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所謂公平,從來不是規則對每個人一視同仁,而是你有沒有被這個社會默認為‘例外’。”
權利和便利的分配,從來就不是均勻的,只是你不在被剝奪的一方時,就會以為這世界很正常。
最近呢,九派新聞有一則報道:
廣州有家叫吉山社區醫院的地方,就醫人員乘坐電梯,每次收費5元。
是的,你沒聽錯,不是停車費,不是掛號費,而是電梯費。
據說是因為醫院租的是一棟叫順誼公寓的樓,而那電梯原本是公寓的,為了防止病人影響住戶體驗,公寓方干脆就來個“創收”:你病了可以,你來可以,但別免費坐電梯,每次掃碼付5塊,不然就請走樓梯吧。
消息一出,網上炸了鍋。
有人說:那帶嬰兒的寶媽呢? 有人說:那腿腳不便的老人呢? 還有人說:哪怕是自己走得動,也不該拿病人開刀吧?
胖胖看到這則新聞時,最直覺的憤怒,來自于兩個字:
不該。
醫院,是提供醫療服務的地方,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救助設施。你可以對星級酒店收電梯費,你可以在寫字樓裝門禁,你甚至可以在高檔住宅區搞人臉識別。
但醫院,特別是面向社區、面向老弱病殘的醫院,對患者收電梯費,這本身就是在冒犯常識,冒犯底線。
當“規則”不再是為了保障人,而是保障收益時,它就可以長出任何形態的利刃,刺向任何一個看起來無力反抗的人。
這五塊錢,看似微不足道。
但它考驗的是整個社會系統的“原則自覺”:
你愿不愿意為最弱的人設一條底線?你還愿不愿意承認,就醫不是消費,而是求生?
如果一個城市,連進醫院看病都能被電梯門口攔下來,要你掃碼繳費,才能緩緩升上去見醫生,那這個城市最真實的“樓層索引圖”,也許早就貼滿了冷漠與推責。
當然,在胖胖理解,這醫院也有問題。
在選址時就不合理,醫院與公寓樓處于同一棟建筑并使用同一部電梯必然發生根本矛盾,醫院真的可以與普通公寓處于同一棟建筑并共同使用電梯嗎?
那有人可能會問,那醫院就不能開在公寓里嗎?
很遺憾,從純粹空間資源利用的角度,它當然可以,但從公共角度,也不應該。
醫院的空間,是“功能性空間”,它服務的不是“消費型客戶”,而是“治療性人群”。
而這種人群的基本特征是:行動不便、心理焦慮、風險高、需求迫切。
而公寓的空間呢?
講究私密、安靜、有秩序。兩者不是簡單的“不合拍”,而是從一開始就注定要打架,要侵犯一方權益。
你看這次新聞的背景,問題根源就在此:
為了“避免病人過多使用電梯影響租戶”,才搞出這么個電梯收費的怪招。
可是問題來了,既然你知道“病人會多”,你還要引入一個“診所型功能”的租戶,那是你公寓方自己的決策問題。
醫院如果真的只是為了解決入駐難題,把自己塞進一個本不適合的空間,那對不起,這也叫選址錯誤。
結果我們也看到了,出現了這“醫住混搭”的怪現象。
是兩方都存在一定的問題。
醫院租公寓,物業管電梯,病人要付費。
整個醫療鏈條的“公共性”,被一層層外包、轉包、轉嫁,最后傳導到誰身上?
普通患者身上。
本應為弱者兜底的服務,成了另一種“收割方式”。
所以今天討論的,不是電梯費到底該不該交、醫院該不該租公寓這種細節。
這些事當然要管,要厘清責任,要有規矩。
但更重要的,是這個社會,是否還能為“走投無路的人”留一條通道。
有時候,不是因為5塊錢讓人難過,而是那5塊錢代表了一種態度:
你不值得我為你讓步。
但一個正常的社會,應該讓病人、老人、孕婦、孩子,享有額外的理解和照顧。
而不是讓他們“掃碼交錢再上樓”。
你想想,站在一個剛做完手術、掏光積蓄、膝蓋發軟的病人旁邊,問問自己:
我讓他多交5塊,是不是有點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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