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本院在執行趙體斌申請執行管博愛委托合同糾紛一案,根據申請執行人趙體斌的申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特發布懸賞公告。
被執行人:管博愛,男,1988年2月11日生,漢族,住安徽省亳州市蒙城縣馬集鎮柴河村管樓莊1-1號,身份證號碼:3412241988021158**。
執行案號:(2024)云2901執5415號。
執行依據:(2024)云2901民初4172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標的:執行款130000元。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執行人管博愛可供執行財產線索的,申請執行人承諾支付執行到位標的10%作為懸賞金。
本院將對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及其提供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同時,本院再次規勸被執行人管博愛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否則本院將視情節對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罰款等強制執行措施,涉嫌構成犯罪的,將移交有關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聯系人:施法官、徐法官
舉報電話:0872-2326206、0872-2320611
郵寄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關街道天寶街31號大理市人民法院執行局405室。
郵政編碼:671000
2025年6月12日
來源:大理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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