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韓團NewJeans與所屬經紀公司ADOR之間的專屬合約效力爭議持續升溫,6月5日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進行第二次辯論時,法院勸雙方考慮和解,但NewJeans方面明確拒絕。
NewJeans。(圖/翻攝自Instagram/newjeans_official)
法院合議第41部(庭長法官鄭會日)提出「是否愿在下次開庭前進行和解」的建議,并坦言:「雖然上次被告(NewJeans)方面已表示無意和解,但作為法院,還是想再次勸說,覺得很可惜?!箤Υ?,NewJeans的代理律師明確回應:「已經過了無法回頭的河流,雙方信賴已經崩毀。」
原告ADOR方面則回應:「無論是本案訴訟還是假處分,只要法院下達結果,之后進行和解會比較容易。」
在庭審中,NewJeans律師團對ADOR提出多達15項書面釋明要求,要求對方對具體事實進行說明。其中法院接受了幾項內容,包括ADOR董事會是否在簽約時授權前代表閔熙珍處理合約細節(除去成員、合約期與結算條件),以及在閔熙珍被解任前后是否討論過這對NewJeans活動的影響、是否針對模仿NewJeans的狀況主動制定對策等。
不過,法院對于NewJeans方面提出的「媒體操作」相關指控,認為帶有情緒色彩,缺乏客觀性,因此未予采納,并指出「如果被告方面有證據,可自行提出」。
此外,NewJeans方面質疑ADOR提交的證據內容不全,僅包括制作人Hitchhiker的行程表與名單,并強調:「若有見過Hitchhiker,就應該說明討論了什么、協議到了哪個程度?!?/p>
雙方也針對另一宗相關官司,LE SSERAFIM所屬公司SOURCE MUSIC對閔熙珍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之紀錄提交問題產生爭議。ADOR要求調閱該案資料時,NewJeans方面反對,指出其中部分證據可能涉及違法取得,包括「在非法審查過程中私自下載伺服器對話紀錄,恐違反資訊通訊網法」。
NewJeans方面補充,該案件的法官也認為這些證據可能屬違法收集,是否采納仍需進一步審理,因此希望等該案資料整理完再進行調閱。ADOR則反駁表示:「這些電腦文件為公司所有,提供者也同意提交,不屬于違法證據?!?/p>
法院最終回應:「即使收到紀錄,也不代表能直接作為證據,若原告選擇提交,被告再行反駁即可?!勾税赶乱淮伍_庭將于7月24日下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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