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財經九號&九號觀察
作者 | 胖虎
日前,新華社旗下《經濟參考報》發布了《國有股東和職工權益涉嫌受損,娃哈哈“體外”迷局待解》一文,針對近期娃哈哈商標申請轉讓、多地加工廠被停產、找同行業代工等熱點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而該文的作者,便是業內赫赫有名的調查記者王文志老師。參看王老師過往的新聞調查報道,足以知道涉及娃哈哈集團的這篇稿件影響力之大。
文章中,作者援引部分娃哈哈集團前高管的表述稱:“龐大的娃哈哈體系正在逐步走上一條“去娃哈哈化”的道路。”
文章還指出,娃哈哈集團前高管還認為,國資作為第一大股東的娃哈哈集團,在企業治理方面存在諸多問題,娃哈哈產品的利潤已轉移至娃哈哈集團高管掌控的體外企業,娃哈哈集團幾成“空殼”,娃哈哈迷局待解。
按照該文章的調查內容和結論來看,在娃哈哈集團體外長期存在著一個龐大的“娃哈哈帝國”,但這個“體外娃哈哈”與國資占大股東的杭州娃哈哈集團并無關系,而這些大量的體外公司遍布娃哈哈產品的產供銷環節,通過產品代工、壟斷銷售渠道等形式,享受著娃哈哈帶來的利益,但國有股東的權益一直被懸置,并未從中獲得收益。
不過,即便是在國資占大股東的娃哈哈集團內部,部分員工也存在著被公司少繳住房公積金的情況,日前被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糾正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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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下場揭開娃哈哈體外公司迷局,
被指轉移利潤、國有股東權益懸置
《經濟參考報》記者記者調查發現,杭州娃哈哈集團在經過20多年的發展,本來以國資為第一大股東的娃哈哈集團(包括其投資的企業)已經是整個娃哈哈體系內的很小一部分,娃哈哈集團之外存在一個龐大的“娃哈哈帝國”,跟國資無關。
公開信息顯示,在1999年娃哈哈集團改制及后續操作后,娃哈哈集團由100%國有企業改制為國資相對控股企業:國資是第一股東,持股46%;宗慶后(后由宗馥莉繼承)持股29.4%;職工持股會持股24.6%。
而目前,據經參記者調查,整個“娃哈哈系”在境內總計有200多家公司(包括宏勝集團在內),娃哈哈集團總計投資16家企業,絕大多數是在2002年之前成立,并且娃哈哈集團對這些公司皆處于非控股狀態,其余的100多家公司均與國資無關,但它們圍繞娃哈哈產品開展商業活動。
特別是被外界所熟知的宏勝飲料集團,是由娃哈哈管理層在2003年成立、并由其單獨持股,主要從事娃哈哈產品代加工,2007年宗馥莉開始執掌宏勝集團。公開信息顯示,2024年初,宏勝集團在全國有19個生產基地,48家子公司,擁有104條現代化生產線。
此外,在報道中提及今年年初娃哈哈集團轉讓“娃哈哈”等系列商標一事,知情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如此大的交易,娃哈哈集團既未召開股東會和董事會等決策程序,也未跟國有股東溝通,就悄然去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申請轉移商標,幸虧被國資方發現及時制止,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據《經濟參考報》記者獲得的資料顯示,截至2022年底,境內“娃哈哈系”(包括體外公司)總資產為370.47億元,2022年營業收入為512.02億元,營業利潤為61.48億元,凈利潤為47.67億元,未分配利潤124.28億元。
而在2022年底,娃哈哈集團(及集團直接投資的16家子公司)資產總額為58.07億元,2022年營業收入為14.03億元,營業利潤為7307.83萬元,凈利潤為1871.28萬元,未分配利潤19.70億元。
這么一算,國資占大股東的娃哈哈集團資產占整個“娃哈哈系”總資產的15.67%;營業收入僅占2.74%,凈利潤僅占0.39%。
作為“娃哈哈”商標持有者的娃哈哈集團本應享受這波巨大的市場紅利,但為什么這塊紅利蛋糕的最大一塊居然被體外公司給吃了?通俗來說的話,以國資占大股東的娃哈哈集團,被公司的管理層在體外搞了產供銷一條龍的第三方趴在身上吸得“盆滿缽滿”。
據報道稱,娃哈哈的體外公司(如杭州娃哈哈宏輝食品飲料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食品飲料營銷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啟力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娃哈哈商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宏勝集團旗下公司)接管了娃哈哈系列產品的銷售渠道。
“通過壟斷銷售渠道,娃哈哈品牌產品的銷售端利潤歸‘體外公司’所有,而這些公司與國資無關。進入2025年,銷售利潤開始直接歸宏勝集團旗下公司所有,跟職工股也沒有關系。”有知情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
報道中,舉了兩個案例。一個是上海娃哈哈飲用水有限公司,原本是產銷一體的企業,即自己生產桶裝水、自己對外銷售。今年4月,桶裝水業務模式被要求改變,先由桶裝水公司以2.44元的價格(16.8升的桶裝水)賣給杭州迅爾城通商貿有限公司(宏勝集團旗下公司),再由迅爾商貿對外銷售,轉手賣7.52元,大量利潤被轉移到迅爾商貿也即宏勝集團手中,也即娃哈哈的體外公司。
另一個是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今麥郎代工娃哈哈純凈水事件。在委托今麥郎生產娃哈哈產品的代工合同中,甲方為杭州宏誠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甲方授權今麥郎生產帶有“娃哈哈”商標的飲料成品及瓶蓋等。但是,該公司為宏勝集團全資子公司,與娃哈哈集團并無權屬關系。
也就是說,雖然“娃哈哈”系列商標一直歸娃哈哈集團所有,但居然由宏勝集團旗下企業授權生產。
而這些通過大量體外公司轉移利潤、侵蝕娃哈哈集團權益的行為,絕大多數繞開了娃哈哈集團的國資股東,后者的權益幾乎被“懸置”了。
2
分紅沒有、資產收益流失、品牌價值損失,
國資股東這些年虧了多少?
那么這些年來,國資股東從娃哈哈集團中有拿到收益嗎?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稱,1999年改制時,娃哈哈集團的國有股權轉讓給企業經營者和職工,但國有股東并未獲得股權轉讓款,而是將該股權轉讓款暫放在娃哈哈集團,由娃哈哈集團支配使用,按照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的費率支付資金使用費。
該報道進一步表示,1999年至2007年間的國有股分紅借給娃哈哈集團使用,該分紅借款利息獎勵給經營者和職工;2008年至2022年末,娃哈哈集團未與上城區政府簽訂優惠政策,娃哈哈集團賬面不進行利潤分配,但每年出具形式上的股東會決議,管理層和職工持股會的分紅以“資金往來”名義拿走,國有股東則不分紅。
而據多位持股會員工介紹,在改制后,娃哈哈管理層和入股的職工每年分紅都不低于每股0.8元,如果按照此比例,身為第一大股東的上城文商旅(持有2.42億股)每年分紅應當為約2億元。
即便從2008年開始算至今已17年,娃哈哈集團國資股東應得未拿的累計分紅款近34億。
除了分紅,還有資產收益損失。以2022年為例,整個娃哈哈系(包括體外公司)的營收體量512億、凈利潤47.67億元,按照國資股權比例應占歸母凈利潤約21.8億;
公開信息顯示,早在2013年,整個娃哈哈體系,營收就高達783億,到了2015年雖然跌至494億,仍然屬于行業高位,2021年后又回升至500億以上,到了2024年業績再度突破了700億。
從這些散落在媒體中的報道數據可以發現,整個娃哈哈系的營收相當可觀,至于凈利潤肯定也是相當高,參照2022年的數據來看,國資股東每年的資產收益損失在20億左右,即便以10年計算,資產收益的損失也在200億左右了。
此外,還有潛在的品牌收益損失,且不說“娃哈哈”這一著名品牌的授權使用費用,在實際操作中卻被宏勝飲料集團拿去對外授權了,這方面的收益暫且不去計較了。
單就以“娃哈哈”這一品牌的價值而言,據GYBrand《2024中國最具價值品牌500強》顯示,娃哈哈品牌價值為911.87億元;??世界品牌實驗室同期評估結果為896.09億元。
我們就算它品牌的市場價值為900億元吧,今年年初宗馥莉居然要將387件“娃哈哈”系列商標轉移至由其控股的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如果這一動作完成,那么娃哈哈集團就會喪失對“娃哈哈”系列商標的所有權,按照商標的品牌價值,國資股東的品牌價值損失恐怕要超過400億元。
如此算來無論是現實分紅和資產收益損失,還是潛在的品牌市場價值損失,國資股東看上去都是“虧麻了”!
不過說句題外話,即便是娃哈哈集團,在對待員工方面仍然存在短板。
據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今年4月21日發布的《責令限期糾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杭公積金責〔2025〕010273號、010278號)顯示,在該公司錄用職工竺某某等17人后,未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導致該單位少繳職工竺某某等17人的住房公積金合計金額共898977元,少繳職工唐明的住房公積金共計金額59291元等,經事先告知后,該公司在期限內未提出陳訴申辯意見,至今仍未履行整改義務,該中心責令限期糾正,否則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免責聲明:本文數據及信息均來自經濟參考報、21世紀經濟報道等媒體報道以及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公開信息,數據或信息如有遺漏,歡迎更正,并以公司最終披露為準。未經授權,本文禁止轉載、抄襲或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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