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的教育工作者應該如何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以下簡稱“學前教育法”)?從專業的司法工作者的角度來看,學前教育法釋放了哪些信號?該法未來將對學前教育領域的案件產生哪些影響?今年六一兒童節,學前教育法正式實施,新京報記者專訪朝陽法院法官陳曦,通過具體案例,解讀上述熱點問題。
把保護學前兒童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
“教育工作者理解學前教育法,需抓住法律的核心目標——保障兒童發展權益,規范學前教育質量,并將其轉化為日常教育實踐中的具體行動?!标愱亟榻B,這其中就要注意三方面重點,包括強化安全責任、禁止“小學化”教學以及堅持保育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其中,學前教育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幼兒園應當把保護學前兒童安全放在首位;第五十二條規定,幼兒園發現學前兒童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應當立即采取保護措施,并向公安、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
著重強調學前兒童安全的條款,也對于司法工作者釋放了相應的信號,“落實學前教育法,始終繃緊安全防范這根弦,把保護學前兒童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明確幼兒園必須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強調幼兒園應當落實安全責任制,優先保護學前兒童人身安全。同時,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做好安全保衛、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監管?!标愱卣f道。
在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民法典都對兒童保護提出了細致要求的背景下,學前教育法扮演了哪一角色?陳曦認為,雖然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民法典都對兒童保護提出了細致要求,但是學前教育法對特殊階段的未成年人進行了更細致、更全面的保護。因為學前兒童年齡小,社會經驗極少,且不能完全正確、清晰地表達自己的意志、描述自己的處境,所以需要立法對其進行更深入、更細致、更全面的保護。
嚴格幼師準入門檻、推進融合教育、與時俱進加強學前兒童權益保護,陳曦列舉了學前教育法的重點。其中,學前教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強調了幼兒園在聘任(聘用)園長、教師、保育員、衛生保健人員、安全保衛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時的準入門檻,要查詢其違法犯罪記錄,也對行政部門作出規定,要求將其納入從業禁止人員名單,其中亦強調了幼兒園舉辦者的責任。
學前教育法將為相關案例厘清行政責任
作為一線法官,陳曦梳理了目前侵犯學前兒童權益的案例,包括刑事案件和民事侵權案件。她介紹,刑事案件一般是幼兒園管理者或者教師故意侵害兒童權益的、情節比較嚴重的案件,比如毆打兒童致殘;民事侵權案件主要包括幼兒園未盡安全管理職責的侵權案件和第三人侵權的案件,前者如幼兒在老師組織的游戲中摔倒受傷,后者如兩名兒童推搡另一名兒童導致受傷。
對于民事侵權案件,陳曦各列舉了一個典型案例。2022年9月,小愛(化名)在幼兒園參與彈跳游戲不慎摔倒受傷,原因是幼兒園選擇場地及參與老師組織不利。小愛的傷殘鑒定結果顯示,其右下肢損傷構成十級傷殘,且該損傷與摔傷事故存在直接因果關系。幼兒園認為,小愛摔倒后,老師第一時間為其做了檢查,幼兒園已盡到合理管理義務,不存在過錯。經法院審理認為,小愛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幼兒園在孩子活動期間疏于看管,未完全盡到安全注意防護義務,應在本次事故中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判處幼兒園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起是兒童打鬧期間致傷的案例。陳曦介紹,在此類案件中,法院要考量幼兒園與侵權兒童家長的過錯,確定賠償比例。彼時,小美及小偉(均為化名)在帶班老師的帶領下在教室內練習花環操,兩位小朋友互相推搡,導致小美頭部撞到墻邊柜子邊上,柜子棱角分明,沒有包扎任何防護材料,小美右額部受傷。經鑒定,小美為年幼女生,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且因其右額面部創口形成疤痕,須進行面部瘢痕美容修復相關對癥治療。法院經審理最終酌定幼兒園對小美遭受損害承擔80%的責任,小偉致人損害由其監護人承擔20%的責任。
“考慮到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判斷能力與自我保護能力非常低,且遭受人身傷害后多無法清晰地描述事發過程,這就要求教育機構盡到高度的注意義務,履行教育管理職責。學前教育法實施之后,此類案件中的侵權行為人不僅面臨刑事處罰或者民事賠償責任,相關人員和園方還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标愱胤治霰硎?,該法能從一定程度上進一步促使園方加強監管,避免此類案件發生;同時,提高幼師準入門檻,雖不能完全杜絕民事侵權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發生,但是對于減少侵權案件的發生有益。
對于特殊兒童,可多方跨部門合作確?!耙蝗艘话浮?/p>
學前教育法對辦學、師資、關照特殊兒童入園等方面都有制度上的要求,司法者應如何介入學前教育法的落實、監督與應用?陳曦認為,首先可以設立專門合議庭,培養專業人才保障法律實施,這其中就需要培養兼具教育學和法學知識的審判隊伍。采用圓桌審判、視頻詢問等方式減少兒童心理創傷。明確兒童權益的司法優先性,在司法裁判中嚴格適用未成年人保護法、學前教育法等法律,確立“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的優先地位。
其次可以加大普法力度,發揮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司法人員可以深入社區、街鄉、幼兒園進行普法宣傳;通過案例明確學前兒童保護的具體標準,促進幼兒園完善管理制度。第三是落實特殊兒童教育權保護。陳曦建議要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對涉及特殊兒童入園歧視、融合教育缺失的案件優先立案、審理,必要時采取行為保全措施。對于新法中提到了特殊兒童的權益,可推動跨部門協作,聯合殘聯、衛健委建立殘疾兒童入學評估與安置的司法銜接程序,確保“一人一案”落實。“如對虐待兒童、資質造假的教師,除行政處罰外,還可以通過司法建議的方式將其納入全國教職員工禁入數據庫?!标愱卣f道。
學前教育法也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家長的教育責任。陳曦認為,家長應當走出“教育外包”誤區,即認為付費入園即轉移責任。陳曦提醒家長,在兒童權益受損案件中,監護人若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如放任兒童長期缺勤、忽視心理異常),可能承擔民事賠償或監護權撤銷后果。
此外,陳曦認為學前兒童的保護要“與時俱進”。學前教育法第十條規定,面向學前兒童的圖書、玩具、音像制品、電子產品、網絡教育產品和服務等,應當符合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和年齡特點。因此,家長應當教育學前兒童正確合理使用網絡和電子產品,控制其使用時間。
同時根據學前教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學前兒童的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因此,幼兒園及其教職工等單位和個人收集、使用、提供、公開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理學前兒童個人信息,應當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涉及學前兒童的新聞報道應當客觀、審慎和適度?!斑@些規定系根據電子產品日趨低齡化、網絡覆蓋全員化的特征制定,要求司法工作者乃至社會各界注意學前兒童網絡個人信息保護,預防電子產品沉迷?!标愱卣f道。
新京報記者 劉洋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穆祥桐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