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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優化完善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文件稱,青島市將擴大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政策支持范圍,由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擴大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或再交易住房,購房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所購住房屬于家庭首套、第二套自住住房或保障性住房,購房人及直系親屬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直系親屬是指購房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同時,文件還要求,新增更新電梯提取情形。青島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或更新電梯,房屋所有權人及配偶、雙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所有提取人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個人實際出資(扣除政府獎補資金)。
青島市還將簡化繼承提取辦理手續。已故繳存人有社保卡或銀行卡的,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請將已故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直接劃轉至已故繳存人本人銀行賬戶。已故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在5萬元以下的(含5萬元,不含結息),直系親屬可申請將已故繳存人住房公積金劃轉至提取人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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