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元培學學學
作者 | 閻天,北京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
Q
A
Q1:在大部分人看來,法學是一個比較“入世”的專業,不少學習法學專業的同學也會選擇諸如律師、法官等更側重于在工作中應用法律的職業道路,請問您當時選擇走上科研道路時,考慮了哪些方面呢?
選擇從事學術工作還是其他工作,本質上是一個職業選擇的問題。職業選擇一般要在三個因素上找一個交叉點:第一是天賦,人天生有長處短處,很少有人什么都不擅長,但是也很少有人什么都擅長;第二是社會責任,比如說對于家庭的義務;第三個是興趣,這是一個特別關鍵的東西,它不是指當下一瞬間愿意開始做某件事情,而是指愿意為了某件事情持續付出,決定了你在不斷遇到困難時,能否堅持把這件事情做下去。如果三個條件都具備的話,那你的生活便是充實且快樂的,你應當對此保持感激之情;如果具備兩個或一個,也不失為一種好的選擇。
選擇法學學術也要考慮這三個要素。首先,它是需要一些天賦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非常適合學術工作。法學直到今天都被許多人認為是一個對天賦要求極低的學科,好像只要勤奮努力就行了;但其實并非如此,因為法學需要一個最起碼的天賦——非常廣泛的好奇心。如果你特別喜歡給自己設限,除了自己手頭的工作其他一概不考慮,那這種性格大概不太適合從事學術工作。畢竟,學者都是比較“欠”的,總是去觸碰邊界,去尋找之前別人都沒有去過的東西,說一些別人沒說過的話。其次,從責任上來說,學術工作最大特點就是它周期比較長,經濟壓力會比較大。最后,從興趣來說,從事學術工作需要對不確定性和未知事物有很大的興趣。日常生活有時會顯得平淡無趣,而學術就像是思想的一場遠征或冒險,能給生活帶來一些補償。不過,不確定性也意味著可能會遇到困難和付出代價。比如,寫文章時可能會走進死胡同,這時候有人會覺得沮喪,但學者們往往會認為這也很有趣,下次再來嘗試。這種興趣對于學術研究是非常有幫助的。
Q2: 您曾經提到過乙肝平權運動對您專業選擇帶來的影響,那么在您確定自己的興趣與具體的研究方向時,有著怎樣一段心路歷程呢?
當年觀察、參與乙肝平權,是憑著年輕時候的熱情。在你年輕的時候,一定會想找到一個抓手,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完美一些。當時是一個國事大討論的時代,有的同學認為當時是中國媒體開始履行社會責任的一個重要階段,所以選擇新聞系。有的同學覺得人治的傳統將要終結,國家開始強調法治,所以選擇法律系。大家都在用不同的方式企圖去助力國家發展。我們當年那個時候最擔心的,是穿不過唐德剛先生說的“歷史的三峽“,擔心治亂興衰的定律會在我們身上再次起作用,所以都覺得一定還要再做點什么,從根本上振興國運。對于我來說,選擇轉到法學院,是覺得這是一個可能讓個人在世界上發揮一點作用的很好的平臺。我是一個更喜歡更研究當下的人,中學時我發現我更喜歡看的是關于現實的東西,所以當時我就想,自己大概可能更適合去做一點和政治、法律有關的這種工作,最終選擇了法學院。
但是,對專業有興趣和把它變成一種學術興趣是兩回事。學術興趣是什么呢?第一是刨根問底,第二是要和學術同行來對話,這和一般的淺嘗輒止的興趣不太一樣。
拿我自己舉例,我為什么覺得自己對乙肝平權運動有學術興趣?第一是我發覺自己對于這件事情的起因十分好奇。平權運動的興起有很多顯而易見的理由,但仔細思考后就能發現你提出的每一個理由其實都有一個反理由,可以證明這個理由是不充分的。那么,他到底為什么會發生、為什么發生在這個時候、未來這種“發生”是否會成為一種模式進而產生更深遠的影響……我非常想把這一系列的問題回答清楚,而且發現在回答中能發現越多的新問題,這就是刨根問底的興趣。
另外,我并不僅僅是把乙肝平權運動當作一種個人經歷來理解的。在了解了很多美國學者關于民權運動的研究后,我很好奇他們經歷的運動和我經歷的運動有什么區別,以及他們的理論在解釋我所遇到的事情上會遇到什么問題、我是否可能立足于中國的經驗參與完善這些理論……于是我選擇了去耶魯留學,這其實就是愿意和學術同行交流的興趣。
Q3:您剛才提到您在耶魯的留學經歷,這段經歷比如說對您從法學領域更好的研究中國的一些實際,有沒有提供一些新的視角或者新的方法?
耶魯法學院對我的影響當然至深至大,我個人覺得在那里受到了最好的學術訓練。如何培養學生系統地進行學術研究,在中國的法學界越來越受到重視。跟其他一些社會科學比起來,好像法學的章法不太強,比較依靠“自由生長”和老師的指導,甚至有的人會覺得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但我不這么看,耶魯法學院實際上就是表明了一些學術能力是可以培養的。
第一是品位,學校培養學生的審美品味,意思就是讓學生去粗取精,去偽存真。耶魯的做法是讓學生多讀好作品。你對這個課題感興趣,老師就會推薦給你這個領域最好的作品,他們特別害怕學生去讀二流的作品,被學科內的一些噪音所影響。另外是進行直言不諱、真刀真槍的學術批評,它能讓你在閱讀名家名作或者權威著作的時候,懷有一種審視而非盲從的心態。
第二是現實主義的審美,認為能從現實的不確定性里面去增加確定的因素,能從人性的黑暗當中尋找光明,這個是一種現實主義的態度。法律是用來解決社會問題的,我們國家99年修憲引入法治,不是為了某種休閑或者娛樂。那是因為我們覺得法治是人類文明的一個重要成果,是實現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既然是為了現實而選擇法治,怎能在研究法律時反而脫離現實呢?
Q4:從您的自身經歷出發,您對于出國留學的同學們有什么建議嗎?
我的建議是第一個學期先踏踏實實適應一下生活,不急著要去選定博士、做題目、拜訪老師。現在同學們都比較著急,出國留學時都是從第一天就希望盡快學成,從去讀碩士第一天就想怎么樣才可以申請到博士。但其實慢慢來可能會更好一點。等真正開始職業生涯,你會發現你不太可能一點彎路都不走。人生里面一定會有一些意外的因素來會打斷你,改變你的節奏。今天經常聽到這樣的聲音:不能出錯,一步錯步步錯,一步落后步步落后,人生就沒有希望了,因而導致自己的學習與生活特別的緊繃,每一場期中期末考同學們都感覺背負著高考的壓力,用高考的態度來應對。這個社會有時確實缺乏耐心,沒有讓同學們多被培養幾年的耐心,而且也沒有讓同學們走彎路去試一試的耐心。加上大家都是優等生出身,對自己本來就是高標準嚴要求。以上種種會導致同學們對自己都很不寬容。如果慢慢來,你可能會開始意識到,人的一生都是一個和自己周旋的過程。你需要先把自己照顧好、和自己相處好,要能夠和自己對話,對自己更寬容、耐心一些。由此出發,我們才能夠達到這樣一種認識上的平衡——或許很多事情不是我們人力所及,但在相當程度上,其實個人是可以有所作為的。來到這里,我們都是想做有個性的與眾不同的人,不是嗎?
Q5:您剛才提到了法學人所需要的“現實主義的熱情”,法學是與社會現實緊密相連的一門學科,當您觸及到法律研究與現實研究之間的gap時,是否感到無力與挫敗?
這個分兩種情況。有一種無力感和挫敗感,是覺得這個社會為什么不采納我的建議,為什么我改造不了這個社會。但作為學者,我個人覺得這種想法有些多余。學者應當選擇更謙卑的態度,這個社會如果不采納你的建議,大概率不是社會的問題。這很可能是你不夠了解,或者至少你沒有接觸、從事過實際的工作。另一種挫敗感是無法理解社會的挫敗感。這種挫敗感是學者需要正確面對的,因為它說明你的理論能力不夠。學術首先要做的是理解這個世界,然后才去規范這個世界。凡是根據一種理想的圖景不顧現實地去改造社會,往往會帶來巨大的災難。在我看來,如果這個理論解釋不了現實,反而表明理論生長點的出現。法律現實主義不是一種選擇,而是成年人的一個直覺,他們在這個世界上的任務就是面對現實,互相遮風擋雨,如果總是拒絕面對現實,想讓現實去遷就你自己,這可能是不太成熟的表現。這不是說變成一個流俗之人,而是要成為中流砥柱,進入現實,又不同流合污,這才是最可貴、最難得的一種做法。
Q6:您提到學術工作需要熱情、需要好奇心,對于當下投身于或者想投身于科研工作的同學,您有什么建議呢?
同學們基本都經歷過高考,高考時一個比較可靠的策略就是堡壘戰術,就是通過不斷做題形成一個堅固的堡壘地域,在這個范圍之內無論如何都不會犯錯。但是學術工作它不是這樣的,凡是已經成為堡壘地域的,基本已經被研究透徹了,至少在一個高水平的學術環境下發表不了。而只有在別人未曾涉足的領域做一個嘗試,得出的成果才可能能夠發表。
今天的學術界生存壓力特別大,學生們常常覺得擔不起試錯的成本,所以第一篇作品就要寫出水平,就要符合審美,就要發表,一天都不能耽誤,一步都不能走錯。這樣的后果,很可能是每個人都順順利利的平庸下去了。而學術就是獎勵最優秀的,那一定是要有所創新的。創新一定是從好奇、從打破現狀開始,絕不可能只是在安全區里反復重復自己駕輕就熟的東西。學術研究需要的是個有資質同時不太安分的一個人。我讀書的時候老喜歡捉弄一下老師,然后跟老師吵幾句,老師們也都很習慣學生們的這些棱角。現在的同學們跟我上學的時候差別比較大,都比較穩重。老師們當然很愿意被同學們尊重,但是這往往意味著某種程度上的畫地為牢。
Q7:您同時作為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的副院長,在人文社科的其他方面也頗有涉獵。您覺得這些跨學科的知識對于法學學術研究有什么意義,或者進一步說,對個人成長有什么價值?
我個人認為,目前其他學科對法學的影響有兩方面。第一是在最基本的人才培養方面,一些學科比法學可能更有章法,經驗更成熟。各個學科的研究方法上有共通之處。簡單說就是在社系入了門的同學,到了法學院也會比其他法學院同學表現得更加訓練有素。甚至現在我會建議凡是大一大二顯露出學術興趣的法學院的同學,我都會建議他們通過經濟學、社會學來入門。法學院許多老師都有其他學科的訓練背景的,所以能夠本科起步就做科研。第二是其他學科,特別是社會科學的研究,有助于改變法學這種越來越封閉、越來越把規范世界和現實世界區隔開來、過分脫離實際的這種傾向。如今,法學規范已經發展得比較完備,完備到讓人覺得可以直接套用在現實中。但規范和現實之間有巨大的裂隙,法學人的任務不是忽視而是去彌合,是用規范去遷就現實,而不是說現實去遷就規范。此時去研修社會科學研究方法方面的課程,像經濟學上的統計方法、社會學上的田野調查,至少能讓你知道面對問題時,應當先調查而非貿然給出建議。
Q8:學院里有很多對于法學乃至其他社會科學方面很感興趣的同學,對于他們您有著怎樣的建議呢?
很多事情是年輕的時候才能學的,特別是涉及到精力的密集投入的事情。我的想法是,大學一定要做一點只在18歲到22歲這個年齡才能做的事情——培養閱讀和寫作的能力。
首先是對學術著作的閱讀能力。在美國頂尖大學社系申請博士,需要資格考,一般是在一個開出的有150本書的書單里,隨便抽取一兩本書詢問你的看法。但很多想要考北大法學院博士的同學,看過的真正的專業大部頭的書,一兩本都不一定有。李猛老師組織的共讀《理想國》的活動,我是很贊成的,大家一定要利用這種機會讀一點學術性強的書籍。
其次就是寫作。第一步,是要把思想有序地表達。如今,大家習慣于隨性的、碎片化的表達方式,這使得系統化思考變得較為困難。如果現在讓同學們就一個主題寫作,他們很可能不自覺地寫出中學訓練所決定的、大約1000字左右的內容。若要寫3000字的文章,則需要制定提綱,并在寫作過程中不斷思考每一段落應包含的內容。隨著文章長度增加,后續就需要更大的規劃能力和專注力——即駕馭數十萬字項目所需的思維能力。現實中,不少本科生在撰寫約2000-3000字的論文時就開始失去邏輯性,而許多博士生在臨近答辯的一個月內,章節順序仍然混亂。因此,學生應在本科階段將自己駕馭文字的能力從1000字提升至3000字左右,并通過努力進一步達到能夠撰寫一萬字畢業論文的水平。對于攻讀碩博學位的學生來說,一般期望他們能駕馭10萬字左右的寫作任務。這些都需要同學們在年輕的時候從零開始,穩扎穩打地往上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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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 王睿
審核人員 | 張文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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