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懷對新生命的期待,初產婦 A 女士在孕晚期經歷了一場驚心動魄的險情,家屬曾因焦慮情緒圍堵醫院…… 在這場劍拔弩張的醫患糾紛中,徐匯區“醫調委 + 三所聯動”機制化身“破冰船”,最終讓法理與情理穿透“醫患對立”的冰層。一面致謝醫調委的錦旗,成為這場溫暖調解的動人注腳。
孕晚期的驚險逆轉:
拒絕住院后的生死時速
35歲的初產婦A女士,整個孕期在某醫院建卡并定期產檢,未發現明顯異常。4月17日因“孕 30+1 周,陰道流血、流液 2 + 小時”IGF 弱陽性入院檢查,加強母胎監護,結果顯示一切平穩,幾日后出院門診隨訪。4月25日末次產檢中,醫生發現其有早產風險,建議住院觀察,患者本人表示拒絕。同月30日,患者孕 32 周,感到畏寒并出現胎動減少等不適,下午體溫升高至41℃,伴有出血、乏力、嘔吐等癥狀,于當晚緊急就診。醫院立即組織搶救,緊急啟動危重孕產婦搶救流程,在多部門協調下開展治療。最終,A女士脫離生命危險,嬰兒通過剖宮產出生后進入新生兒重癥監護室,兩周后母嬰平安出院。
A女士孕晚期入院期間,家屬對突發病情感到難以接受,“前幾天還好好的,怎么突然這么嚴重?”“醫院為什么沒攔住我們?”焦急萬分的家屬們聚集在醫院,指責醫院 “延誤治療”,一場激烈的沖突一觸即發。
“三所聯動”緊急“排爆”:
從對抗到對話的信任重建
警情現場的“雙向奔赴”:
法律底線與情感樹洞的搭建
“我們理解你們的焦急,但過激行為解決不了問題。”轄區派出所民警 5 分鐘內抵達現場,沒有強硬執法,而是先當起“傾聽者”,讓情緒崩潰的家屬有了傾訴的“樹洞”。民警一邊用《治安管理處罰法》溫和警示圍堵行為的法律后果,一邊聯系徐匯區醫調委,告知調解員糾紛案情。
調解員的“解剖式” 分析:
過錯與責任的撥云見日
患者家屬來到醫調委后,提出高額賠償訴求,并質疑醫調委公正性。區醫調委調解員首先耐心解釋了醫調委的性質和調解流程,接著拿著病歷資料細細剖析:醫院對病情的潛在風險評估不足,且在節假日前后的入院流程銜接上存在滯后;但同時也沒有回避患方的責任: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患者拒絕住院建議,需對自身選擇導致的風險承擔部分責任。
背對背調解的“攻心術”:
從“要說法”到“解心結”
調解員采用“雙線溝通” 策略:對患方家屬,通過釋法說理,逐條核算法定賠償項目,讓家屬逐漸明白:“維權不是斗氣,而是讓公平合理落地。”家屬情緒逐漸平穩,訴求回歸理性。對醫院,調解員則依據《民法典》第 1218 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建議醫院主動向患方說明診療細節,重塑信任。
當醫院相關負責人以致歉代替辯解:“我們確實在風險告知和流程銜接上有改進空間,向你們道歉,愿意依法作出補償。”而后續產婦和新生兒順利出院也讓調解迎來轉機。經過醫調委調解員多番協商,醫患雙方最終簽署了人民調解協議并完成司法確認——一場眼看要失控的糾紛,在法理與情理的交織中悄然化解。
供稿:醫調委
編輯:張躍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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