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中國南方航空官方微博通報,CZ6850杭州飛往深圳的航班上,一旅客攜帶的相機電池、充電寶出現冒煙情況,乘務組第一時間妥善處置,迅速排除安全風險。為確保安全,機組立即返航,航班于起飛15分鐘后安全降落。
記者注意到,針對旅客充電寶在客艙冒煙、自燃等事件,中國民用航空局于今年4月公布關于征求《鋰電池機上應急處置指南(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多家國內外航司更新旅客攜帶充電寶規定
公開信息顯示,2025年以來已發生多起疑似與充電寶有關的航空安全事件。今年1月,一架釜山航空A321客機疑因乘客攜帶充電寶自燃損毀;3月,一架香港航空的A320客機客艙行李架起火,備降福州長樂國際機場,起火原因疑為充電寶。
近期,中國香港、韓國、泰國、馬來西亞等航空管理部門、航司針對乘客攜帶的充電寶更新規定,其中包括不得在航班上為充電寶充電,旅客必須隨身攜帶充電寶,不得把充電寶放置于行李架上。
早在2014年,中國民用航空局就針對旅客攜帶充電寶提出明確要求。《關于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提出,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準;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準后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此外,《公告》明確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于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多種原因可導致鋰電池出現熱失控
充電寶大多采用的是鋰電池。值得關注的,今年4月21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在官方網站公布關于征求《鋰電池機上應急處置指南(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征求意見稿指出,鋰電池本身是一個氧化還原體系,可以自發劇烈反應;內部或外部短路、過度充電、高溫、擠壓、產品質量缺陷,在使用、搬運、包裝、儲存等環節操作不當等原因均可能導致鋰電池自發反應,溫度升高,繼而出現熱失控引起燃燒、爆炸。
機上鋰電池發生冒煙、燃燒等情況時,機組如何應對?征求意見稿提出,鋰電池燃燒會發出火光,產生大量煙霧,甚至出現燃爆現象,容易造成機上旅客恐慌。為避免由此帶來其他的客艙安全隱患,客艙機組在應急處置之初應注意控制客艙秩序,并在整個處置過程中自始至終監控客艙安全。在必要時,客艙機組應轉移和疏散旅客,并隨時提醒就坐旅客系好安全帶。
機上可用于鋰電池應急處置的設備包括滅火設備、防護設備和專業處置設備等。除這些設備外,機組人員可以考慮使用機上易得物品作為鋰電池應急處置的輔助工具。例如,碳酸飲料、茶水、咖啡、果汁等不可燃液體可以用來實施滅火和冷卻處置;濕毛毯、濕枕頭等可以用來防止火源周圍的物品被引燃和火勢蔓延。
新京報記者 吳婷婷
編輯 白爽 校對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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