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鳴新聞首席記者 熊宇 駱聞
2023年6月8日,81歲的徐志容躺在遂寧市第一人民醫院手術臺上,雙側頸動脈瘤如定時炸彈。家屬選擇“風險較小”的微創手術,卻未料到這竟是死亡倒計時的開始。6個小時手術中,3套高價彈簧圈未能封住破裂的血管,醫生未及時止血便放棄搶救。當監護儀歸為直線,15萬元的天價賬單與未解的醫療疑云,將遂寧市第一人民醫院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
日前,記者對該起醫療事故進行跟蹤。
“風險小”的手術:走向失控的6小時造成患者死亡
逝者徐志容親屬蔣女士向記者反映,2023年6月7日,因突發昏迷,徐志容被緊急送往遂寧市第一人民醫院。CT顯示:蛛網膜下腔大量出血,雙側頸內動脈后交通段動脈瘤。醫生說開顱手術費用低感染風險高,微創介入費用高但“成功率高”,家屬在醫生的建議下簽署微創手術同意書。
(涉事醫院遂寧市第一人民醫院)
蔣女士說:“事故發生后,在與醫院結算費用時,醫院居然主動提出給優惠2萬元費用,我們作為子女感覺里邊肯定有“貓膩”,于是立即要求封存了治療的詳細資料,發現相關的醫療救治資料顯示許多地方不合理。手術記錄單揭示驚心過程:右側動脈瘤:使用1套彈簧圈成功封堵;左側動脈瘤:連續填入3套彈簧圈均失敗,血管持續滲血。更致命的是,術中發現左側大腦中動脈急性閉塞,取栓4次無效。 最后時刻:造影顯示動脈瘤增大并造影劑外滲(破裂出血),醫生未采取止血措施,直接結束手術。術后患者深度昏迷,次日家屬被迫放棄搶救。從入院到死亡,僅37小時,醫療費高達15.4萬元,其中12萬元為髙質耗材費。”
司法鑒定結論:醫院負主要責任
事故發生后,逝者親屬向遂寧市衛生健康委、遂寧市紀委監委舉報,最后遂寧市醫調委介入,通過多次協調,最后醫患雙方同意申請醫療事故司法鑒定。
(確認存在醫療過錯的司法鑒定意見書)
2025年4月11日,重慶法正司法鑒定所作出渝法正〔2024〕病鑒字第118號司法鑒定意見書。司法鑒定意見書內容直指遂寧市第一人民醫院五大過錯:1、告知失職:未向高齡高血壓患者充分說明同時處理雙側動脈瘤的高風險;2、術中疏忽:忽視術前已存在的左側頸動脈血栓,未做預防措施;3、盲目操作:多次填入彈簧圈失敗仍不終止手術,加劇風險;4、搶救缺失:動脈瘤破裂后未采取止血等搶救措施;5、耗材爭議:未經家屬同意追加使用高值耗材。司法鑒定意見書結論明確,醫院過錯系患者死亡主要原因。
“若無此過錯,損害后果通常可避免”。蔣女士告訴記者。
天價耗材疑云:未經同意的“彈簧圈狂歡”
對于在治療過程當中使用的天價醫療耗材,死者家屬蔣麗華在舉報信中控訴遂寧市第一人民醫院,一是術前未告知耗材名稱、數量及單價(彈簧圈單價1.3萬-1.5萬元/套);二是擅自決策,左側動脈瘤使用第2、3套彈簧圈前未征得家屬同意;三是失敗耗材未向家屬展示實物,遺存血管或違規取出均存隱患;四是4套耗材型號不一,疑為拼湊使用。
“用了3套都套不住,為什么不早停手?”蔣麗華的質問,折射出醫院對患者經濟權益的漠視。
維權困境:從醫療調解到擬司法抗爭
事故發生后家屬多次協商尚未與醫院達成賠償協議,糾紛陷入僵局。醫調委賠償方案責任比例僅定73%、精神賠償3萬元,家屬認為顯失公平。
“依據《民法典》第1218條、第1179條及最高法司法解釋及《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醫療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川高法〔2019〕283號)第10條、第17條、第19條、第21條,結合司法實踐,因過錯為主要原因,醫院通常需承擔70%~90%的責任。患者高齡、復雜病情等因素可減輕醫院部分責任,但過錯行為直接導致手術失敗及病情惡化,因此責任比例應偏向高位,責任比例應該在80%~90%之間,綜合醫院責任比例應該為85%;精神撫慰金應該為8萬元,符合《解釋》第5條、川高法〔2019〕283號第9條、第16條、17條,原則上不超過四川省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5倍(造成死亡的)或3倍(造成嚴重殘疾的)規定范圍(計算額度不足四川省2022年度職工平均工資84,912元的1倍)。”
(家屬結算費用時差31,163.5元)
對于醫院欠費的爭議,家屬稱:醫保結算后欠費3.1萬元,但醫院聲稱醫保統籌不予報銷欠款9.3萬元,差額也正是2套爭議耗材費用。 死亡近二年,醫院仍未出具完整結算證明,異地醫保報銷受阻。據了解,目前家屬正在等待醫調委的最后協調。
深挖根源:追究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責任
蔣女士還認為:該起醫療事故暴露出三方面的系統性漏。一是告知流于形式。術前溝通僅強調“微創風險小”,卻規避了高齡患者多動脈瘤干預的致命風險。鑒定書指出:“風險與利益未充分告知”剝奪患者選擇權。二是手術規范形同虛設。國內外指南明確,若栓塞失敗或術中破裂,應立即轉為開顱止血。而醫生未止血便放棄手術,直接違背急救原則。三是耗材監管失控。“未同意就用、用了不展示、失敗不解釋”的耗材使用模式,暴露醫院對高值耗材的逐利傾向。
就逝者親屬反映的問題,記者多次聯系遂寧市第一人民醫院負責處理此事的鄭部長,其電話一直無法接通,發送聯系短信截止記者發稿未收到任何回復。
(聯系短信截屏)
家屬稱,后續將視遂寧市醫調委的調解結果后,將會提起民事訴訟并向紀委監委舉報遂寧市第一人民醫院腐敗問題,同時向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申請追究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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