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真格!
上海最大居民小區——上海康城,要炒掉碧桂園物業!
這事一出,引發了網友熱議。
照理來說,在大都市,品牌物業公司的收入應該還不錯,服務應該也會更加規范,但沒想到,仍然發生了這種“炒掉物業”的大反差事件。
不過這些年來,關于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矛盾也確實不少,很多物業公司的服務意識確實不咋地,讓業主滿意度驟降,進而導致取消物業的呼聲越來越高。
不過,關于這事,官方已做出了明確,并且業主已經迎來3大“新權益”,建議提前知曉。
01、為何大家要呼吁取消物業?
自實行商品房制度以來,我國的物業管理行業也走過了二十個春夏秋冬。
按理來說,物業的存在主要是盡職盡責為業主們提供優質服務。然而部分物業公司卻逐漸偏離了本應堅持的服務理念,具體看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服務與收費不匹配
物業收費越來越高,但提供的服務卻越來越差,這種不匹配讓居民感到被欺騙。
2、物業收費不透明
很多物業公司收支項目都是一筆糊涂賬,業主交了錢,看不到明細,政策上明確物業要定期公布收支,可實際沒幾個做到,即使公布了,收支余額永遠是0,這操作,沒辦法信任。
3、管理手段過激
物業在管理時,采取過激措施,比如業主延遲交物業費就給業主注銷門禁卡;甚至斷水斷電、上門威脅等方式逼迫業主繳費。這種操作不僅激化了與居民之間的矛盾,更加導致居民對物業的反感。
02、物業能不能全面取消?
對此,新華社曾經強調,在未找到更佳替代方案前,物業仍具有必要性。物業管理是社會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就業與企業利潤,簡單粗暴的取消物業不僅會沖擊經濟,還會給小區管理帶來混亂。
意味著,未來一段時間,物業公司還有存在的必要。這也是從多個方面考慮的結果。
不過,新華社也曾強調,需要通過制度和規則來限制物業,化解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對“黑中介”、“黑物業”等不法行為進行整治。
這也意味著,至少在未來較長的一段時間內,物業公司還是有存在的必要,不過相關的法規不會縱容物業肆意亂為。
03、新規三大權益實施
為保障居民和業主的切身利益,國家針對物業問題也出臺了的一系列“新規”,最備受關注的最新版《民法典》中也明確了業主三大新權益:
①業主有權申請替換物業公司。
如果物業公司的管理水平太差,讓業主們產生不滿,業主有權更換物業公司。
只是,更換物業公司也必須遵循《民法典》相關要求:小區必須成立業委會,并得到2/3以上的業主同意,才能更換物業公司。
這一新規也給那些責任心低、服務質量不足的不良物業公司敲響了警鐘。
②物業公司必須每年向業主公布一次收入支出表
對于物業公司收取的管理費,垃圾處理費等收入,包括物業公司日常的維護維修等支出,業主享有監督權和知情權。
按照現行的規定,物業公司還必須每年向全體業主公示物業公司的收支情況。
這一新規既保證了物業公司的財務透明度,同時,也為居住者提供額外的法律手段來捍衛自己的權益。業主從此可以通過這張表格對物業公司有更深的了解,并適時監督他們的行為是否符合規定。
③業主享有社區公共區域的盈利分配
以前,小區電梯的廣告費,停車費,攤位租賃費等等,這些收入小區業主都不知情,讓業主們覺得利益受損。
《民法典》新規明確,小區公共收益歸小區全體業主所共同所有,物業公司不得私自侵占。
從此以后,這些公共收益都需按份額分配給業主,或優先用來補足公共維修基金。
物業雖不能全面取消,但并不意味著物業公司就可以亂來,官方已明確3大“新權益”,從此,業主可以翻身做“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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