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萬沒想到啊!就連白象方便面也玩商標擦邊游戲啊!白象食品的 “多半袋面” 和 “多半桶面” 系列產品成了大家熱議的焦點,原因就在于包裝上那個看似普通的 “多半” 二字,竟然是注冊商標。
這一發現讓不少消費者感覺自己像是被套路了,仿佛掉進了一場精心設計的文字游戲里。怪不得我買多半袋面方便面沒感覺,依舊吃不飽一樣,原來搞半天這是個商標啊,合著還是得看分量啊!
事情的起因是有網友在社交平臺上分享了自己購買白象 “多半袋面” 的經歷。從產品包裝上看,“多半袋面” 幾個字十分醒目,旁邊還配著 “大分量,倍滿足” 的標語,咋一看,給人的第一感覺就是這袋面的分量比普通的要多一半。
可仔細瞧,在生產信息下方有一行不太起眼的小字:“‘多半’是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這一細節被曝光后,迅速引發了網友們的討論,大家紛紛質疑白象是不是在宣傳上玩起了文字游戲。
面對網友的質疑,白象食品官方客服人員給出回應,稱多半確實是商標,產品具體克重以包裝上顯示的為準,本身產品是沒有問題的。” 不過這樣的解釋似乎并不能完全打消消費者心中的疑慮。畢竟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多半這個詞加上 “大分量,倍滿足” 的描述,太容易讓人產生誤解,以為這就是在強調產品分量比普通裝多半袋。
那這到底算不算商標擦邊行為呢?咱們先來看看商標擦邊的定義。一般來說,商標擦邊是指企業利用與知名商標相近似的標識,或者使用一些容易引起消費者誤解的詞匯作為商標,來蹭知名品牌的熱度,誤導消費者,從而獲取不正當的利益。從白象多半商標的情況來看,雖然多半二字本身并沒有直接抄襲其他品牌,但它在產品包裝上的呈現方式,確實容易讓消費者對產品的分量產生誤解。這就有點打擦邊球的嫌疑了。
從法律層面講,《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明確規定,帶有欺騙性、易使公眾誤認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雖說白象在包裝上標注了 “多半” 是商標,但這個標注位置并不顯眼,而 “多半袋面” 以及 “大分量,倍滿足” 這些字樣卻非常醒目,整體的包裝設計和宣傳話術,有存在誤導消費者的可能性。
其實白象并不是第一個在商標上玩這種 “小心思” 的企業。之前今麥郎的 “1 袋半” 商標就曾引發過爭議。2020 年 9 月 29 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裁定,對今麥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 袋半” 商標的注冊予以無效宣告。相關裁定認定,該商標核定使用在 “方便面、面條” 等商品上,不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分量、數量等特點,難以起到區分商品來源的作用,缺乏顯著性,同時還具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分量、數量等特點產生誤認。
今麥郎不服該裁定訴至法院,2022 年,“1 袋半” 商標一審被判無效,二審維持原判。法院認為,基于相關公眾的一般認知習慣,通常會將 “今麥郎” 識別為商標,而將 “1 袋半” 看作是對商品重量的描述,相關公眾基于一般認知,會將 “1 袋半” 理解為系對商品重量的直接描述,通常不會將其識別為商標,無法發揮區分商品來源的作用,所以該商標核定使用在 “方便面” 等商品上缺乏應有的顯著特征,不具備可注冊性。
除了食品行業,其他領域也有類似的情況。比如說之前有一款洗發水,宣傳時主打 “無硅油”,可仔細看產品成分表,雖然沒有 “硅油” 這個成分,但卻有其他類似功效的替代成分。
這里的無硅油就像是一個營銷噱頭,打著無的旗號吸引消費者,實際上產品并沒有完全達到消費者所理解的 “無硅油” 的標準。還有一些護膚品,宣傳自己是 “純天然”,可里面卻添加了不少化學成分。這些商家利用一些容易引起消費者好感和信任的詞匯,將其注冊成商標或者作為宣傳賣點,但實際產品卻和消費者的預期存在差距,本質上也是在玩文字游戲。
回到白象多半袋面這個事情上,白象作為一家知名食品企業,一直以來在消費者心中有著不錯的口碑。
這次 “多半” 商標事件,雖然官方稱產品本身沒問題,但消費者的質疑聲還是給品牌形象帶來了一定影響。這也提醒了企業,在商標的使用和宣傳上,還是應該多站在消費者的角度考慮,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避免玩一些容易引起誤解的文字游戲。
畢竟消費者的信任才是企業長久發展的基石,一旦因為這些 “小聰明” 失去了消費者的信任,那可就得不償失了。對于消費者來說,以后購買商品時,也得多留個心眼,不能只看宣傳標語,還得仔細研究產品的各項信息,避免被一些看似誘人的文字游戲所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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