3萬余元通告費。近日,經上海市黃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譚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
2024年4月,徐女士在為女兒尋找影視通告資源時添加了一個微信群。她在微信群里看見譚某發布招募影視劇小演員的通告,便添加其微信詢問。根據譚某的要求,徐女士將女兒的相關資料交給對方審核。
不久后,譚某通知徐女士提交的材料已經通過審核,同時還發了一份角色介紹,內容包括人物名稱、身份,以及跟男女主角的對手戲情節等。譚某告訴徐女士,如果想要參演,需要交2.7萬元的帶資進組費。徐女士看過介紹后對角色比較滿意,將上述費用轉賬支付給譚某。2024年5月中旬,譚某又給徐女士介紹了另一劇組的特約拍攝。譚某稱該劇將由某頂流明星作為主演,徐女士女兒與主演有對手戲。徐女士根據譚某的要求轉賬9000元作為帶資進組費。譚某承諾徐女士,兩個通告都將在5月、6月進行拍攝。
然而,此后徐女士多次詢問譚某具體的拍攝時間和安排時,譚某卻一直搪塞。直至2024年7月,徐女士才通過其他途徑聯系到前一個影視劇組的工作人員,對方告知她該劇的拍攝即將殺青,劇本中也不存在徐女士女兒要出演的角色。徐女士察覺自己被騙,要求譚某退款,但譚某表示錢款已打進劇組賬戶,無法退款。徐女士報警后,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今年3月,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將該案移送黃浦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芭臄z通告和需要審核的資料等都是我憑空捏造的,是為了讓小女孩的家長更加信任我?!弊T某到案后如實供述,“我發給小女孩家長的角色介紹等內容都是從其他小說中抄來的?!彬_得錢款后,譚某將這些錢全部用于購物、出行等個人開銷。
經黃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吳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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