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艷琦
6月4日,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湖州法院環境司法護航綠色發展工作報告》,系統梳理了近年環境資源審判實踐,以20余項創新機制和60余個典型案例,展現司法護航綠色發展的“湖州路徑”。
據了解,湖州市通過制度創新推動環境資源糾紛源頭治理。湖州法院構建了以環境資源審判為核心的“1+N”綠色司法保護體系,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審判執行全過程;安吉法院首創的“綠色司法指數”成為重要衡量標尺。同時,加快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隊伍建設,湖州全市法院培育9名環境資源審判專業人才,安吉法院整合環資、知產、旅游審判職能形成“三合一”專業團隊,38名專家提供智力支持。圍繞“綠色破產”“碳匯修復”等關鍵領域制定了10余項工作規范,“森林法官”“1+1+N生態修復基地”等創新機制獲最高法及浙江高院肯定。近2年,湖州法院新收環境資源一審案件480件,審結459件,案件總量同比下降25.16%。
在生態保護一線,湖州市堅持“刑事打擊+生態修復”并舉,湖州法院審理的全國首例“COD去除劑干擾監測設施污染環境案”入選最高法年度典型案例。在保護生物多樣性方面,全市累計發出260余份,成功保護了國家一級保護植物長興水韭。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判決被告承擔1900余萬元修復費用,有效斬斷了橫跨長三角的非法污染產業鏈。
據介紹,湖州市還充分發揮司法力量,助力區域經濟轉型升級。湖州首創將ESG評價體系引入破產審判。2024年,環境資源法官參與審理涉環保破產案件33件,成功引導9家企業實現綠色轉型、24家低效企業有序退出市場。同時,湖州全市法院積極參與化解涉茶糾紛、妥善處理旅游項目合同、依法規制環保虛假宣傳,并在執行環節創新探索“技改抵扣”等責任承擔方式,努力平衡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
推動形成協同共治的生態法治格局是另一重要成果。湖州法院累計發布環境資源典型案例60余個,其中17個入選省級以上案例,1個被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案例庫收錄。連續10年發布審判白皮書,依托19個生態司法實踐基地開展普法。在區域協作層面,與滬蘇浙皖有關法院共同建立長三角、大運河司法協作機制,探索共建天目山脈生物多樣性走廊。180余名“森林法官”深入基層村社,近2年發出的15則司法建議采納率達100%,有效凝聚起“司法引領、行政協同、社會參與”的生態治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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