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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教育網發布了
襄陽市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
招生錄取工作方案
襄陽市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
招生錄取工作方案
為統籌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鄂教基辦函〔2025〕7號)《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職成〔2025〕1號)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教育公平為導向,穩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中職(技工)學校融合協調發展。結合高中階段教育“渡峰工程”和縣域高中提升行動計劃,穩步推進“屬地招生”“公民同招”。嚴格招生程序,規范招生行為,營造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的招生環境,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奮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襄陽實踐、打造中西部發展的區域性中心城市貢獻力量。
二、基本原則
(一)屬地招生,公民同招。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要求,結合實際確定不同招生區域的調控比例,穩步推進普通高中“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
(二)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將省、市示范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標分配到每一所初中學校,按照一定規則錄取,保障考生錄取機會公平和錄取規則公平。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標準、錄取結果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三)尊重志愿,擇優錄取。尊重學生志愿選擇,按照規定的錄取批次和招生學校統招指標,根據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平行志愿錄取規則錄取。
(四)統籌兼顧,統一管理。將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招生錄取納入省招生平臺統一管理,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兼顧城區高中與縣域高中、公辦高中與民辦高中、優質高中與薄弱高中、普通高中與職業(技工)教育等發展狀況,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各層次高中階段教育的就學需求。
三、招生類型與錄取辦法
(一)特長生招生錄取
為滿足襄陽教育發展需求和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結合招生學校辦學特色和優勢項目,將招生學校一定數額的招生計劃,用于招收在學科、科技、體育、藝術等方面具有一定特長和發展潛力的學生。特長生招生屬于提前批次自主招生,由招生學校組織實施。
1.學科特長生。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配合國家實施“強基計劃”和“中學生英才計劃”,促進基礎學科拔尖人才自主培養,2025年襄陽四中、五中分別單列110個招生計劃,試行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科特長生。學科特長生招生辦法由襄陽四中、襄陽五中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確定,報市教育局審定后組織實施。
2.專業特長生。為保障學校辦學自主權,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鼓勵學校結合實際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具備條件的普通高中可單列少量計劃招收體育、音樂、美術、書法等專業特長生。體育、藝術等特長水平測試成績與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一并作為專業特長生招生錄取的依據。2025年招收體育、藝術類專業特長生的城區高中須將招生方案報經市教育局批準后組織實施,縣(市)高中招收專業特長生工作方案需經屬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報市教育局備案。
3.試點班招生。為深入推進湖北省“楚才計劃”在襄陽實施,在襄陽一中設立“楚才計劃”實驗班,招生計劃55人,主要招收對基礎學科有濃厚興趣、創新潛質突出、綜合素質全面的初中畢業生。為積極響應國家關于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推進戰略,深入探索全國科學教育實驗校建設路徑,在襄陽三中設立“科教實驗班”,招生計劃55人,主要招收綜合素質全面、科學素養突出的初中畢業生。試點班招生辦法由襄陽一中、襄陽三中結合實際確定,報市教育局審定后組織實施。
(二)指標到校招生錄取
為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充分體現教育機會公平,將省、市示范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分配到招生區域內的每一所初中學校,并依據分配的招生指標和最低控制分數線,按一定規則進行錄取。
1.指標到校名額分配辦法
襄陽四中、襄陽五中指標到校的招生范圍為全市初中。襄陽四中五中2025年招生總計劃(除學科特長生計劃外)的23%分配到縣、市初中,分配到縣、市的招生名額全部實行指標到校招生錄取;剩余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市區及襄州區各初中學校,其中所分配名額的90%實行指標到校招生錄取、所分配名額的10%用于填報志愿招生錄取。襄陽四中、五中指標到校名額分配時,分別按各初中2025年中考報名人數所占相應招生區域的比例分配到每一所初中學校。為促進襄州區與中心城區一體化發展,逐步推動襄州區融入主城區,襄陽四中、五中在襄州區初中學校的指標到校名額分配比例結合實際單獨確定。具體分配名額另行通知。
襄陽一中、襄陽三中指標到校的招生范圍為襄陽市區(襄城、樊城、高新、東津)所有初中。襄陽一中、襄陽三中2025年招生總計劃(除實驗班招生外)的85%實行指標到校招生錄取,剩余招生計劃實行填報志愿招生錄取。襄陽一中三中指標到校名額分配時,按市區各初中2025年中考報名人數所占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具體分配名額另行通知。
各縣、市及襄州區屬省、市級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的招生范圍為本縣、市及襄州區所有初中。具體辦法由各縣、市及襄州區教育局確定。
2.指標到校學生報名要求
申請參加指標到校招生錄取的學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品行端正,成績優秀,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2)自愿參加指標到校招生錄取,服從電腦派校。
(3)必須是在籍在校應屆初中畢業生,即學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級三個學年均在本校學習(按照學籍管理規定正常轉學的學生除外,但轉入的學生在畢業學校連續就讀時間不得少于一年半)。
凡有意愿參加省、市示范高中指標到校招生錄取,且符合參加指標到校招生錄取條件的學生,均可申請填報指標到校招生志愿。2025年試行線上采集省、市示范高中指標到校志愿,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3.指標到校招生錄取辦法
凡申請參加指標到校招生錄取的學生,必須參加省市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根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分數構成情況及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按照大多數初中學校能夠基本完成所分配名額的原則,分別劃定襄陽四中五中、襄陽一中三中指標到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再以初中學校為單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線上分數并列時,按照語數外三科合計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直至錄完分配的名額為止。若學校未能完成分配的名額任務,其最低控制分數線下丟失的指標調劑到區域內其他學校,從各區域已過指標到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但未被錄取的學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被襄陽四中五中和襄陽一中三中指標到校正式錄取的學生分別按照中考分數基本相等、性別基本平衡等原則,采取電腦派校方式均衡分配到襄陽四中或襄陽五中、襄陽一中或襄陽三中。
各縣、市及襄州區屬高中指標到校招生錄取辦法,由其教育主管部門確定,報襄陽市教育局審批后組織實施。
4.指標到校錄取結果管理。指標到校招生錄取結果將在襄陽教育網(http://jyj.xiangyang.gov.cn/)和“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gzjd.hubzs.com.cn)”上公布。招生期間,學生及家長可登錄“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查詢錄取狀態。已被指標到校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學校的招生錄取,必須到錄取學校就讀,否則取消其普通高中錄取資格;未被錄取的考生均可繼續參加其他形式和其他學校的招生錄取。
(三)填報志愿招生錄取
將招生學校除指標到校和特長生計劃之外的招生計劃,在一定區域內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按照平行志愿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1.各類學校招生范圍與招生比例
2025年襄陽四中、襄陽五中面向縣、市的招生計劃全部實行指標到校,不再下達填報志愿招生計劃。襄陽四中五中面向市區及襄州區下達招生計劃的10%用于填報志愿招生錄取,以2025年各城區及襄州區中考報名人數為計算基數,分別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招生區域。填報志愿招生錄取的名額分配另行通知。
襄陽一中、襄陽三中除指標到校外的招生計劃面向襄陽市區招生。市直其他公辦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面向襄陽市區(襄城、樊城、高新、東津)招生(體育、藝術特長生,小語種及中外合作項目計劃除外),其招生計劃不再分解到各城區或各初中學校,統一按填報的志愿錄取。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屬地招生”“公民同招”要求,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實行屬地招生,招生范圍應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結合我市實施縣域普通高中提升行動計劃和高中階段教育“渡峰”情況,2025年襄陽市屬民辦高中在縣、市及襄州區的招生比例控制在23%以內。為促進襄州區逐步融入主城區,襄陽市第六中學安排200個統招計劃,面向襄陽市區及襄州區招生;襄陽市田家炳中學小語種班、襄州區第六中學藝術(舞蹈)班,可面向襄陽市區招生。
為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和育人方式改革,努力滿足不同基礎學生的多樣化選擇愿望,具備辦學條件的普通高中可試辦小語種班,小語種班不得委托機構授課,不得另行收費,小語種班招生規模原則上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5%。
為拓寬學生成長成才通道,優化高中階段學校學位供給結構,更好適應具有不同能力、愿望、興趣、特點學生的發展需要,2025年在部分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開展綜合高中試點,進一步促進普職融通和高中階段學校優質多樣化發展。綜合高中試點學校另行通知,招生計劃實行單列。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開設普高班,其普高班計劃納入普通高中批次投檔錄取,中職計劃納入中職批次投檔錄取。綜合高中學籍管理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
襄陽市區內區屬中等職業學校面向襄陽市區招生,襄陽轄區內省、市屬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可面向全市招生。各縣(市)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在本縣(市)范圍內招生。為進一步規范市外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招生秩序,外市(州)中職學校和技工院校申報有我市招生計劃,并履行招生備案手續的,統一納入省招生平臺填報志愿進行錄取。外市(州)中職、技工學校在我市的招生計劃,重點向高中教育階段學位不足的縣、市傾斜。
2.填報志愿要求
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和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招生均實行平行志愿錄取。《2025年襄陽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附件1)編列了12個志愿,《2025年襄陽市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招生考生志愿表》(附件2)編列了10個志愿,《2025年外市(州)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招生考生志愿表》(附件3)編列了5個志愿,所有考生必須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指導下認真慎重地填報統招志愿。考生選報志愿時務必做到兩類志愿(即普通高中學校和中職技工學校)均要填報,且填報時應堅持“兩個必須”原則:一是必須有梯度地按照從優良到一般的順序選報志愿,并將自己希望就讀的學校填報在前面;二是必須根據自己的考試分數填報“保底”志愿,防止“掉檔”導致無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如果志愿確定只就讀職業技工學校的,可不必填報普通高中志愿,只需填報中職、技工學校志愿。填報中職、技工學校志愿時,原則上優先選報本地中職、技工學校;如果確定選報某些特殊專業(“訂單班”),或確定“回原籍”就讀中職、技工學校,可不必填報本地中職、技工學校志愿批次。考生及家長應根據家庭條件和自己意愿慎重選報民辦學校,填報民辦學校志愿且被錄取后,錄取學校將按照發改部門備案的收費標準高收費。
已經被指標到校招生、特長生招生和特殊類型學校(襄陽市體育運動學校、襄陽市藝術學校、襄陽市特殊教育學校)正式錄取的考生,不需再填報志愿,應到錄取學校就讀。
考生志愿必須由考生自主選擇并通過網上填報。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登錄“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gzjd.hubzs.com.cn)”填報志愿。網上填報志愿的具體時間、方法、程序以及注意事項等另行通知。
考生填報志愿結束、網上志愿填報功能關閉后,各初中學校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打印出每位考生填報的《志愿表》(一式二份)。打印出的《志愿表》經考生、家長簽字后,由初中學校集中收回核對整理,一份裝入考生檔案,另一份按中考報名號從小號到大號順序整理后,交至各縣(市、區)高中招生機構,各縣(市、區)高中招生機構歸總后統一交市高中招生機構(專班)。
2025年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將嚴格按考生志愿錄取。所有高中階段學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招收未按志愿錄取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不得招收或變相招收“借讀生”“掛靠生”。所有考生必須在錄取學校就讀,否則取消其錄取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3.填報志愿招生錄取辦法
2025年填報志愿招生錄取按照“一平臺”“兩優先”“三不準”原則進行。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由“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和中考總分(總分并列時,語數外合計分數高的優先),分三個批次進行投檔錄取,第一批次錄取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普高計劃),第二批次錄取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第三批次錄取外市(州)中職、技工學校。三個批次分別錄取時,分數高的學生通過平臺優先投檔錄取,同一個學生填報在前面的志愿優先投檔錄取。第一批次已投檔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第二批次的錄取。全市錄取工作結束后,不予補錄、不予退錄、不予換錄。
襄陽四中五中填報志愿招生錄取實行資格線控制制度,低于襄陽四中五中招生錄取資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填報市屬民辦高中志愿的考生,均按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入省招生平臺統一錄取,每所市屬民辦高中在縣、市及襄州區錄取的學生人數不得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23%。在錄取比例控制線下的縣、市學生將自動進入考生所填報的下一個志愿,繼續按“兩優先”原則參加錄取。
錄取期間,學生及家長均可通過“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gzjd.hubzs.com.cn)”查詢招生錄取狀態和錄取結果。“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錄取結束后,各縣(市、區)各學校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簽錄手續。考生檔案由縣(市、區)教育局高中招生機構管理,各高中學校憑簽錄名冊提取考生檔案。
襄陽市戶籍在外市(州)參加中考、需回襄陽市就讀普通高中的學生,須參加中考所在市(州)普通高中錄取,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后,可按對等原則轉入襄陽市相應的普通高中學校就讀。襄陽市戶籍在外省參加中考,需回襄陽就讀中職、技工學校的,可到意向就讀學校登記報名,經學校考查認定同意后,辦理相關錄取注冊手續;襄陽市戶籍在外省參加中考,需回襄陽就讀普通高中學校的,可按初中畢業后跨省就學有關政策辦理。非襄陽戶籍在襄陽市參加中考,中考成績未達到中考所在縣(市、區)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回戶籍地就讀高中的學生,不能注冊普通高中學籍。襄陽戶籍在襄陽參加中考的學生,不能就讀在襄陽市無招生計劃的高中、中職、技工學校。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學生、家長及社會高度關注,各地各學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抓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各環節工作。市教育局在市考試招生委員會領導下,成立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市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付擁軍同志擔任組長,負責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其他局室領導及教育考試、教育科研、教育裝備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基礎教育、職業教育、規劃財務、信息發布等部門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與協調落實。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成立領導機構,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并抽調精干力量集中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各項工作。
(二)加強宣傳引導。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強,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招生機構和有關學校要充分利用權威媒體、官方網站,及時發布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和重要招生信息,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標準、錄取結果、招生咨詢與投訴辦法、收費標準、違規處理結果“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各地各學校要加強招生政策的宣傳解讀和正面引導,積極暢通訴求渠道,及時研判并穩妥處置學生及家長關注的熱點問題。各地要迅速召開初高中校長會、畢業年級班主任(教師)會和初中畢業生家長會,及時宣傳并正面解讀招生工作方案,確保招生政策宣講做到學校全覆蓋、師生全覆蓋、家長全覆蓋。
(三)強化規范管理。各地各學校要加強招生工作規范管理,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各高中學校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擅自組織招生,嚴禁誤導干涉考生填報志愿,嚴禁招收“借讀生”,嚴禁招生過程中出現違規宣傳、有償招生和不文明招生行為。各初中學校嚴禁誤導或干擾學生填報志愿,嚴禁修改學生填報的志愿,所有教職工或學生家長均不得參與有償招生,嚴禁向學生推薦不具備招生資質的培訓機構或各類技能培訓班。嚴厲打擊中介機構參與招生或介紹生源等違規行為,堅決查處教職員工參與有償招生的行為。正處于籌設階段的民辦高中、年檢不合格的民辦高中、未下達招生計劃的高中不得進行招生。
(四)強化責任落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切實履行規范招生的主體責任,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是規范招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招生機構負責人和學校校長是直接責任人,各地各學校要采取有效過硬措施,規范招生工作程序,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市、縣教育主管部門配合各級紀檢監察機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工作不認真負責、違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責問責。
來源:襄陽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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