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樂府爛尾3年,是黃島的一塊兒傷疤、購房者心里的長痛!
6月6日,青島西海岸新區工委副書記、黃島區區長王清源,在“民生在線”互動欄目中,回應黃島著名爛尾項目金沙樂府業主提問時表示:金沙樂府項目因合同糾紛,建設單位已將施工單位起訴至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案件正在審理中。待案件判決后,新區政府將依據判決結果,推動項目依法依規開展工作。
▲西海岸金沙樂府現狀
互動中,有網友提及“金沙樂府住宅爛尾3年多,小部分業主已經在1年前拿到退房款,懇請領導能一視同仁,盡快解決”。對此,王區長的回復并未直接提及資金處置,而是強調等待司法判決并依法依規推進項目建設。這意味著,在山東高院最終裁定前,政府不會貿然出臺具體托底接盤方案,而以法律程序為依托穩定局面。
▲西海岸金沙樂府現狀
在爛尾樓如何解決方面,不久前出現了全國矚目的“贛榆案”,在法律和社會影響上具有里程碑意義。今年5月,江蘇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典型的審判案例:開發商因資金斷裂未按期交房,購房者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退款。法院最終支持購房者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判決開發商承擔購房者因退房產生的全部資金損失。具體而言,購房人可收回已支付的房款(首付款及已償還的按揭本息),剩余未償還的按揭貸款本金和利息由開發商替購房者償還給銀行。同時,購房者與銀行簽訂的《個人購房貸款合同》一并解除,購房者不再承擔后續還貸義務。這一判決意味著購房者不僅可以退房拿回已付款,還可擺脫“房貸連帶責任”,將因爛尾樓造成的債務負擔全部轉嫁給違約的開發商承擔。
“贛榆案”的判決思路并非孤立。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文件精神,這類爛尾樓糾紛的處理正朝著保護購房者利益傾斜。2023年2月,最高法審判委員會會議通過了《關于商品房消費者權利保護問題的批復》,明確指出:在房屋無法交付且已無實際交付可能的情況下,購房人的房款返還請求權優先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等其他債權。簡單來說,當樓盤爛尾確定無望交付時,購房者有權優先拿回自己的購房款,開發商所欠施工方的工程款債權和銀行按揭抵押權都要讓位于購房者的退款請求。這些法律規定與政策導向與贛榆法院的判決精神是一致的。可以說,“房屋爛尾,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并優先討回房款”已逐步成為我國司法層面認可的原則。
▲奧運冠軍曾為金沙樂府代言
買到爛尾樓的業主想拿回損失,難點在于法律程序復雜且周期長,其次開發商往往已無錢可退,就算官司贏了也可能面臨錢房兩空。如果開發商和項目資金監管賬戶里已經沒有足額資金,那么即便法院判決購房者勝訴,執行退款也可能落空。贛榆案中之所以購房者能順利拿回款項,一個重要因素是,開發商賬戶或監管資金可供執行。但在很多爛尾樓里,資金早已被挪用或耗盡,判決書上的勝訴權益,不一定轉化為現實中的拿錢兌付。
基于此現實,各地政府更傾向于優先推動復工交房而非直接退房。目前主流的處理方式是通過政府和銀行等多方支持,讓項目續建完工,購房者最終拿到房子。國家和地方也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如保交樓專項借款、爛尾樓白名單等)幫助問題樓盤復工。青島同樣將大部分停工樓盤納入保交樓計劃,通過專項資金、引入國企、債務重組等途徑來保交付,而不是鼓勵業主斷供退房。
▲西海岸同泰華府
對于長期停滯且難以復工的項目,則引入國企樓盤置換。如西海岸另一知名爛尾樓同泰華府停工逾十年,西海岸新區在2023年推出換房方案,由國企城發集團提供同地段的新樓盤房源,讓業主按原購房面積置換。這一政府主導的置換安置方案,在全國屬于首創,有效解決了業主入住難題。
▲西海岸金沙樂府
可以預見,在青島未來的爛尾樓處置中,“保交樓優先,司法兜底”將是主要思路。對于金沙樂府項目,下一步政府動作取決于司法判決和項目資金狀況,不排除在判決明確后引入新的施工單位或資產重組方案來盤活項目,最終目標是讓剩余業主的損失得到彌補、房屋能夠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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