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處有物管的小區
老物業退出,新物業接手
應該嚴格遵循一定的程序
而且也要征求大多數業主的同意
然而德州城區某高層小區
在這一點上,卻備受業主質疑
5月28日,德城區廣川街道錦繡川社區,有工作人員突然在唐人公館業主客服群里發布一則說明。
說明中提到,當前小區多處地方存在極大安全隱患,迫切需要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但合同到期,社區經過咨詢多部門,計劃實施主體責任,暫時代表小區居民與現服務的物業簽署臨時委托合同。
臨時合同時間自2025年6月1日起,為期一年,在此期間,若本小區物管會或業委會成立,再簽署新的物業合同。
現服務物業究竟是哪個?據悉,社區將與德州唐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署臨時委托合同,而該物業是2023年8月份注冊成立。
然而對于業主來說,里面透露出一個很重要的信息,那就是服務多年的前物業——濰坊恒信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已經撤出,而這很多業主在此之前并不知情。
企查查顯示,濰坊恒信德州分公司已于今年1月份注銷,也就是說自該物業注銷后,截至當前的物業服務,由德州唐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悄然接手。這樣的新舊交替,是否經過大多數業主同意呢?
基于以上,業主提出了質疑和訴求,期盼錦繡川社區給予答復:
1、德州唐人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何時開始在德州唐人公館提供物業服務的?
2、是誰決定這個公司入住本小區提供物業服務的?
3、入住時是否征求業主意見并公示了?
4、是否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
5、是否在住建局是否進行了備案?
6、未經公示,德州唐人物業私下收取物業費是否合法?
7、所提供的服務沒有達到了四星級物業標準,為什么按四星級物業服務標準進行收費?
8、本次社區代替業委會簽訂臨時物業服務合同的依據是什么?符合法律規定和程序嗎?哪個部門,哪個領導批準錦繡川社區可以代替唐人公館業主跟物業簽訂服務合同?
7、社區工作人員所稱德州唐人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墊付100萬的費用,可以通過正常程序和渠道解決,不應成為必須選聘這家物業公司理由。
8、希望街道辦事處和社區能夠學習物業管理相關法律規定,按照程序履行責任,不能損害業主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其他權利。
9、維修電梯可以一事一議,啟動應急方案,不應該倉促代替業主與德州唐人物業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簽訂臨時合同。
10、盡快按程序和規定,召開業主座談會,物業聯席會議,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充分聽取業主意見,維護業主利益,討論決定小區物業服務企業選聘。
據悉,唐人公館小區交付有10年,無論是地段還是硬件設施還是不錯的。但長時間以來,卻因物業服務備受詬病。因此,業主從“物業服務滿意度”角度出發,表達自己的訴求,爭取讓小區服務管理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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