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是非曲直 | 守望公平正義
將這起事件類比為古代皇帝的后宮選妃,并非單純的調侃,而是有著深刻的現實隱喻。
自由裁量權不能失控
在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法院審理的一起民事股權糾紛案中,出現令人瞠目結舌的荒唐一幕。
4月29日,原告代理律師王良斌通過全國法院訴訟服務熱線系統短信鏈接,下載到一份支持原告部分訴訟請求、判令被告兩年內支付原告500萬元的判決,但該判決落款處無法院院印。
然而,次日(4月30日),王良斌律師又收到一份通過相同渠道送達的判決,這份判決直接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且落款處加蓋了平橋區法院院印,成為生效判決。當承辦法官以“工作人員疏忽,誤發判決書初稿”進行解釋時,這起事件背后所折射出的司法亂象,遠比表象更為深刻。
自由裁量權失控與異化
司法程序的嚴謹性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而這兩份天壤之別的判決,如同司法程序中的“脫韁野馬”。未生效的初稿能通過官方渠道送達,生效判決又能在短短一天后顛覆初稿結論,這絕非一句“疏忽”就能簡單搪塞。它清晰地暴露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從文書制作、審核到送達的整個流程,都存在著嚴重的管理漏洞和執行缺位,使得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失去了應有的約束,肆意游走于法律框架之外。
兩份判決對同一案件事實認定和結論的巨大差異,本質上是自由裁量權濫用的具象化體現。在正常司法邏輯下,法律事實具有唯一性,司法裁判應當基于嚴謹的證據鏈條和法律適用,得出相對確定的結論。但在此案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仿佛成了可以隨意切換的開關,既能讓原告勝訴,也能瞬間使其敗訴,這種左右搖擺的判決結果,不僅讓當事人無所適從,更嚴重破壞了司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后宮選妃并非單純調侃
將這起事件類比為古代皇帝的后宮選妃,并非單純的調侃,而是有著深刻的現實隱喻。在封建王朝,皇帝對寵妃的恩寵全憑個人喜好,毫無規則可言。
而在現代法治社會,法律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是神圣的、莊嚴的,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
司法審判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官手中的自由裁量權是基于法律賦予的職責,用于在合理范圍內平衡個案差異,而不是像皇帝寵愛妃子般隨心所欲,讓司法裁判淪為個人意志的翻云覆雨手。
若法官群體都以如此隨意的態度對待案件審判,將引發一系列嚴重后果。冤假錯案將不再是偶然事件,而可能演變成司法領域的常態。這不僅會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更會使民眾對司法系統喪失信心,動搖法治社會的根基。司法公信力一旦受損,重建將需要付出巨大的時間和社會成本,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秩序也將面臨嚴峻挑戰。
規范與重塑自由裁量權
建立健全嚴格的案件審理流程和文書管理制度,從判決書的起草、審核、簽發到送達,每個環節都設置明確的標準和監督機制,杜絕因流程漏洞導致的隨意性問題。
同時,細化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范圍和標準,通過司法解釋、典型案例指導等方式,為法官裁判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指引。
加強內部監督,建立案件質量評查制度,定期對已審結案件進行回溯審查,及時發現和糾正裁判不公、程序違法等問題。暢通外部監督渠道,主動接受社會輿論、當事人及法律職業共同體的監督,對違規操作、濫用職權的法官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形成強有力的震懾。
后宮選妃并非調侃
加強法官隊伍的職業道德和專業能力建設,通過常態化的教育培訓,強化法官的法治信仰和責任意識,使其深刻認識到司法裁判的嚴肅性和重要性,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時秉持公正、審慎的態度,真正做到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司法是守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自由裁量權應當是捍衛這道防線的“利劍”,而非破壞法治的“鈍器”。
唯有將自由裁量權關進制度的籠子,讓司法審判在法治的軌道上規范運行,才能重塑司法權威,讓人民群眾對司法系統重拾信心,推動法治社會建設行穩致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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